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龙小说中的人物分析
“文君有白玉美人,巧手雕刻,美极了,令我神往。今晚,孩子是对的,当你踏上月球去得到它。你的优雅不会让我白来来回回。”一个淡蓝色的音符,带着那股自古千年不沾染尘埃的淡淡郁金香香,在我们的记忆深处轻轻舒展。永远不能忘记的,是那张未被风化的脸,它一直在这里,在我们生命所能承受的力量里。
楚留香。这是古龙作品中第一个接近神话的人,就像古龙自己说的:优雅,从容,瞬间爆发力,类似詹姆斯·邦德。不,楚留香远不止这些。
楚留香的成长期系列有《血香》、《大漠》、《画眉》、《鬼情侠义》、《蝙蝠传奇》等。成熟期有《桃花传说》;另外,在经济衰退时期,新月的传说和午夜兰花是一* * *八。
读楚留香就像读侦探小说,让我们充分领略了项帅的风采。在这里,古龙武侠小说中的武功成为一种象征性的符号,代表一个人的身份或本质,而不仅仅是格斗的工具。在这些奇闻异事中,楚留香用脑多于用手,机智敏捷,让人不得不佩服。
楚留香系列的意义在于古龙在武侠小说创作上的探索。事实上,金庸确实借鉴了洋人的故事,但古龙走得更远:他不仅想把那些蓝本拿来为自己所用,还试图引入现代的理念,让武侠这种书写传统事物的体裁更能被现代人接受。
先说他身边的人
这个系列最大的成就是,传统武侠中的孤胆英雄们,第一次有了真正的精神一致的朋友:不是别的,是可以不需要任何理由,任何理由,就可以背弃这两个字的“朋友”!
铁花是个粗线条的熊猫,总是大呼小叫,有点自命不凡,自得其乐。是楚留香最好的搭档和“绿叶”。嵇的形象不够突出,甚至不如中原那样鲜明。那是因为古龙自己对这个角色也是模糊的——他的优点是冷静,细致,周到,而这些楚留香自己都有——古龙有点无所适从。好在项帅只有两只手两只脚,纪还是需要的。
在每一个传说中,都有非常可爱的女人走进古龙幻想的理想境界:春风曾经分道扬镳。
绝对的朋友,绝对的女人,楚留香一个都不能少。
现在来说说楚留香。
这是武侠世界中前所未有的形象,代表了另一种“侠义”——与金良笔下的“侠客”完全不同的“侠义”。后者追求自然的放松和自我的展示。当然,如果他们被称为“夏”,他们看到坎坷的道路也会拔刀相助,也会为正义而义尽绵薄之力,但原因并不在于他们是“夏”,而在于这件事让他们认识了,认识了,所以自然而单纯。
楚留香没杀过一个人。天地之命,令人称奇。他认为他不能想拿什么就拿什么。他从不认为自己是局外人。
楚留香从血海走到蝙蝠岛,已经是不可逾越的神,形象被神化。在古龙笔下的成熟期,一部《桃花源记》让楚湘帅拥有了常人的感情,甚至婚姻生活。
《桃花源记》是这个系列中最好的一本书。很流畅很自然,但喜欢的人可能不多。因为自然往往是简单的,流畅往往迷失在轻盈之中。他们都在讲述刻骨铭心的爱情,他们喜欢《重生》的程度远远超过《桃花传奇》。不知道大家是喜欢更曲折离奇的故事,还是不希望楚留香是个正常人。
在新月的传说中,楚留香开始感到无助。面对新月和历史之王,面对事情一步步滑向自己无法控制和掌握的局面,楚留香无能为力——他选择逃避。
没错,杜先生终究还是成功了,在如此大的牺牲下,终于杀了天王石。但请不要忘记,楚留香冷冷地说:“是的,我们成功了。”对与错的区别不再明显。为了达到目标,我们必须不择手段。楚留香,却不是被石王打败的,而是被不可改变的人性和江湖打败的。
《午夜幽兰》阴魂不散,楚留香基本没有正面出场。他已经走完了一个自己人——神——人——鬼的旅程,神秘的古龙终究没能挽回自己的没落和没落。
一本书充满了感激和仇恨,读起来很容易。往事已矣,江湖中侠客不多。统计浪漫人物时,应该看哪个朝代?萧一郎——我是多么恨古时候的浪子,付之于江湖的醉客。
晚春三月,草长莺飞;天寒地冻。谁来喂狼?人可怜羊,狼寂寞。天心难测,世事如霜...不知道多少年后,红尘是否会深似海,萧郎是否会从此成为过客。岁月渐渐模糊了星子般明亮的眼睛,沧桑的心酸,曾经拨动我们心弦的浪子情怀。然而,在尘封的记忆深处,会有一道鸿沟:那是伤害,是痛苦,是疯狂。
永远的小一郎!
他是来自旷野的沧浪,在寂寞的江湖中载酒。同样是侠盗猎车手,楚留香不仅口碑好很多,人缘也不错。另一方面,小施琅,我不知道他承担了多少责任,他永远不会为人所知。书中有一句话或许可以解释他的心态:他总觉得有一条鞭子在身后追着他,让他永远不得安宁。人在江湖,或者说就是这样。当我们停下来的时候,就意味着失败,屈辱的失败。因此,你必须坚持下去。
小施琅是古龙笔下最健全的男性主角之一:他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不轻易放弃。
小施琅遇上沈碧君,会如金风玉露,却赢得无数人。但是,罗父有夫,小风情万种,他不敢轻易告诉他们。两者都是悲伤的爱情,小施琅的处理方式显然比李寻欢成熟得多:他的追求是她能幸福。小施琅没有强求什么,但他也坚定地让沈碧君知道,如果她想要,他会在那里等她。古龙对爱情的描写从来没有友情那么细腻,但《小十一郎》中有一个精彩的情节:当两人都掉下悬崖,过着简单原始的生活时,却活得像神仙一样。只有当他们远离这个世界时,他们才真正属于彼此。
沈碧君也许是小施琅想要的女人,但她绝不是知己。其实相爱的人并不是真的了解对方,因为会刻意忽略也是可以理解的。所以才会一再误会小,不是她不相信他,而是爱情会让一切变得脆弱。甚至信心也是脆弱的。小唯一知道的就是冯四娘。恐怕古龙不相信男女之间可以有纯洁的友谊,这就注定了冯四娘的悲剧:爱他,却永远得不到回应。
冯四娘是一种特殊的女人:无论把心种在哪里,她都不会离开。这么多年,她看着小施琅长大,一步步成长为她更爱的样子,却又爱不清楚。对于女人来说,最大的悲哀是这样的:你就在他面前,他却不知道或者不想知道你爱他。冯四娘无条件相信支持他,默默为他付出一切,只等他累了或者伤了,才回头看她安慰。几乎所有的男性读者都喜欢冯四娘,但如果你真的在现实中遇到这样的女人——善解人意,大方明亮,坚定而不无谓的纠缠,你可能还是会选择辜负她的情意。
玩偶之家是一个非常有创意的想法。天才和疯子真的只有一线之隔,幸福是当之无愧的。小男孩和林仙儿一样狠毒,但她的狠毒其实是因为她的深情。这样的感觉真的很感人:享受美女的好是最难的。
把小十一郎视为古龙第一部小说的朋友的有力论据是,这部作品极具颠覆性,侠客非贼非贼,发人深省。如果这本书真的是古龙的第一部小说,那就是最站不住脚的依据:任何一个登上舞台的武侠小说作家,都会在某种程度上涉及到这方面,是否深刻,取决于他的功力——其中最著名的就是金庸的《笑傲江湖》。笑傲江湖的深刻在于其政治寓言的文本。小十一郎简直就是人的问题:虚伪,自私,贪婪,总以为别人和自己一样。
人心难测,世事如霜。人在这个世界,任何一种感情都是千疮百孔的。但是我还是有梦想,还是要去追。心里的伤比不上眼里的渴望。
我生来就是为了这一切,我别无所求。痛苦和回忆缠绕着我,守护着我——唉,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如果你在江湖上潇洒,那只是因为你从来不在乎...
名剑的浪漫风格——梁文春侯钰玉佩
即使没有后来的作品,古龙以一把虎头蛇尾的“浪漫之剑”对抗卧龙生等人也并不少见。
这部作品惊心动魄,让人步步心惊。书中有大量栩栩如生的形象,主要人物令人眼花缭乱:杨紫茳是个人物,纪灵凤可圈可点,丝毫不逊于冯三之前的郭偏先...最值得称道的配角还是红莲。台省改编最大的败笔不是宠溺于,而是把红莲这样一个不屈不挠的男人弄得像个扎着马尾辫的人妖。小时候看这本书,一直觉得红莲是个风度翩翩的帅小伙。后来我仔细查了那本书,知道了他的长相,对他的爱与日俱增。
不过,表现最突出的还是余,一个古龙笔下少有的温柔人物。
余和郭靖有些相似,两本书都算是一个少年的成长史。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出两位武侠大师的区别:金庸喜欢让主人公得到专家的指点,或者在一个奇迹上努力;古龙更感兴趣的是让主人公在跌宕起伏中证明自己的人生历程,实现自我的道。郭靖怀着家族仇恨,后来又陷入民族仇恨的漩涡,与民族大义作斗争;余就简单多了。他唯一的目标就是揭穿假爸爸,找到亲生爸爸。我常常在想,如果古龙在杨遂已灭之时让突厥人突然长驱直入,或者宋廷虚弱的金兵大军随时可能“和跃出的铁甲战马和兵器发生冲突而击杀”,于的一生会是怎样的一个故事?也许,他会是郭靖的翻版——不,陈家洛和张无忌似乎更合适。也许,就不会有杀人村,不会有唐门,不会有朱梅。还好,还好古龙够聪明,避开了自己不擅长的地方,但更大的可能是他清楚地明白,梁羽生金庸等人写的历史太多了,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与之前的公式战士不同的余的身影。
武侠小说里一直有很多正直的英雄,但是没有另外一个人用得起“温柔”二字。
他自己只是一个功夫尚可的顾家男人。突然,他遇到了巨大的困难,死里逃生。面对装病,胡奶奶依然选择了抢救,甚至被俘虏。他不是不知道那家伙的狡猾和恶意,他也深受其害,但他的本性使他无法自毁。看来于行走江湖(其实是狼狈逃命)帮助别人,救人,说话做事都是凭良心和本能,而不是靠一个大侠的头衔。这让他和传统的公式英雄有很大的不同:和是侠义自律,铁和于是本我,行动的底线是内心。至于“夏”该怎么办,根本不在他们的考虑之内。换句话说,他们从来不检查自己的行为是否符合“侠客,为国为民”,一心一意做好自己的事,走自己的路。
书中最具魅力的女性形象是前所未有的:林黛玉、金燕子、唐林、朱、纪灵凤(颜?)、琼花三娘子、海棠夫人、仲景...每一款都有缤纷的风格,简直美不胜收。
而且,因为她的慵懒,一个丫环在抬她,最美的花是海棠——我一直觉得古龙把这个尤物写得惟妙惟肖。难能可贵的是,他笔下的海棠夫人,不仅仅是一个妩媚高贵的女人:她的身份地位和行为举止都符合她的身份地位,哪怕是无理取闹,也让你觉得理所当然。这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过去的女人,而且是真实的。
三娘子琼花只是代表了古龙笔下常见的三类女人,而且都写得很好——好在金花在牢牢迷恋铁花的同时,还和银华是一家人,以前也是这么干的,而不是单纯的泥而不染。
钟静这个角色并不重,却刻画了一个普通的多情少女从动情到被抛弃的过程。有点像穆念慈,但她比穆念慈更痴情,更可怜:她托付终身的人,从来没有纯粹为了利用而爱过她,但她愿意为他做任何事,哪怕那些事违背她的良心。
《金燕子》让我觉得古龙笔下的幸福女人还是苦的:总是失去最亲近的人,或者得不到最爱的人。同样苦的还有唐林。她后来被骗做这种事也不奇怪——古龙真的太了解女人了。
林黛玉的戏份太轻,这样的女人相对于书的结构真的不够分量。也许最让她感动的是,一个女人能从容淡定的面对这么大的变化,寻找每一个机会去做自己该做的事情。余对的感情有点唐突,不如对红莲的爱情来得好。
朱泪是很多人不太喜欢的角色。我一直觉得她真的是一个连《种爱》都不懂事的女孩。看看她和霍莉的争吵。她做的有道理,但是苦:她最开心的事就是让四叔吃了一碗她煮的米粥。对于这样的女生,我可以原谅她为了爱情所做的一切。
纪凌风真的是一个聪明的女人,她很有才华。虽然用药物控制她的事情太没用了,但她的气魄其实已经足够了。
这是一部情节诡异的小说,但诡异并不伤害整部作品。正因为如此,狗尾貂的结局让人难以忍受,观众和我一样情绪低落,情绪低落了很久。有时候会抱怨古龙,谁叫你懒,谁叫你没耐心。我失去了这么优秀的角色,把这么精彩的情节写得很烂,甚至还怪你。活该。而且,我认为乔奇绝不是这本书的唯一作者,后半部分的笔法明显是两个人的。
如果好好把握,情节完整,不难想象这部作品的成就。光是分析人物,就不是我一篇短文能说透的。无论是正面人物,还是反面人物,亦正亦邪的人物,都是极其丰富多彩,精彩纷呈的。但就前半部分布局的剧情来说,古龙自己做的,厚厚的三本书未必能合得拢。
除了鼓掌和叹息:多么温柔敦厚的于!你还能做什么?
英雄不流泪——偶像不死,他只是换了个名字。
浪子唱三遍,只唱英雄;浪子无根,英雄不流泪。
想把男主角弄哭真是扫兴。真正的英雄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和淋漓的鲜血。如果世界上有不公正的事,他喝酒砍头,自然不用流泪。《英雄不流泪》里的男主角唱着长歌喝着眼泪,女主角唱着喝着眼泪,把生命和尊严交织成一幕幕无奈的血泪场景。
司马超群被直接塑造成偶像英雄,《天涯岳明刀》中也阐述了偶像的定义。
在《天涯岳明刀》中,宫子玉只是一个象征,而司马只是创造了一个金身供奉在庙里。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卓东来的造星运动是非常成功的,两个人从贫穷困苦爬到今天的地位也是很不容易的。
在此基础上,我不觉得卓东来有什么不对:挺出一个英雄来,立下一番大功业,创造一个神话是不容易的,卓东来做到了!的确,司马活得像个木偶,但他从一开始就应该明白,自己再也回不到这一步了,再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但司马似乎不愿意放弃。和卓东来独处的时候,他总是针锋相对,似乎总是想尽办法捅他一刀。耐人寻味的是,卓东来根本没有反抗,甚至一点反应都没有。用司马的话说:卓东来把他当成自己来实现他不可能的霸权。说得好,但是司马理解错了。卓东来真的把司马当成自己的一部分,希望他能一起成功,而不是自己。但本质上是一种互相欣赏后的生死承诺:因为你知道他能成功,所以即使他的成功是以牺牲你自己为代价,你也要让他成功。
印象中,卓东来只生过司马一次气。司马笑道:“他应该生气。我总是在他面前夸奖高笑。”司马其实很明白卓东来的心思,但是卓的能力和压力无边,让他窒息。当他对董卓说:“现在我要你走,永远不要让我再见到你,也不要再管我的事。”卓东来好像被当头一棒,站都站不稳了——被自己的灵魂出卖了。如果你真的关心过,你就会知道这对一个像卓东来这样聪明又勇敢的人来说是多么沉重的打击。
卓东来总让我想起温瑞安写的《地匪警》。当然,狄飞更悲伤倔强,卓东来阳刚的东西多得多。以至于朱蒙想:“大镖局的老板真的应该换成董卓。”
热血激情的朱蒙,敢在死敌的地盘上说“洛阳英雄朱蒙,曾来此一游”,却不敢面对心爱的女人,只能逃避。“我一直在这里,我现在要走了。咱们一路杀过去,看谁能拦住!”多么壮烈,但蝶舞变成了没有翅膀的蝴蝶,斗志崩塌,86条生命白白葬送。或许,无情未必真的是侠客,但莲香怎么可能不是英雄呢?但是我可以原谅高笑,但是我不能原谅朱蒙——对于高笑来说,那个女人是那么的可爱和可怜;对朱蒙来说,现在没有遗憾,事后后悔也是徒劳的。
《英雄不流泪》中的女性同样悲伤。他们都很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但是拥有了就不想要,要等到失去了才坚持追求。这样强烈的感情,就像一把双刃剑,伤人也伤己。当爱达到这个程度,爱就变成这个样子,到了极致,就是毁灭。蝶舞之于,吴之于司马,卓东来之于司马,都是身不由己的沉沦,拼命的挣扎。
“我付出了什么?我得到了什么?恐怕我不会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我自己也不知道。”你能想象这样尖刻的话会从像岩石一样冷静的董卓嘴里说出来吗?
爱情从亲情转到亲情,现在真的很后悔。
唯一没有挣扎就选择死亡的是卓青:足够能干,足够机智,足够有见地,却无法逃脱;董卓的匕首映在无悔的眼睛里是如此的锋利!他知道自己的才华是个好宝藏,罪过极大,但还是要发光。多可悲,知道聪明的代价,又不愿意装傻。
活着有多难,好好活着,好好的在江湖中生活。
平民英雄高笑是一个有些突兀的角色:古龙,他以自己的风格成长,只让英雄两次想尽办法出人头地,另一个是丁鹏。
明知道找出谁对谁错并不重要,他们根本改变不了弱肉强食的局面。他们只能“照镜子看名利,叹剑”,却依然积极入世,让我很意外。古龙一直推崇的是李寻欢和谢晓峰“隐忍浮名,改浅唱”的风格。不知是运气不佳的古龙用这种新血来激励自己,还是古龙找到成功后只能视财富为浮云,不出名的时候还是要扮演英雄的角色。
另一个杰出的街头英雄是钉鞋,但永远不能忘记的是,他拉着朱蒙的马尾辫,穿着钉鞋,在雪地里奔跑,尤其是手里拿着一根竹竿。“这就是叛徒的下场。”他最后一句话是:“启禀主公,我不能再侍候主公了。”反派要死了。“每次读到这里,我都会泪流满面。我不是英雄,我有哭的权利。
萧的血泪是一个令人费解的人物,他神秘的身世,神秘的武器,神秘的生命,都掩盖不了他本质上的贫血。最后卓东来出现了,在大局已定,场面得到控制的情况下,古龙真的不该让萧的眼泪和鲜血再次莫名其妙的流尽,给了卓东来一个莫名其妙的结局。
当一切都告一段落的时候,那个失明的小女孩站起来说:“我以后会唱歌,我会一直唱下去,直到我死。”
啊,歌者的歌,舞者的舞,剑客的剑,文人的笔,英雄的志,只要不朽,就不能放弃。
是的,到了这一步,就再也回不去了,只有明天还在继续:去哪儿,就去哪儿;你遇到什么就是什么。所以,高渐飞应该继续做他的无名剑客,或者选择卓东来,而不是和朱蒙一起去整顿大镖局。
偶像永远不会死,他只是换了个名字,就像黄舒骏在他的歌里唱的那样。于是,卓东来冤死,高渐渐飞错了地方,和找错了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