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女员工案”男主不构成犯罪,女主会被追究法律责任吗?

当天警方已经对周某做了身体检查,周某在知道自己没有被性侵的情况下,依然煽动网络,诬陷王某文强奸。这就是事实

提这个问题就是脑子缺根弦。给王某八个胆你问问他敢追究女方吗?首先他猥亵事实存在并被顶格拘留十五日。其次他能解释清楚避孕套都买了,且都拆开了,又多次进出一个醉酒女人的房间,是啥意思仅仅是难以取证他自己都不敢说自己清白,你还做梦让他追究女方责任,你他娘的良心让狗吃了

公安查实王某文的行为不够成犯罪或者无犯罪事实,并予以释放。或者检察院认定王某文的猥亵行为不够成犯罪,不批准逮捕。那么周某就存在虚构事实报假案的嫌疑。王某文可以前往公安机关报案,报案内容是周某对其诬告陷害。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王某文也可以作为原告人,将周某列为被告人,前往基层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当地公安和检察院手里还有张某的案子。要是从张某的案子里再查出更多事实,周某就脱不了干系了。

可以肯定的是不会!

王妻王某没有这样的勇气,自己干了什么自己最清楚!再继续下去,人丢尽了,双方父母绝不会同意!

给自己留下一条遮羞的底裤吧!不要故弄玄虚!

阿里女员工的动机在哪里?能得到什么好处?

绕过公司的领导和高层在公司内部拉横幅,就算这个事没有被曝光到网络上,她能在公司得到什么好处吗?阿里把王某文开除了,会提升这样的女员工吗?

暴露自己被猥亵性侵,在丈夫、家人和公司同事面前很光彩吗?

也就是说明了四点:

1.存在强制猥亵行为

2.尚未达到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程度

3.虽不构成犯罪,但构成行政违法,故按照行政处罚最高限拘留十五天

4.基本排除女员工诬告陷害

张某被批捕了,构成犯罪行为,王某未被批捕,但被拘留很明显违法,但未犯罪。在警方通报里有监控显示在酒局期间,女方醉酒外出呕吐回包厢的过程中,张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监控确实拍到王某文曾4次进出女方房间。

结果是猥亵确实发生了。两种可能,一种是强制证据不足,所以疑罪从无;一种是确实构成强制,但情节轻微。一般违法未构成犯罪而已。所以只会进行行政处罚。周某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者起诉。

不构成犯罪,但被拘留15天,显示有违法行为,只是不如犯罪严重。

阿里女员工是否因阿里王只行政拘留不批准被捕而负法律责任?取决于女员工周某涉嫌哪项犯罪?

从目前的相关通报看,王某文只是强制猥亵,未构成犯罪。因此,对王某文的处罚只能是行政拘留。

那么,王某文不涉嫌犯罪,举报王某文的女员工就涉嫌诬告吗?

王某文被行政拘留十五天告诉我们,整个侵害事件中,存在违法行为。当违法行为确实存在时,女员工诬告上司就不成立。因为女员工侵害案中,有人犯罪,有人违法。而举报违法犯罪的,非采取极端措施的,原则上,合法。

由此,王某文有罪无罪,被捕与否,不是举报人周某负法律责任的前提。女员工周某的举报行为不属于诬告。

至于周某是存在违法行为,就看她叫犯罪嫌疑人张某到其房间一个多小时,带走其内裤出于什么目的?

王某文进入周某房间在先,周某叫张某来自己房间在后。由此,二人在房间内密谋设局陷害王某文的说法不成立。

其二,周某退房,与其丈夫通话后才报警,一定程度上,是迫于无法向丈夫交差才不顾一切的举报。设局陷害不攻自破

周某和张某见面后退房,又说明一个问题,周某有可能是在张某的劝说下,放弃了王张二人对她的伤害行为讨要说法的打算。

如果周某是在张某的说服下,或张某利用业务合同做交换,从而暂时打消周某讨要说法的打算,让此事不了了之的分析成立?周某退房后改变主意,选择报警。这个细节又说明一个问题,商餐之前,周某无意要闹事。

当周某非预谋闹事时,她在该案中,除了夸大其词,应该不存在其它违法行为。

张某被捕后,如果张某和周某二人之间存在违法犯罪,张某为获得从宽处理,肯定是竹筒倒黄豆,无保留的向侦查单位坦白。

也就是说,如果周某在该案中存在违法行为,即使王某文一方不反诉,法律也会追究周某的法律责任。

不构成犯罪,并不是没有违法。

济南警方通报的很清楚,男主以猥亵罪最高顶格行政拘留十五天。

女方在报案是无法判断到底是强奸还是猥亵。这需要法律去判断。但是女方有权利进行报警和维权。男方想反诉是不可能的。警方已经认定男方违法,也就是有猥亵情节。

这女的为达目的不择手段,应该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