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网上发表小说,会有人窃取你的版权吗?
网络小说属于文字作品的衍生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其著作权属于作者,这一点毋庸置疑。关键在于如何界定“侵占罪”的性质,根据性质不同,所侵犯的法律关系也不同。a .未经作者授权修改文章实质性内容,将构成对作者修改权乃至保护作品完整性权的侵犯。这个要看改动的性质和程度,有没有恶意歪曲。其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b .如果在网站或论坛上发表的文章被其他网络平台转载,这种行为就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一种外在形式。我国法律规定,信息网络传播权由作者或作者授权的人行使。但本案中,将他人已发表的作品转载至其他媒体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即允许转载者不经作者同意转载作品,但必须向作者支付一定费用,且必须注明作者姓名。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保护期从作品首次发表起至作者死亡后50年。c .如果别人的作品是用自己的名字发表在论坛或网站上,这种情况下,“盗用者”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作为一项人身权,署名权的保护期不受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