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存在三妻四妾,历史上古人真的也是一夫一妻制吗?
无论人们把《诗经?击鼓》中的名句"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理解为是写战友情还是写爱情,毫无疑问,能遇到一个足以携手走完一生的爱人都是我们可遇而不可求的人生之大幸。
不过有时候还是有人羡慕古人所谓的"妻妾成群"和"三妻四妾"。但,这真是什么好事?
在上古社会,也就是人们还以部落形态居住的母系氏族时代,婚姻制度是可以忽略不计的。那时候的人们不过是依照自然法则和简单的辈分关系来进行生理上的交配,即"对偶婚",目的只在于繁衍后代。
直到人们步入下一个相对文明的时代,即以夏朝为始的奴隶制时代,婚姻制度才从对偶婚转变为一夫一妻制,并一直作为主流延续。《周易》、《礼记》和《白虎通》等经典也对这种新的婚姻制度或其内涵作了阐释或肯定。
不过文化制度的发展,向来都是较为缓慢的。尽管我们可以粗略地以夏朝为两种婚姻制度的节点,但在三代至秦汉,尤其是在贵族阶层中,"一夫多妻制"还是常见踪影。
"一夫一妻"实际上仅是针对女性的要求,男子在生活中还是有多位妻子。神话名人后羿的原型之一,有穷氏首领后羿,他有名的妻子就有嫦娥和纯狐两位。就连有史记载的第一位女将商王武丁之妻妇好,她也不得不接受自己的丈夫还有另外63位妻子。且妇好和其他63人,可能还是武丁及其五个兄弟***有的妻子。
而在周代,"一夫多妻制"更是被合法化。其具体的表现就是?"媵制"。
"媵制"是古代纳妾制度的其中一种,也是出现的最早的一种。在读《诗经》的时候,你也许就曾注意到,在描写齐庄公女儿庄姜出嫁的《卫风?硕人》的最后一句是"葭菼揭揭,庶姜孽孽,庶士有朅"。这再现的就是当时的媵制。
这些陪嫁的女子,多是新娘的妹妹和兄弟的女儿,被统称为"媵"。在陪嫁后,她们的主要身份是侍女,但本质上是正妻之外的侧室。因而当时的局面就是,姑侄、姐妹常同嫁一人,越是豪门大族就越喜欢近亲结婚,且不怎么在意身份。
试问,今天的我们即便能不在乎世人的眼光,不在乎所谓的伦理,就能接受近亲结婚易导致后代出现某些原本不易发生的隐性遗传疾病?
而"妾制"比"媵制"出现的晚一些。"妾"本指女奴,尤其是有罪之人的女儿。后来妾的构成除了罪人之女,还包括没有经过男子明媒正娶的女子,以及被强抢的未婚及已婚女子。再往后,只要是正妻之外的所有侧室,包含媵,都被统称为妾。或许也是为了掩盖"妾"身份的低贱,人们还为其想出了"庶妻"、"小妻"、"别房"等别称。只是,连好好的别人家的妻子都能被抢了去做妾,这种绿帽子高频出没的制度,现在有多少人能真正接受?
虽说如今的婚姻法本质上保护的是婚姻双方的利益,没保障爱情,但今天人们还是普遍认可自由婚恋,要有爱情才愿有婚姻。
可不好意思,古代婚姻的出发点无关乎情爱,只关乎"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