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女孩晨跑遇害,嫌犯已被抓获,嫌犯需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湖北女孩晨跑遇害,嫌犯已被抓获,嫌犯需承当什么法律责任?
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至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一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很可能被处以死刑或者是无期徒刑。人生中,最痛苦的事情就是白发人送黑发人了,湖北一个女孩朱甜甜在晨跑时遇害,让朱甜甜的父母非常悲痛。我想,杀人犯最终将受到法律的严厉惩罚。
2021年11月1日,湖北当地分行接到朱某的报警,称他21岁的女儿朱甜甜在晨跑中失去联系。5日凌晨,有关部门在南门山林中发现了朱甜甜的尸体。当时,受害人的家人怀疑是他杀。8日,犯罪嫌疑人张某被成功逮捕。
朱甜甜的母亲马女士和女儿以前一直住在深圳,朱甜甜是一名幼儿园教师,工作是事业单位,也比较稳定。朱甜甜的父母已经离婚了,朱甜甜一直和母亲住在一起。不久前刚刚度过了21岁的生日,事发之前朱甜甜住在她父亲的房子里,事故现场是南山公园,距离她父亲的家大约500米。
朱甜甜一直有早上跑步的习惯,朱甜甜以前住在深圳时,每天早上五点左右出门。虽然晨练可以锻炼身体,但过早出门并不安全。例如公园有很高的山脉,森林茂密,杂草丛生。太早或太晚,公园里几乎没有人。在这样的时间和地点上来看,对女性来说存在着巨大的安全隐患。
如果朱甜甜能提高警惕,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晨练在每天黎明后出门,形成固定的时间规则,那么晨练后及时回家,就会大大提高她的安全性。因为黎明后,视线会更清晰,公园里的人流也会更大。即使杀人犯有不合理的欲望,他也无法行动。?
当天7点40分左右,朱爸爸还与女儿通了电话。当时朱甜甜正在公园里爬山,但当他在8:20再次给她打电话时,朱甜甜关机了。最终留给朱甜甜父母的只有女儿冰冷的身体,和无尽的悲伤。
希望两位长者能尽快摆脱失去女儿的阴影,相信这也是朱甜甜对他们的期望。同时,希望所有女性同胞时刻保持警惕,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