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的主要内容是什么?主角?中心主题

中篇小说《红高粱》原载于《人民文学》第三期1986。电影班都中国文学图书馆。电影解读文学,文学解读电影。

在结婚的路上,新娘被赶走强盗的轿夫余占鳌所吸引。三天后,新娘回来了,在红高粱地里爱上了余占鳌。新婚丈夫被杀,新娘勇敢主持酿酒厂。赶走其他土匪后,余占鳌在酒坛子里撒了一泡尿,原来是好酒。9年后,日军强迫村民砍伐高粱修路,并将罗汉大爷剥皮示众。余占鳌带领村民向日军报复,村民全部死亡。痴呆的余占鳌,站在女店主的尸体旁,大声地唱着。

《红高粱》的叙事沿着两条线展开,主线是土匪头子“我爷爷”余占鳌率领日军车队遭遇武装伏击,辅线是余占鳌与“我奶奶”戴凤莲战前的爱情故事。

小说对题材的处理体现了对传统小说叙事的反叛,是以怀旧的心态讲述的故事。莫言的艺术世界包含了中国农民对生命、历史乃至时空的看法。

《红高粱》的叙事策略和语言模式追求强烈的陌生化效果,小说以情为导,以情为促。

在小说的叙述人称中,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重叠。在语言的运用上,《红高粱》追求强烈的表现力,一切都服从于主题的自由创造和审美愉悦。重视感情,大胆运用丰富的比喻、夸张和通感,以及语言色彩的选择和气势的营造。

《红高粱》主要讲述了一个民间抗日武装伏击日本车队的故事,表现了一定程度的民族意识和国家意识。但这不是重点。作为这部小说的精神主题,有着强烈的生命意识:对具有原始野性和质朴的生命力的赞美,对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向往。正是这种生命意识,让抗日老故事重获震撼力。红高粱是这种生活感的整体象征。堪称《红高粱》中的“生命图腾”。小说用这样充满激情的语言描述红高粱,赋予了它生命:“八月深秋,一望无际的高粱变成了一片血海。高粱茂密而灿烂,高粱忧伤而可爱,高粱充满了爱。秋风萧瑟,阳光很盛,蓝天上飘着丰满的白云,丰满的白云紫红色的影子在高粱上滑动。”“他们都是活生生的幽灵。他们植根于黑土,又得到了皎洁月光的滋养,他们通晓天文地理。”显然,小说中的红高粱不仅仅是一种植物。与红高粱被赋予的伟大生命相对应的,是作品中上演英雄悲壮活剧的英雄;它总是伴随着红高粱或者与红高粱融为一体。余占鳌和戴凤莲在高粱地里完成了神圣的结合,戴凤莲在高粱地里流了最后一滴血。小说把她30年的生活比作“红高粱一样饱满”。当于大牙以高密东北村民的英雄气概从容就义的时候,他高声唱着《高粱是红的》,当任副官在枪林弹雨下从容行进的时候,他吹响的曲子也是《高粱是红的》。在这个描述中,人和高粱获得了相同的特性。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在小说中的极端表现,就是用一种冷静甚至是审美的态度来描写生命的痛苦和毁灭——比如刘罗汉被割去耳朵和生殖器并被活活剥皮,戴凤莲让余占鳌和冷师长喝下掺有罗汉大爷鲜血的酒,队员惨死等等。因为人只有在极度痛苦或者面临死亡的时候,才会强烈地意识到生命的存在。这种描写一方面强化了生命意识,同时也使小说呈现出新奇而残酷的美。小说对强大生命力和自由奔放的生命形式的肯定,有时甚至超越了一般的伦理评价。余占别和戴凤莲发生了狂野的关系,为了占有戴凤莲而杀死了单身父子。这按照中国的传统伦理标准来说是不道德的,但作品里肯定是这么描述的。即使是对于贪婪好色的于大牙,作家也歌颂了他从容赴死的英雄气概。这种强烈的生命意识甚至促成了作品中一个特殊角色——“我”的诞生。在作品中,“我”不仅仅是一个叙事角度,更是一个以与余占鳌等人不同的方式生活的下一代的代表。对于爷爷这一代轰轰烈烈,“我”只有自卑和叹息。余占鳌等人和“我”其实形成了一种距离,一种对比。在这种距离和对比中,作家一方面加强了对余占鳌等人身上所体现的生命力的钦佩,另一方面又为这种生命力在今天的人们身上已经消失而感到悲哀。所以小说中“我”感叹:“英勇悲壮的先辈们让我们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们这个物种的退化”;“我爷爷那一辈的英雄,都有着高密东北村民的鲜明性格,和我们这些弱小的后辈比不了。”从艺术角度看,小说扰乱时空结构的自觉叙事模式对当时的读者来说并不陌生。它最大的突破是借鉴马尔克斯等人的魔幻现实主义,改变客观事物的存在形式,从静态到动态,从无生命到有生命,让读者从习以为常的事物中获得全新的审美体验:金色的太阳“像齿轮一样旋转”;“残缺的杏色阳光,从厚厚的云层里,尖叫着射向马路”;被割掉的耳朵“在瓷盘里活泼地跳,撞得瓷盘叮当响”;“子弹低空从容飞行,滑过副官的黑发”;“高粱宏伟,奇形怪状。他们呻吟、扭动、哭泣、纠缠,有时像魔鬼,有时像亲人...红的、绿的、白的、黑的、蓝的、黄的、黄的,他们笑,他们哭得像雨点……”;等一下。小说的比喻也因为不落俗套而很新颖。比如死神有“高粱般殷红的嘴唇,玉米般金黄的笑脸”;据说死骡子的肚子在水的浸泡和太阳的暴晒下突然胀破,“华丽的肠子像花一样溢出来”;说“有人在篱笆角上的铁桶里撒尿,尿打在桶壁上像珍珠落在玉盘上”;等一下。另外,在叙事过程中,作家有时会刻意插入一些偏离整体叙事风格的语言。比如我看到妈妈的小脚,就想大喊“打倒封建主义!人民自由万岁”;通过一个92岁的农村妇女的嘴唱一首顺口溜;在县志的平板上引用并记录一段官方文件;等等,都把作品涂上了淡淡的幽默感和幽默。强烈的生活感,[2]民间传奇题材与上述不同艺术手段的结合,使这部中篇小说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一些章节

1939年8月9日,我当土匪的父亲,十四岁多一点。他跟随名满天下的传奇英雄余占鳌司令员的队伍,到焦坪公路伏击敌人车队。奶奶给他们穿上棉袄,送到村头。余司令道:“停。”奶奶停住了。奶奶对父亲说:“窦警官,听你的米歇尔·普拉蒂尼。”父亲什么也没说。他看着奶奶高大的身体。闻着奶奶夹克里散发出来的热香味,我突然感到一阵寒意。他颤抖着,肚子咕咕叫了一会儿。余司令拍着父亲的头说:“去吧,儿子。”世界混乱,景色朦胧,队伍的杂七杂八的脚步声已经听得很远。蓝白相间的雾帘挂在父亲眼前,挡住了他的视线,只能闻到队伍的脚步声,却闻不到队伍的形状和影子。父亲紧紧地抓着余司令的衣角,双腿飞快地移动着。奶奶离岸边越远,海水越近雾越汹涌。我父亲像抓船舷一样抓着余司令。

于是,父亲奔向属于他的青石墓碑,站在家乡的红高粱地里。草已经在他的坟墓上沙沙作响。一次,一个裸体男孩带着一只白山羊来到这里。山羊慢慢地啃着坟墓上的草。男孩站在墓碑上,愤怒地撒了一泡尿,然后大声唱道:高粱红了——日本来了——我的同胞们准备好了——开枪——有人说这个放羊的男孩是我,我也不知道是不是我。曾经无比热爱高密东北乡,无比痛恨高密东北乡。长大后,我努力学习马克思主义。我终于明白,高密东北乡无疑是地球上最美、最丑、最超然、最世俗、最圣洁、最污秽、最英雄、最混蛋、最喝酒、最有爱的地方。我住在这片土地上的乡亲们喜欢吃高粱,每年都大量种植。八月深秋,一望无际的高粱红变成了一片血海,高粱茂密而灿烂,高粱忧伤而可爱,高粱充满了爱。秋风萧瑟,阳光很盛,有丰满的白云在瓦蓝的天空中游荡,丰满的白云紫红色的影子在高粱上滑动。一队队暗红色的人穿梭在高粱树丛中拉网数十年。他们杀人盗货,他们忠于国家。他们演过英雄悲壮的舞剧,让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地感受到了我们这个物种的退化。

出村后,队伍行进在一条狭窄的土路上,伴随着人们脚步的路边碎草的沙沙声。雾特别浓,很活泼。父亲的脸上,无数密密麻麻的小水滴凝结成大颗粒的水滴,一绺头发粘在头皮上。父亲早已习惯了道路两旁高粱地里飘来的淡淡薄荷味和成熟高粱的苦甜。在这个大雾弥漫的三月,父亲闻到了那种新奇的、黄色和红色的鱼腥味和甜味。

那气味从薄荷和高粱的味道中隐约渗透出来,勾起了父亲心中一段非常遥远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