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一部小说有哪些审批程序?

一本书从选题、组稿、编译、编审、加工、出版,要经过很多环节和一系列具体程序。

出版社一般根据长短期选题规划和当前及潜在的市场需求提出选题,寻找合适的作者(译者)并与之签订图书出版合同。作者(译者)应当按照与出版社约定的内容和图书出版合同的约定进行编辑或翻译。

除了出版社主动向作者(译者)组稿外,作者(译者)也可以主动联系出版社,推荐自己想写(译)的稿子或提交自己写(译)的稿子。我们希望作者(译者)在写作前与出版社联系并做出选择。在联系信中,作者(译者)应说明写作或翻译作品的价值和意义,作品的主要内容和特点,并提出简要提纲,供出版社研究是否列入。对于翻译作品,除了介绍翻译价值外,还应提供原著的主要内容和特点、译本的复印件以及图书目录中的版权页。对于作者(译者)自行投稿,出版社根据稿件质量和读者需求决定是否采纳。

作者(译者)完成初稿提交出版社后,出版社要对稿件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出版社将邀请有关专家或召开评审会对稿件进行评审。一般翻译出来的稿子要有人修改,必要的话要看试用版。决定采纳的稿件,即出版社的编辑、加工、审稿和终审,会对现阶段需要修改、补充或删减的稿件提出意见,作者(译者)应予以配合,认真修改。如果作者(译者)有不同意见,也可以提出来,协商一致后定稿。稿件不符合出版要求,经反复修改仍不符合要求的,出版社可按合同约定退稿。

稿件经过编辑、审核、加工后,经过装订设计、按规定校对、印刷、装订、正式出版后送去排版。为了保证稿件的质量,除了出版社各个环节的密切配合外,特别希望作者(译者)交付符合“统一、清晰、最终”要求的稿件,并在撰写(翻译)和出版过程中与出版社配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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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一本书的出版要经过几个步骤:

1.选题

编辑通过市场调研提出出版内容选题,经出版社责任编辑、总编辑、社长、总编辑(或出版社选题论证委员会)三级论证后,最终经出版社选题审核委员会审核,报省新闻出版局批准。

2.选择要批准的主题

省级新闻出版局依据《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对已出版图书的选题进行审批,确保选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新闻出版总署备案。

根据《出版管理条例》和《图书、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重大选题备案办法》(新闻出版署[1997]860号)等法律法规,对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等方面并将对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军事产生较大影响的选题,实行重大选题即出版单位备案制度。

3.征集和编辑

选题通过后,出版业务将进入编辑阶段。

编辑整理稿件有几种形式:直接与作者签约,或委托作者(多为知名学者)整理稿件。每种书都与作者签订出版合同,规定并保护作者与出版社的合作条件和权利。出版社拥有著作权人(作者)许可的专有出版权。出版合同通常包括著作权人允许出版社使用的范围、允许的使用年限、出版社向作者支付报酬的标准和支付方式。合同期限一般为3-10年。

出版社支付作者的方式一般有三种:基本稿酬加印数、版税和一次性稿酬。基本稿酬加印刷稿酬是指出版社根据作品的字数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的稿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图书的印数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基本稿酬(即印刷稿酬);一部作品再版,只支付少量稿酬,不支付基本稿酬。版税是指出版社以图书定价×发行数量×版本税率的形式支付给著作权人;提成率一般为3%-10%。一次性支付是指出版者根据作品的质量、篇幅和经济价值计算出一定数额的现金,一次性支付给著作权人。

4.审稿并申报书号

回顾:

审稿是编辑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审稿采用三级审稿制,即编辑初审、编辑审稿、社长(总编辑)终审。三审后的稿件按照整洁、清晰、最终的原则送到出版社出版制作部门,进入制作环节。

申报编号:

出版社总编室负责向出版业务部门申请分配书号和条码,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申请CIP(在版编目)数据,CIP数据规定了在版图书编目数据的内容、选择规则和印刷格式,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版本和印张。

每年65438+2月,出版社将通过省级新闻出版局向新闻出版总署提交所有与申请ISBN相关的材料,新闻出版总署将核实下一年度向该公司发放的ISBN数量。新闻出版总署将通过省级新闻出版局按照批准的数量向出版社发放书号。出版社根据ISBN的编号,填写《制作ISBN条码申请表》,提交国家图书条码中心制作相应的条码。出版社也可定期、不定期或随时向省新闻出版局和国家新闻出版署申请所需书号。

ISBN审核通过后,编辑填写CIP数据申请表,再由出版社总编辑向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提交CIP数据申请表。新闻出版总署信息中心将整理后的CIP数据返还出版社,在图书中印刷,作为版权保护的重要手段。

5.确定印刷数量和价格

图书定价和印数由各出版社市场部和责任编辑根据市场调查确定。定价的主要参考因素是成本、书籍印数、同类书籍的市场价格以及该书目标读者的消费能力。印刷量的确定主要是指成本、定价和图书销售的预测。一般每版书的印刷量分为四种情况:3000到4000册;5000到8000份;8000份到10000份;或者10000份以上。一般来说,出版社主要采取少印多印的策略,以降低出版风险,减少资金占用,加快周转。

6.排版和印刷

相关稿件最终由社长(或主编)签字后,由相关出版社业务部门完成封面设计和版面设计,并负责安排印刷人员排版印刷。出版社会把符合印刷标准的书稿送到印刷厂排版打样。图书打样后,会送到出版社出版部校对。出版社将校对好的打样返回给印刷厂,印刷厂根据出版社的修改进行修改。如此反复三次,业内称之为“三校对”。最后由责任编辑和出版部主任审核,社长(或总编辑)签字,退回印刷企业审批。

7.分销和销售

各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一般采取自办、自主发行、参加图书订货会等方式销售。

自办发行是出版社和零售书店签订的协议。一般出版社会把完成的书从印刷厂运到书店。

自主发行是指出版社根据资质选择出版社,与出版社(主要是图书批发商)签订批发协议。一般是出版社把成品书从印刷厂运到批发商的仓库,批发商把书发给其下游客户,批发商在约定的期限内与出版社结算。独立发行的好处是可以充分受益于出版社广泛的发行渠道和较低的发行成本,图书销售回款有很好的保障。自主分销可分为包销和分销。包销主要以学生课本和畅销书为主,一般不允许退货;分销以一般书籍为主,通常允许退货。

出版社每年定期参加的主要图书订购活动有:北京最大的年度图书订购交易会和书展,两年一届的全国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此外,他还参加了各种专业出版社的订货会,民营书店联合举办的图书订货会,以及各种图书团购活动。近几年还可以参加一年一度最大的国际书展——“弗兰克国际书展”。

出版社市场部和责任编辑负责策划和参与图书市场推广活动,主要形式是参加全国各大定期新书订购活动,在各种全国新书目录和《中国图书商报》刊登新书预告,组织作者在零售书店举办讲座、签名售书等新书推广活动,组织书评人发表书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