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股是啥意思?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有相关政府机构拥有一票否决 香港什么法案里面有?
金股作为一种股权结构创新,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初。在英国公有经济私有化改革中,为防止政府对改革后的企业失去控制,政府在一些关系国家命脉和重要行业的企业中设置金股,如在英国的电信公司实行股权多元化之后,政府就引入金股概念,规定政府作为金股持有人,拥有否决其他股东决议的权力。
金股的特殊性表现在:第一,金股的实际持有人是政府(也可以是政府授权部门),不是非政府机构、企业或个人;第二,金股的权利主要体现为对特定事项的事后否决权,而不是收益权或其他表决权(提名管理人员等);第三,金股通常只有一股,没有实际经济价值;第四,金股没有统一的法律涵义,是政府与其他股东协商而定的。
基于以上特殊性,我们认为金股是一种政府持有的对特定事项行使否决权的特定股份,金股既不同于优先股又不同于普通股。引入金股的最终目的,就是设定一种只有事后否决权而没有收益权的股份,把它与普通股和优先股相搭配,进而实现股权结构中的收益权和决策权的合理配置,以确保政府在公***事业企业不失控的前提下达到国有股权逐步引退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