喧哗与骚动:读后感。

细细品味一本名著,相信大家都收获颇丰。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一篇检讨了。那么怎样写读后感才更有感染力呢?以下是我对大家吵吵闹闹的想法,仅供参考。让我们来看看。

《喧哗与骚动》分为三部。第一部分是从班吉的角度写的。班吉是凯蒂的小弟弟,他是个先天性白痴。

1928年,他三十三岁,但智力水平只相当于一个三岁的孩子。

他没有思维能力,脑子里只有感觉和印象,无法按顺序讲出来。过去和现在都在他的脑海中浮现。

所以在他的叙述中,往往是混乱的。他在叙述一件事情的时候,会因为里面的一些事情而想到另一件事情。

没有译者的评论,我真的不知道他在说什么。

但我还是很好奇,翻译怎么知道班吉说的是那个?就算联系上下文也说不清。

看来我的智力水平真的很低。

但通过班吉的叙述,我还是能明白班吉对姐姐凯蒂的感情很深。

第二部分从康普生家族长子昆廷的角度叙述。

他是哈佛的高材生,但他能去哈佛是因为他家买了一大块地。也就是说,他能上哈佛不是因为智商,而是因为钱。

刚开始看这部分的时候,有点疑惑。昆廷虽然智商不高,但脑子应该比班吉好很多。

为什么他的叙述这么变态?后来看了一些评论,才知道昆廷在讲这段话的时候处于极度兴奋的状态,因为他在思考自杀的问题。

想想也是对的。一个想自杀的人心理不正常。

从他的叙述中,我发现昆汀其实很善良。他给了一个吉普赛女孩食物并送她回家。

后来,虽然她的家人误以为昆廷想绑架小女孩,但他并没有为自己的善举辩护。

他也很爱他的妹妹。凯蒂失去童贞后,他也将决定与她的男人决斗。

虽然最后他没有和那个男的打起来,但是很容易看出,因为他对那个男的侮辱凯蒂的怨恨,所以他在乎凯蒂,因为他有勇气。

但我不明白,他在乎凯蒂本人吗?还是她的贞操?如果你真的爱凯蒂,就应该在她失贞后多关心她,多安慰她。

而不是自杀然后在地狱遇见她。

也许,这就是一个想自杀的人的逻辑。看完这本书,虽然有些意思我不太懂,但还是有点庆幸:我不懂,因为我是个正常人。正常人很难理解不正常人的逻辑。

但是写到这里,我有些怀疑。谁能真正理解那些“疯子”的思维?是他们的同类吗?但是“疯子”本身已经丧失或混淆了思考的能力。一个人怎么知道别人怎么想?所以很好奇。

福克纳当初写这本书的时候,到底是想写给谁看?

第三部分是从杰森的角度来描述的。

杰森应该是康普生家族中比较正常的人,因为他既不是白痴,也没有自杀倾向,更没有放荡的行为。

但由于他出生在康普生家族,无论康普生夫人怎么说杰森,他还是遗传了家族的一些* *思维特征:疯狂、变态、疯狂。

我认为杰森的“疯狂”是他的自私、贪婪和无情造成的。

这一点在现实中还是可以找到的。有些人真的会为了追求金钱和地位而发疯。

通过杰森的叙述,我发现杰森绝对是邪恶的代表。

他屏蔽了妹妹凯蒂对女儿的渴望,也借此为自己谋利。

不要说他和凯蒂是兄妹。即使他和凯蒂没有血缘关系,一个普通人也绝不会做出这种事。

但就杰森而言,作为康普生家族的权威,康普生夫人并没有好好表扬杰森。

从这里也可以看出康普生家族衰落的必然性。

喧嚣与骚动2。与普通小说相比,《喧哗与骚动》的特别之处在于,主角通过多个时间层进行链式记忆,引用了许多来自《圣经》中的神话传说和故事,并造出了不带标点符号的长句。但特别引起我注意的是主人公在回忆过程中多次重复的一些小词、短语或句子。比如班吉在某个描述中无数次突然提到“她有树的香味”,杰森提到“我们来谈谈吧”这句话。这些文字能一下子把正在全神贯注阅读的读者拉回一两分钟前的段落,迫使读者与主角产生淡淡的困惑,时而摇曳到十年前,时而回到现在。普通读者可能会感到困惑和不快。这些乱七八糟的“小事”扰乱了他们的思维,但我不这么认为。第一次读到班基闻到凯蒂树的香味,我感受到了班基对他妹妹纯洁的爱。第二次看的时候,感觉班吉对凯蒂充满了依恋。第三次,第四次,我渐渐感到害怕。一个人想念另一个人是很正常的,但是在想其他事情的时候不经意的想起另一个人,这就超出了一般的想念的概念了。这是一种非常深刻的向往,而这种程度不是通过细致的描写来体现的,而是通过这种“无意识”的反复出现来生动而强烈地表现出来的。在我看来,这些小事足以回答这两个难题。

我一直很认可长文中小词小句的重要性,也在尝试使用这种重复的写作手法(姑且称之为写作手法)。其实不仅是福克纳,在此之前我也在其他作品中体会过小词小句重复的魅力。美国硬核恐怖小说家,本特利?朴正洙在他的许多小说中使用了这种技巧。恐怖小说中,小词小句的重复无疑会加重恐怖色彩。因为小词小句和前面的情节有关,这里我就只列举一些例子,不做太详细的分析。

[他皱起眉头,想起童年。他和一个邻居的小女孩把汽油倒在一个蚂蚁山上和周围的草地上,然后扔了一根点燃的火柴。他们看着那些昆虫的尸体被烧焦变黑。

.....(主人公回到现实生活,描述回家吃饭的场景)

.....并不是说他认为自己不如别人,就应该贬低别人来抬高自己。不会,原因简单多了。简单,但也更复杂。

他喜欢伤害别人。

那些蚂蚁。

他深吸一口气,低头看着盘子里的土豆泥。]

宾利朴荣苏小说的特点是段落极短,有时一个小词分成几段。其实我觉得突出重复的小词小句的方法不如福克纳把它们和复杂的思想混在一起的方法高明。但作为一部惊心动魄的恐怖小说,把小词小句隔成段落,更直接地达到“吓唬人”的目的。

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偶尔会使用重复的小词小句。下面这段话摘自《天黑以后》。

[香织拿起桌上的香烟放进嘴里,用火柴点燃,噘起嘴,对着电脑屏幕喷了一大口。

静止屏幕上放大的男人的脸。]

这里反复出现的偏旁部首,强调了小说中荀这个人物的思想受到了这个人的面相的影响。同样,这种写法也把读者的心拉回到静止的屏幕上。

以上是我看完《喧哗与骚动》部分后的一点小想法。我没有专门去找意识流小说的相关介绍,担心这些介绍会影响我的写作思路。我对意识流小说的理解可能很简单,但我有理由相信,它们一定是真实的、独特的。

《喧哗与骚动》是福克纳的第一部成熟作品。作为小说《Yorknapatafa世系》的代表作,作家倾注了大量心血,也是他最喜欢的作品。小说的标题取自莎士比亚的《麦克白》第五幕第五场。在这一幕中,主角有一段很长的独白:“人生只是一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在舞台上做手势的笨拙演员。他进入舞台一会儿,然后安静地退出舞台;那是一个白痴讲的故事,充满了喧嚣和骚动,却找不到任何意义。”迈克在梦想破灭、家破人亡时的绝望和虚无,在某种程度上与美国南方处于衰落和解体的儿童的心情是一致的,也体现了作者“人生如演戏,世界如沙漠”的创作思想。

《喧哗与骚动》通过描写康普生家庭成员的沧桑变化和日益颓废的精神世界,反映了美国南方庄园贵族阶级衰落和南方传统价值观衰落的必然趋势,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批判了资本主义的价值标准。《喧哗与骚动》以美国南方为背景,展现了南方新旧制度交替转换过程中传统观念与现代意识、理想与现实的矛盾与冲突。作品最光彩的部分是对人物内心的体验和描写,揭示了那些出身于困境的人的痛苦和焦虑,将对南方历史的追溯和反思与人物的失落、沉沦和挣扎融入到作品中,使作品变得暧昧而深刻。

意识流手法的运用是福克纳艺术创作的一大特色。有评论家指出:“他是人们内心活动的挖掘者和执行者。虽然他也描写一些社会状况和人物的外在动作,但他最擅长的、成为自己艺术特色的是人物内心的刻画。很多时候,他通过表现人物的内心活动来塑造人物,表现时代。“人的内心世界是神秘而瞬息万变的,《喧哗与骚动》在表达这一内容上展现了高超的技巧。在前三章中,作者着眼于人物内心的真实,展现了人的感觉、情感、联想等意识流的痕迹,尤其是人物异化的人性、病态的心理和扭曲的人格。班吉以精神疾病为基础的混乱无序的痴呆型意识流,昆廷自杀前理性色彩与绝望交织的情感意识流,杰森冷静偏执的充满功利心的理性意识流,以立体交叉复合的方式呈现。多层次、多角度的意识相互衬托、相互交融,形成了从直观的错觉到理性的清晰的全方位思想体系,使作品具有无穷的张力。

福克纳是一位善于运用神话原型的作家。他总是试图在人类神话和现代历史之间建立一种普遍的联系,这种联系是希腊、罗马和希伯来因素的结合。

《喧哗与骚动》是他运用神话的一个例子。他以耶稣受难日的事件为基础,为小说安排了相应的神话结构,使小说具有了超越时空的意义。小说中1928的三个日期分别是耶稣受难日、复活节前和当年复活节,圣餐的第八天是昆廷自杀的1910。因此,康普生家族的历史与基督受难的历史联系在一起,增加了作品的普遍性和深刻性。每一章都有一些与基督经历大致相似的东西。基督的神圣和庄严恰恰反映了康普生的卑微和萎靡,康普生违背了基督对门徒的临终警告:“你们应当彼此相爱。”爱的缺失让家庭分崩离析,陷入困境。耶稣基督的苦难与复活拯救了人类,康普生却走向毁灭,讽刺意味不言而喻。此外,夏娃的堕落导致了人类的灾难,凯蒂的堕落导致了康普生家族的堕落。小昆汀私奔逃跑的场景和耶稣复活的场景很像...这些神话原型的运用更有利于表现南方社会的历史命运和人类的精神危机,将作品的主题升华到探索人类命运的高度,使作品从平凡浅薄走向超越和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