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原理之用地面积与用地边界
用地面积与用地边界
一、用地面积
用地面积是规划地块划定用地的平面投影面积,单位为公顷,精确度全国各地略有不同,一般为小数点后两位,每块用地不可有重叠部分。
用地面积是规划用地红线围合的面积,是确定容积率、建筑密度、人口容量所依据的面积;
征地面积是土地部门为了征地划定的征地红线围合而成。
Ap≤Ag
二、用地边界
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和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权属。一般用地红线表示的是一个包括空中和地下空间的竖直的三维界面。
地块的用地边界划分一般有城市规划原理之如下原则:
(1)严格根据总体规划和其他专业规划、根据用地部门、单位划分地块;
(2)以单一性质划定地块,即一般一个地块只有一种使用性质;
(3)建议有一边和城市道路相邻;
(4)结合自然边界、行政界线划分地块;
(5)考虑地价的区位级差;
(6)地块大小应和土地开发的性质规模相协调,以利于统一开发;
(7)对于文物古迹风貌保护建筑及现状质量较好、规划给予保留的地段,可单独划块,不再给定指标;
(8)规划地块划分必须满足“专业规划线”的要求,专业规划线用于城市基础设施的控制要求,主要有道路红线、河湖水面蓝线、城市绿化绿线、高压走廊黑线、文物古迹保护紫线、微波通道橙线等,可参考表3一l及图3—2;
(9)规划地块划分应尊重地块现有的土地使用权和产权边界。
地块划分规模可按新区和旧城改建区两类区别对待,新区的地块规模可划分得大些,面积控制在3~5ha左右,旧城改建区地块可在0.5~3ha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