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男子酒驾连撞4人,活活“拖死”受害者:体无完肤,你怎么看?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这是对司机也是对别人人身安全,最负责的警告。每年有许多家庭,许多生命因为个别不遵守规则的人,家破人亡,妻离子散。但往往有些人,依仗自己的家世或者驾驶技术,做出一些违法乱纪的事情。曾经轰动一时的玛莎拉蒂事件就是因为饮酒开车,导致三个家庭支离破碎,这些血的教训依然不能让那些人惊醒。这不,又有一个在法律边缘疯狂试探的男子,因为酒驾连撞四人,活活拖死受害者,被判处死刑,我们一起看看具体是什么情况?
事情经过:饮酒驾驶,连撞多人,
事发时间要追溯到2017年8月9日,地点在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大概在晚上九点多,晚饭过后到处都是乘凉遛弯的行人。司机吴惠忠驾驶私人轿车,路过沂山路某路口时将行人刘某撞倒。通常看自己开车撞倒行人,司机一般都会下车查看,但是吴惠忠并没有停车,而是立马加速向前行驶。
在行驶途中,距离第一事发地点不远的位置又将骑电动车的钟某父女三人撞倒。不知道时酒精作用,还是司机丧心病狂。接连发生撞人事件,依旧没有停车,并下车查看,反而继续加速想逃之夭夭。围观群众发现事情不妙,立马上前阻拦。
肇事逃逸,拖死受害者
司机吴惠忠在群众的围追堵截下,还是加速行驶一公里左右。在撞倒钟某父女三人时,因为角度问题,骑车的钟某卡在了吴惠忠前保险杠。只顾加速逃跑的司机,硬生生将钟某拖行一公里,导致钟某体无完肤,在抢救无效后身亡。
随后无良司机吴惠忠在群众帮助下,被玉林市警方控制,当场检测发现吴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71毫克,属于严重的醉酒驾车。
处罚结果
经过相关部门对事发现场,以及目击者讲述调查,并且与几日后开庭公开审理吴惠忠案件。公诉人的意见是,吴慧忠无视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致人死亡,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呈堂证供,一审判决吴惠忠死刑。据现场目击者称,被拖行受害者惨不忍睹,而且被撞伤的行人均受伤严重。这样的人间恶魔,只有死刑才能告慰无辜受到伤害的人。但是就这样一位恶魔,在收到一审判决后不服,提起上诉要求。
并且寻得律师帮助其推脱吴慧忠的辩护律师认为,不应该指控吴慧忠故意杀人而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安全罪论处,想保住他的性命。
吴慧忠称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后悔,但是自己不是故意杀人,应该是危害公***安全,但是一审并没有采取他的辩护陈词,而是以故意杀人判处他死刑,随后他上诉,二审认为吴慧忠故意逃逸,在众人眼下拖死被害人,致被害人钟某体无完肤,手段极其残忍,证据充分,量刑适当,维持死刑原判。
醉驾法律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结语:地狱空荡荡,恶魔在人间。这起让人揪心的玉林8.9汽车撞人案件,历时几年终于在2020年3月13日落下帷幕。受害者家属在宣判当日痛哭不已,仅仅是出来溜达了一小会,就阴阳相隔,恶魔被判处死刑,才能让逝去的人安息。
喝酒不开车,早就不是一句口头转述的要求。国家相关部门针对这一不负责行为,出台了专门的处罚条例。并且经过多方商量修改后,给予严重处罚。这也是为了让那些心存侥幸的人,能够引以为戒。酒驾和醉驾对自己,对他人造成的伤害,不是金钱能弥补的。不能等到事情发生了,才知道悔恨,那些因为你一时放纵,受到伤害的人该怎么办?
吴惠忠最后的结果无疑是大快人心,同时也是一种警示。不要侥幸想着违法乱纪,也不要拿自己和别人的额生命开玩笑,因为代价是沉重的。最后告诫大家,喝酒不开车,开车坚决不能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