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校园随笔1000字原创。
-题字
第一章:岁月悠悠,我把我的爱送给书。
书籍充实了世界上单纯的人;书让世间喧嚣的人们回归自然。在匆匆的旅途中,在沉重的行李中,在红木的书桌上……别忘了,为你最爱的书留一个位置!
喜欢看书,喜欢晚上看书。虽然没有茶来添香,但是一杯绿茶就够了!窗外静夜,桌上古书,灯下人影成双。即将到来的历史让我近在咫尺,就像一场久违的夜雨,随风而来,融进我的心里。来来去去,一尘不染地清洗自己尘封的心灵,沏一壶清茶,在满是清香的房间里,就在窗外,一起细细品味昨日的剪影,灯下的孤独,古今的情怀。
我从来没想过会有这样安静又不知足的心情。古书翻开几页,微微发黄的书页上清晰地镌刻着遥远的回忆,一种心境,一种世代绵延的心境,在穿越岁月的烟尘后,用线装轻轻装订成一本珍本,流传至今。逝去的岁月,翻开的书页里有干净安静的灯光,精致的词汇是一些精致自足的灵魂。
我们在夜晚独自思考,我们在书页中苦苦搜寻,思考着永恒的命运。寻找最初真诚的悸动,其实人生也是一本书。生活在城市里的人,需要一些古典的心情,温柔的心情,一颗污染后依然能平静的心去读余味。人生摊在桌上,岁月在窗外流逝。独坐灯下的人,不是路人,是归家的人。
时光荏苒,夜色如墨,身边的呼吸渐渐入睡。而我总是倚在床上,点上灯,依然读着字,就像读着春天的鸟语花香。看夏天的雷声和雨声。秋天看梧桐落叶。冬天看冰封雪雕。我读不够温柔,如洪水淹没我所有的感情。
岁月悠悠,把我的爱送进书里,我永远不会寂寞。我与文字有一个永恒的盟约。当事情发生变化时,她安慰我。
第二章:读书成就非凡。
勤劳好勤俭,玩乐浪费,思考毁。
读一本不适合我们的书,不如不读。我们必须有能力选择最有价值和最合适的阅读材料。
书有好有坏,有利有弊。小时候,老师提倡我们要读好书,好好学习。读一本好书就是把一本书读好。读完之后要多去细细品味,多去思考,甚至把书中好的句子、段落摘抄出来,这样才能把一本书读好。另外,老师要求我们“读好书”,是为了多读名著,多读名著,从中汲取精华,做到学以致用。暑假的时候看了刘同的《你的孤独是光荣的》,里面有一段话“也许你还在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看电影,一个人坐地铁。”很多人丢下另一个人不管自己,你却一个人全花光了。你的孤独,虽败犹荣。"
这些普通而简单的词串成一句话,让人感到悲伤和孤独。这些孤独的文字,是一个有光环,有无限前景的成功人士写的。我很好奇他有这么大的成就怎么会体验孤独。他从亲情、友情、爱情、青春、梦想等方面与我们分享孤独。我想大部分人都会有第一次进入大学的恐惧和对青春未来的迷茫,找不到自己努力的方向。这种孤独,只有熬过来了,才真的不孤独。即使风来了,生活也不会放弃。趁还来得及,就亲情而言,你以为你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最亲近的人,然后你才意识到最亲近的人最需要你。这种孤独只有亲身经历才能真正体会。
我喜欢旅行。以前在家想离家越远越好,多看看家外面的东西。可是现在,离家不远了,强烈到我再也忍不住了,思念的情绪腐蚀着我的心。回过头来看,我可以看到我的野心是多么可笑,但我必须承受所有的孤独,这种孤独让我知道如何珍惜我所拥有的一切。
我觉得读书就像科学家读当代文学作品,诗人读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书是因为喜欢,读书是出于兴趣。有句话说得好:“读书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对阅读的兴趣,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第三条:书留一角。
我喜欢阅读。因为有知识,有精彩的故事,有大自然的奥秘,有生活的趣事,有幽默,有笑话,有漫画,有脑筋急转弯,有做人的道理。每当我有新书的时候,我就会捧着它,放下它,然后废寝忘食。吃饭的时候,妈妈叫了我七八次,我还是不忍心放下心爱的书。所以我三天就能看完一本书,有的书半天就能看完。
读书是我最开心的事。我读书,我很快乐。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怎样才能让有限的人生变得丰富多彩?怎样才能让有限的生命溢出浓郁的芳香,闪耀出无限的光彩?怎样才能提高生活质量,让生活增值?那就是读书。
在喧嚣的城市里,人们常常会忘记许多原始的本能和生活的需要。汽车代替了走路,电视代替了观察,互联网代替了交流。我们不否认进步,但我们知道有些东西是永远无法替代的,比如一份纯真的自然,一本泛黄的旧书,一首老掉牙的经典歌曲。即使我们已经拥有了E时代的时尚外表,但在内心最深处,或许我们依然执着于茶中添香的优雅,童年烹酒的幽默,雨夜读书的宁静。
每个人可能都有类似的梦,在一个遥远的地方一次又一次的开始。我渴望走在不同的风景里,但现实中,也许我们只能在办公室和菜市场里努力。
但是,我们可以在一本又一本的书中,让自己的心出发,从一个地方到另一个地方。人生的积累,可以在万里路,也可以在万卷书里。
我们无法衡量生命的长度,但我们可以拓展生命的宽度。一本有益于人的好书,可能是生活的拓展。我一直希望,在半天的闲暇时光里,有一杯茶,一卷好书陪伴着我们。我一直希望,喧嚣过后,留下一个书的角落,让朋友们聚在一起唱歌...
第四章:读一本好书,读一本好书,读一本好书。
关于读书,我相信有九个字非常适合它:读一本好书,读一本好书,读一本好书。
英国作家柯南·道尔说:“我觉得人的大脑本来就像一个空空的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放一些家具进去。”只有傻子才会把遇到的各种垃圾往里面放。”因此,我们应该“读好书”。读好书就像和许多高尚的人交谈,而读坏书则给人设置了堕落的跳板。那些内容级的荒诞书籍,会像毒药一样毁掉人的生活。那什么是好书呢?这要看你的爱好和需求了。喜欢历史的人可以选择一些历史书;喜欢科学的人可以选择一些科幻书籍;喜欢写作的人可以多看小说。
好好读书。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大智慧的结晶。一本好书,可以带我们探索波澜壮阔的知识海洋,了解古今中外的有趣故事;好书能让我们明辨是非,分清美丑;好书可以教会我们做人的道理,陶冶我们的思想情操。“读书如写作”,就是最好的证明。
书籍可以为你提供宝贵的人生经验,向你展示天赋成功的秘诀,指明通往知识巅峰的胜利之路。然后,我们应该努力学习。名人传记,令人钦佩的成功人士的经历,能给人以深刻的教训;童话可以引导人们追求真善美...其实读各种书是很有好处的:历史使人明智,古诗词使人机智,数学使人缜密,逻辑修辞使人雄辩。广泛阅读会让你更富有、更聪明、更有能力...
你想提高学习成绩,写作能力,知识,读好书吗?那都是一样的九个字:读好书,读好书,读好书。
第五章:书籍,我飞翔的翅膀
期待飞翔,翅膀是前提。
小时候我跟妈妈说:我想飞。我妈回答:书可以帮我。于是,我去学习了。
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读了《海的女儿》。当我读到最后那段:“公主觉得自己变成了很多泡泡,飞到了天上……”的时候,我很难过,哭了,觉得自己很倒霉,公主终于变成了泡泡。所以这个故事围绕我的那段时间,我总觉得公主转的泡泡就在我身边。当时我很生气的问我妈“公主怎么变成泡泡了?王子是个坏蛋。”
“不会的,公主很善良,所以会在天堂过得很好,会飞吗?”母亲笑着回答。
善良会飞吗?善良的话我可以飞去见公主!我心想。但是书写完了,我还没飞呢!我想我一定是不够善良,没有读够书,所以我以后会给乞丐饼干,钱,书,多读书。
自从《海的女儿》教会了我善良,随着我读越来越多的书,书不仅教会了我善良:
《简爱》教会了我如何做一个知识趣味高尚、灵魂丰富的人;基督山伯爵教会了我如何做一个冷静而执着的人。圣母院教会了我如何向卡西莫多这样外表丑陋但心地善良的人学习,鹏鹏教会了我如何看待友谊...
我读了更多的书,学到了更多的道理,丰富了自己的心灵,但我还是不明白什么是真正的飞翔。所以,我要去读书找。
当我的手指碰到一本书时,我突然明白了飞行的真正含义。它叫做悲惨世界。冉阿让和芳汀是那个时代巴黎的历史缩影。
芳汀曾经是一个多么可爱的人,但她从来没有想到自己变成了一个妓女。一切都是为了抛弃她在农村的男人和女儿。因为抚养女儿的一对夫妇的欺骗,她无奈拔掉洁白的门牙还债,剪掉美丽的长发治好女儿的病。她在夜里来回踱步,我仿佛听到了她撕心裂肺的疼痛。她恨,怨,无奈,最后成了妓女。
当芳汀决定做妓女时,我的心脏停止了跳动。原来,从远处看,难过的是无奈,凄惨的是无奈。我觉得我快要摸到它了。
冉阿让也无法过正常的生活,因为他获释后被一名囚犯扣留了一把黄卡。他处处受歧视,四处流浪。我眼前仿佛看到冉阿让哭着问上帝为什么。为什么富人可以快乐,穷人却只能哭泣?
眼泪的出现终于揭开了那种感觉的面纱:今天,我找到了飞翔!
即使我不能成为一只鸟,我也可以带着书一起飞翔,我在飞翔中慢慢成长。童年的精神意识也逐渐成长。精神不是培养而是通过书中人物的人生经历来体验成长!
第六章:在书中寻找她
我最喜欢的作家是张爱玲。我对她有莫名的感觉。我应该离她远远的,可她总是站在我面前。那眼神很冷。
我开始认识她不是因为她的作品,而是因为那张华丽的照片。那时的她,青春洋溢,微卷的头发,穿着华丽的礼服,头轻轻昂起,那么骄傲不羁。在那个年代,这样的表达应该有不同的故事。我很佩服有这样表情的女人。这张照片告诉我,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女人。她应该有她应有的傲慢,有无拘无束的权利,有她独特的个性。在当时,这样的女人是值得认识的。于是我认识了她——张爱玲。
我从来不知道她的显赫家世,也不知道她的感情纠葛。对我来说,张爱玲只是一个离我不远的有着独特个性的女人。她没有什么可炫耀的。她只是一个偶尔写文章的女人。从她的眼里,这个世界有她独特的味道。我喜欢通过她的眼睛看世界。我无法亲身体验的世界。
我最喜欢她的散文,用独特的女性眼光审视的世界,冷漠的表情仿佛出现在眼前,然后我轻轻一笑。我不知道她是轻蔑还是骄傲。有时候我在想,她为什么那么冷漠,为什么那么超然,为什么站在另一边看着这里的喧嚣。她到底是什么人?
然而,虽然我很爱她,但我真正读过的作品却很少。我不知道黎明和张可颐表演的《半条命》和那些著名的作品的内容。据说台湾省把很多张爱玲的作品搬上了银幕。不知道买不买座位。不过,那是她的故事,她的世界观,那些人的吵闹和好感都无关。了解她的人都会默默的看着她的独断专行,看着她的放纵。
也许我不该说张爱玲是我最喜欢的作家。我对她的作品并不熟悉,也没有被她的气场所吸引。我只是欣赏她的个性,想了解她。我想知道为什么她的世界如此荒凉,她的表情如此冷漠。我只是想通过她的文字了解她。她想象的世界总是反映她的世界。我欣赏她的写作,只是因为我欣赏她的转身。那是爱屋及乌。
我心中的张爱玲是张扬的,气场的,苍凉的。我想看到她的一切,却只有一片落叶。
第七章:一缕书香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明亮,是因为我能看着它们在光滑的书页间静静起舞,演绎出永恒的、浅而低的岁月旋律。
那时候我是班里最不受欢迎的“怪物”。在耀眼的阳光下,乌云给我留下了孤独的角落。还好我没有背弃自己。我不是一个人。我有书,成为我最忠实的朋友。他忍受了我古怪孤僻的性格,他接受了我的丑小鸭脸。
书,一个温暖而亲切的名字,像雨后闪耀着湿润光泽的太阳,总会让我爱不释手。
在孤独中,他告诉我“伟大的事业都要耐得住孤独”;失败后,他鼓励我:“哪怕有一千零一次失败,我也要做出一千零一次努力”;大家的嘲讽,白眼,他提醒我“冷静是对羞辱你的人最好的表达”...
所以晶莹剔透的文字,在夜晚和白天,用金色的光芒,连接起一个空灵无瑕的世界。我用最清澈最明亮的新眼睛分析这个世界。我学会了稳重、诚实、开朗和冷静、活泼和严谨。
在生命的冬天,书中有一段巧妙的文字,融化了南极的冰雪。
当我站在全国作文大赛的领奖台上,我平静地领取了大奖的证书;当我面对闪烁的镜头,淡定地拿着话筒采访著名主持人董浩、鞠萍;当我在建国五十周年的礼堂里,心平气和地捧着琴感谢你的时候……我已经学会了收获,学会了心平气和。是灯下读书的那一天,点燃了我的梦想。
读书成了生活的主旋律,成了生活的主心骨。是对生活最简单的表达。
生活中,很多味道会随着岁月的风冲淡,但一股温柔的书香在袖中久久萦绕,不闻则已,沁人心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