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桂》中“三桂”的考证

“三返”理论的来源很多。按目前已考证的古籍顺序,西汉的《论语》、《韩非子》、《晏子春秋》、《战国政策》、《史记》、《说苑》、《礼记》,东汉的《论衡》、《风俗正义》,清代的《武义组经》、《正义证》。颜英死于500年前,孔子52岁。作为同时代人,韩非子是200多年后的,所以比较可信。

古代所谓国,诸侯征服国,大夫征服城,有家。三回报,当指齐桓公奖励三份家当。

晏子春秋杂(二):晏子老了,请“辞城”,齐景公“不许”,拟按前国君桓公“赏其三报,利后人”之法“慰劳工作”。从《晏子春秋》的角度来看,“回去”的意思是去一个地方,有所收获。“三还”就是奖励三有。

“什么都做错了”是引用管仲对“一律”的要求。也就是说,齐欢要求管仲做宰相,管仲要求的是“贵、富、尊(亲)”的身份。显然,《春秋》是对晏子晚年的一种奖赏,而《韩非子》则成了最初的“追赶者”。按常理来说,闫莹说的比较有道理。抛开枝末,《韩非子》记载“富贵”,却有“三归之家”,既能体现《晏子春秋》,又能“利后人”。也可以验证《论语》中孔子的话,“三还”可以作为管仲奢侈富贵的象征。因其奢富,孔子感慨道:“管事有三回,不务正业,何以节俭?”才得出结论:“管仲之器小!”

据颜英说,管仲是因为“关心国家”而被桓公赏赐的。按韩非子的说法,管仲因其“和”而“卑”、“穷”、“疏”,桓公则是“高高在上”;有钱“有三个家”;尊之“立为关中”(《外储说左》、《难一》)。有两个区别,一个是奖励,一个是要。

刘向的《说苑》显然是清楚前面两种说法的,他选择了为管仲辩护:因为这个世界是“贱不能使你富”、“贫不能使你富”、“疏不能管你亲”,所以他需要齐欢的赏赐,“想着上卿”、“给齐国一年的租金”、“想着管仲”。为了增加说服力,他的《尊贤》还载有孔子“管仲之圣不能有此三权,不能使君自南霸”的说法,他的《山说》则说“管仲为三回筑台自伤。”三代史料中,后儒多以《春秋》、《国语》、《战国策》、《史记》为正史,且多被接受。当然也有错误,尤其是史记,这是另一个话题。

《论语》是语录集,弟子之间以圣言相待,所以比较客观。古往今来,后世学者从不怀疑,也不挑出错误。《论语》说“三归”,没有任何解释,说明孔子和他的弟子们当时对此毫无疑问,就是都知道“三归”的含义

哲学家的书不完全正确。老孔之后的诸子利用史料,比较随意,甚至还顺手编寓言,以庄子为最具代表性。所以用这类哲学家的话来说,他们的史料是需要佐证的。《韩非子》虽不能与《庄子》相提并论,但所引用的材料有一个非常明确的意图,即它是对其法家观点的抄袭,因此其抄袭之说需要谨慎对待。怀疑《万事皆有错》中的“三返”有此风。

晏子虽在早期,但《晏子春秋》并非后人所撰,与李斯同时代的春所撰也无从考证。更何况内部有很多证据显示有重新剪辑的痕迹。纵观全书,编者没有仔细考证。信史、野史、流言随手拈来,带有浓厚的短篇小说色彩。许多故事都有写作的痕迹,错误随处可见。读《晏子春秋》的历史,必须查阅其他官方史料。

《史记》和《汉书》,虽然错误中包含了讹误和偏颇,《汉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但其官方地位和引用功能是不可动摇的。但《史记》、《汉书》记载“三归”,模糊不清,如“管仲家有三归”、“随臣而取三归”。或许,二公以为前辈已经说清楚了,没必要赘述。也许我们应该干脆避开前人说的考验。未来的儒家更像是后者。正是因为《史记》、《汉书》的模糊,后世的猜测和真相很多。再看“娶三姓女子”“藏钱库”“租市”等等,大致来说,猜测的比较多。这一理论最早出现在言和的《论语》中。《解集》引用鲍显的话说:“三归,嫁三姓。女方说要嫁回来。”

鲍贤是东汉时期的一位儒生。东汉建武年间入《论语》,教皇太子,《论语》代代相传。所以大多被后人引用,更容易不骄不躁。后儒只认为“三姓”不妥,却改成“娶三国之女”。

宋行冰《论语注》:“李,大夫虽有妾,大老婆只嫁一个姓。现在管仲娶了三姓之女,所以说他有三回。”

唐代张守节的《史记正义》和初唐颜师古的《汉书注》都运用了这一理论。宝表注《战国策》也用这种说法,说“盖三取女”是“姓”字的问题。黄侃认为《论语义疏》中“姓”字不妥,遂改为“娶三国女子”,并说“管仲是齐国大夫,娶三国九人时,云有“三归”。

刘保南《清代论语》在《秋茶杂注》中引用其父刘吕为烈士,并详细解释:“帝与诸侯三班娶妻”,“诸侯二国娶妻,妻为本国九女”,“其国一女,两国各一,故称三归”。于《归思类稿》略作修改,即改为“三正夫人”,说古代帝王将相三宫(三妻),清、大夫、士一宫,所以管仲娶三妻是不雅的。但在古代,齐桓公等人都被认为是不雅之举,很难自圆其说。

保先“娶了三姓(国)女子”的原因至今无从考证,一般很难排除猜测的因素。

《说文》:“归,女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诸侯之女,皆归宁而归。“三代经,此意尤多见。例如:《诗姚涛》:“子之子,当归其家。”“诗葛覃”“我的妻子省亲。”《易渐》:“女归,姬。"义太:"帝义归其妹。"

史记和汉书都是模糊的。古代官婚称“妫”,周朝多娶一房,故生“三妫,嫁女三姓”(《史记》注)。郭嵩焘《好书集》卷一《三还释》,考证为“市租”。来源有二:《管子·山治书》“三分之一民属上”,“三归”之名其实也在此。《说苑尊贤》中“桓公赐城租”和“三还”称为“城租”。

细读《管子·山治书》,“三民归顶”是管仲教齐欢用贷款造成的收粮结果:粮荒贵时政府放贷,粮贵贱时催钱。农民没钱,就要“拿出30%的粮食来还贷”,贷款一还,政府就多买粮食。

附关子山对数字的翻译。

桓公问管仲:“如何能终身享天下而不丧天下?”管仲回答:“[这个办法]不能在全世界实行,只能在中国实行。”桓公说:“这是什么意思?”管仲说:“国家的大小和土地的肥沃是固定的,每年的粮食余粮也是固定的。保卫国民政府,管理好粮食。比如一个县有多少土地,或者一个县有多小,就要预留这个县、这个州的公款放贷的钱。秋收时粮价下跌三分之一,君主下令所有郡县和医生镇都要把粮食卖给政府。粮价三分之一的时候用于国家储备,然后收三分之二的粮食。第二年春天,储备粮价格翻倍,这是必然的。在夏播时,分发粮食以扩大市场,人们会接受国库的粮食进行播种。说到秋收,就说“你自己留一部分收上来的粮食,现在把余粮收敛起来换成钱来还贷款。”老百姓说:“家里没钱,只好用吃的来补。”结果30%的秋粮都归国家了。这样看来,国家反复遵循这一原则,抓住时机实施,不失为一项良策。

.....所以治理好天下的人,一定要严格遵守好价流通的原则,不让诸侯国分我们的钱和粮。好的价格导致回报,如水往下流。我国不是灾荒年,所以用钱囤积起来,等待粮价翻倍,以吸收诸侯的粮食。这样,你藏一分,就能从诸侯身上吸收一分。市场利润不会被国外拿走,医生也不能因为囤积居奇而大富大贵。这种“重藏轻藏”的政策,可以让国家赚到平时的十倍。诸侯服而不战,臣子服而忠。这就是轻重技控天下之道,这叫天命之效。

《说苑·尊贤》中刘向的话:“钟兑说‘穷不能富’,桓公赐齐一年。”在韩非子的《左起外储》、《难一》中,都是“使子有三路家”。刘向之的话,至今找不到出处,算是孤证吧。或许“三返家”和“城租一年”齐头并进,不得而知。《史记》和《汉书》反复提及,细想,略有不同。《史记》始终以“三归”作为富贵的象征,并没有超出家的范畴:“管仲家有三归”,“管石也有三归,富于他国诸侯”,“管仲夫有意于公职,有三归,齐人不以为奢。”

《汉书》显然有批判的观点,但似乎“三归”的含义并不明确:“臣随臣取三归”,“臣随臣管仲、纪家,制破。”

可见《史记》是比较严谨的。虽然没有解释(很难排除),但是有古语的痕迹,至少不会再造误会。而《汉书》则有含糊之嫌(不排除无知),造成了一些误解,“三返”与擅入有关。

《汉书》未能遵循《史记》的理论,而改为“取三还”。很明显,班固或者说颜师古在司马弓和保贤之间玩了一场文字游戏。“取三归”可以理解为取三地,娶三女。这种处理明显有盐渍的影响。保先,7-65年前,东汉儒生。曾受太子所教《论语》,著有《论语》,其注解广为后世儒学推崇。《汉书》是一部正史,其史料的影响力远远大于著名学者注释的《张炬》。

“三归”从春秋战国时期就很明确,就是齐欢给了管仲“三归之家”。到了汉代,就产生了怀疑,“三归故里”催生了“娶三国之女”,这也是一个很好的猜测。作为宰相,管仲不仅是“妇”的创始人,也是奢靡的倡导者。俗话说“君亦好色奢”(《列子·杨朱》),既然有三归之家,必然娶三间房建镇宅。

《说苑山说》中的“管仲因此建了一个回三地自残的平台”,这是刘向完全忌讳的:管仲的奢靡是为了掩护齐欢。在周朝,尤其是东周时期,君王的婚姻和性是非常开明的,道德败坏、乱伦的婚姻和性是常有的事。齐欢同父异母的哥哥齐襄公也扮演了兄妹的角色,并谋杀了她的妹夫鲁桓公。

刘翔突然出现“因此,搭建了三返的平台”,从“三返之家”就能找到影子。刘向一定是“三归故里”,一定要整修得井井有条,而修建观光平台或亭台楼阁更能彰显管仲住所的豪华与富丽。冯梦龙的《东周史》沿用了这句话:“桓公...中国人对他的暴政颇有议论。管仲在大宅建了一个三层平台,取名三归台。””管仲说道...我还谈到为此诋毁我的君主。宝叔虽然被动,却不以为然。”清代毛启龄的《论语》也有同样的想法:建一个平台,以三婚命名。

武夷的《群经义正》也充分发挥了他的想象力:“台属国库,古有存春(钱)币之用。”古代没有银行,所以每家必有收藏室也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