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主张哪些权力的分立?

孟德斯鸠的分权学说主张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分立。

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更进一步发展了分权理论,提出著名的“三权分立”理论。他在《论法的精神》中,将国家权力分为三种: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与伏尔泰、卢梭合称“法兰西启蒙运动三剑侠”。“拜占庭帝国”这个说法的流行,孟德斯鸠出力甚多。

分权学说的完成者

近代分权学说的完成者是孟德斯鸠。他的分权理论主要表述在《论法的精神》一书中。马忠、郑观应、陈炽他们通过接触西方文化,片面地介绍了三权分立的政治制度,并加以宣传和颂扬。在维新变法中康有为和梁启超更为系统地介绍了分权学说。

至今,分权学说对中国的政治生活还有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