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家创始人是谁
法家创始人是李悝。
李悝(前455年-前395年),嬴姓,李氏,名悝,一作克,战国时魏国(今山西南部运城一带)人。战国初期魏国政治家、法学家,法家代表人物,大臣。
李悝为魏文侯到武侯时人,曾受业于子夏弟子曾申门下,做过中山相和上地守。常和秦人交锋作战,桓谭以之为文侯师。后被魏文侯重用,主持变法。政治上,李悝主张选贤任能,赏功罚过。力主废止世袭贵族特权,“食有劳而禄有功,使有能而赏必行,罚必当”。
经济上,李悝主要实行“尽地力”、“平籴法”,统一分配农民耕地,督促农民勤于耕作,增加生产。后李悝因误判害死了无辜的人,故选择写好遗书,自杀而殉法。
李悝的成就
李悝曾将无功而食禄者称为淫民,要“夺淫民之禄以来四方之士”,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对腐朽落后的世袭制度的挑战。致使一批于国家无用且有害的特权阶层的人物被赶出政治舞台,一些出身于一般地主阶层的人。
可因战功或因其才能而跻身政界,为以后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开辟道路。其改革结果大大削弱了魏国的“世卿世禄”制度,政治状况趋好。
李悝在中国法治史上的贡献,最为突出的是其制定了中国第一部具有代表性的成文法典《法经》一书,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了变法,固化了当时的封建法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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