前任3:愿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白头

By 吕彤晖

引言:

我在看戏,好似戏也在看我。那些相融、***鸣、交汇,那些小温暖带来的怦然心动。我在回忆,带着笑,还有泪。

几回魂梦与君同。我还爱你,可是,我们回不去了。

(严重剧透)

前任,很多时候,可以说是最熟悉的陌生人。曾经一个背影,一声咳嗽,千里之外,我都能认得你;后来所有的消息,都要从别人口中得知,一颦一笑都要靠回忆。

看前任3的时候,哭了两场。

第一个,是孟云得知林佳见了他的“小女友”后哭得一塌糊涂,便跑去找她的那一段的前前后后,我心里哽咽着一份说不清道不明的哀;第二个,是林佳要离开了,和另一个男人,孟云说要说再见,然后去最繁华的街上,大喊“林佳,我爱你”,一边喊,一边不顾一切地泪流成河。隔着屏幕,我也情不自禁地哭得歇斯底里、声嘶力竭。

不思量,自难忘。无处话凄凉,惟有泪千行。

曾经有一个前任,我用力爱过。

1.爱情的最初与最后

电影结尾,回放六年前,孟云和林佳在街上拥抱,面带笑容,脸上是三月的阳光。林佳说,“放心去闯吧,家里有我呢。”孟云说,“老婆放心吧,我一定闯出一片天地,打下江山送给你。”

那个时候——爱情开始的时候,我们有梦,有憧憬,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电影开头,却是在闹分手。很典型的感情倦怠期,谁也不记得是因为什么吵起来了,一件小事,却谁也不肯先低头。

那个时候——爱情有裂缝的时候,酒醒了,好像只剩下头疼欲裂的感觉。

一个说,五年前,他很快就会哄我了,现在一天了,他一个消息都没发给我;一个说,五年来,向来只有我哄她,我也会累的。

一个说,自己在他生活中占百分比低,对方总是没时间陪自己;一个说,外面费心费力,回家了,就只想老婆热炕头。

一个说,我就不信,我要搬走,他还能不留我;一个说,我不信,她还会搬走了?

怎么办呢,怎么办?这两个人和挚友的吐槽,看得我浑身发冷。这是千千万万的情侣常会遇见的问题:一个不解,我在为未来打拼,想要包容和体谅;一个不忿,我备受此时此刻——现在的冷落,寂寞地看不到希望。

怎么办呢,怎么办?好像这就是我的回忆。我站在这里,看着我自己。一个坚信,爱情需要经营,需要新鲜感,需要仪式感:我想要你十年如一日的关怀,告诉我,你爱我,一如当初;一个认为,老夫老妻了,再热的火也该降温了,柴米油盐酱醋茶,差不多得了,舒服最重要。

你瞧,我还是爱着你,你也还爱着我,可需求和给予南辕北辙,于是,一个叹气,“分手吧!”一个也来劲儿了,“好!”

2.那场背对的分别

爱不需要理由,可陪伴需要。

林佳来来回回取了3次行李箱。孟云心里跟猫挠似的,面上却若无其事。林佳出门前,问孟云,“你还有什么话要对我说吗?”孟云一脸冷漠,嘴硬地“赶走”了她。

那一刻,我听到了心碎的声音。

门,慢慢地合上了。

林佳走出楼道,又忍不住回头看。

原来,你的爱比我以为的要少一点。

孟云看到林佳回头,心虚地躲到了窗帘后。

原来,我的爱比我以为的要多一点。

电影里说,一个以为不会走,一个以为会挽留。

青春的我们,从来没有想过,再见,会是再也不见。总想着,被偏爱的都有恃无恐,谁先联系谁就输了。

一个张牙舞爪、虚张声势的离开,一个装模作样的无所谓。好像在那一天,我们都赢了;好像在无涯的一生里,我们都输了。

其实,那时候,并没有真的对这段感情心灰意冷。给我一个拥抱好吗?亲爱的,一声“宝贝”,一句“我爱你”,我就会像飓风一样扑向你。

可你倔强地没有服软,我也有骨气地一路坚强。

命运让我们水到渠成地相知、相爱,又让我们顺理成章地相爱、相离。

可是,我还在等你,你知道吗?

3.分手男女

无论是《失恋33天》,还是《前任3》,女主失恋了,天就塌了。好像女孩儿的整个青春就是如此,就是围着一个男生打转:这个电影我想和你一起看,那个美食我想和你一起品尝,这本小说我想和你一起讨论,那片风景我想和你一起遨游……

分手后,为了一个离开的男人,要死不活,人不人、鬼不鬼,终于有一天,顿悟了,开始佛系人生。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水波不兴,哪怕清风徐来。

可你心里有个小人,蜷缩着,心如磐石,还在等他。

而男人分手了,好像不是有了新欢,就是在找新欢的路上。看着孟云和余飞各种浪、各种约,听他们大喊“回归单身”的口号,笑得春色无边。突然就觉得不值得。

我总以为,你玩累了,就会回家,哪怕挂着分手的名,你心里也是有我的——只有我。然而,你不知道,你所谓的逢场作戏,一次一次,于我而言,就像一把刀,一寸一寸,捅进心里。

既然你不在意我了,那我便也不在意你了吧。

再后来,孟云遇见了王梓。她和林佳很像。

那一天,王梓跑去找了林佳。目光交汇只有一瞬,却是此时无声胜有声。

离开后,林佳哭得肝肠寸断、泣不成声——我知道,我要失去你了。

之前,孟云身边出现的姑娘,她都不怕。可这一个,就是当年的她啊——坚定、自信、一往无前,而且,懂孟云。

我一直知道,我爱的你,帅气,有才华,独一无二。其他人都不明白,你有多么多么好。你在我眼里最有魅力。可现在,你找到我的替代品了。

你丢掉了我。

你丢掉了那一轮明月,那一朵白云,你丢掉了最喜欢也合适了多年的那双鞋,然后,你找了一双新的,新的月亮也很美,新的云朵笑得小心翼翼,新的鞋子温柔地暖着你的脚。

你不要我了吧。

既然你弄丢了我,那我也弄丢了你吧。

当孟云得知林佳伤心欲绝时,像年少一样,抛下一切,翻山越岭来找她,却在看到门口的一双男式鞋后退缩了;像是在KTV,听到林佳难过,犹豫再三,出去找她,却在看到有一个男人后,放弃了;像是那之后,醉酒发语音,却又撤回了……

《生活大爆炸》里,Sheldon那样一个不懂人情世故、厌恶肢体接触、幼稚得像个孩子的人,都能在分手后,勇敢地挽回Amy,他说,我才不管来得不是时候,有一首歌一直盘旋在我心口,我终于明白,这首歌和你有关,我无法把你赶出我的脑海。你愿意重新做我的女朋友吗……因为,我爱你。

然而长大的我们,为了青春里那点儿可怜的自尊、骄傲,死守着,不肯低头。就像孟云会念着林暖换季容易感冒、发烧,却死倔着不肯直接送药过去;而那一晚,另一个男人送她去了医院。

心已经朝你走了九十九步,可我硬生生地又拖回了一百步。

后来啊,意中人,成了忆中人。一别两宽,各自,却并不欢喜。

当终于彻底要放手,孟云像当初笑说的那样,装扮成至尊宝的样子,大喊一万遍“林佳,我爱你”;而林佳,也如当初所言,不停地吃着会过敏的芒果,直至昏迷,差点儿真得做到“过敏致死”。

我还记得我们的诺言。

我好爱你。

但是,我决定,我要放弃你了。

终于放下面子的时候,却也是我彻底失去你的时候。从来没想过,失去的那个人,会是最爱的那一个。

原来,我爱你胜过生命。可十年之后,你不再认识我,我也不再认识你,你我都将陪伴在其他人左右。

我在看戏,好似戏也在看我。那些相融、***鸣、交汇,那些小温暖带来的怦然心动。我在回忆,带着笑,还有泪。

几回魂梦与君同。我还爱你,可是,我们回不去了。

真心希望,所有的真爱,都能终成眷属;所有的分别,都是小别胜新婚。

愿天下有情人,均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白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