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控枪法案的历史背景
在美国历史上,持枪权被认为是最重要的个人自由权利之一。1789年,由麦迪逊提出的宪法第一至第十条修正案也就是《权利法案》中,人民持有武器的权利被列在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之后,成为第二条修正案的核心内容,并对美国的社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奥巴马仍然支持2004年过期的联邦攻击性枪支禁令,但并不打算推动重新实施这一禁令的努力。卡尼说,美国社会的暴力问题并不是孤立的,应该从多个角度采取多种办法来解决,除了制定新法律还有其他办法可以减少枪支暴力。在新奥尔良举行的全国都市同盟会议上发表讲话说,应该采取措施,确保法律规定不能持枪的人无法买到枪支。他表示支持宪法规定的持枪权,但认为AK47这类枪支只属于战场,不应落入犯罪者手中。这是奥巴马在科罗拉多枪击案后首次就控枪问题表态。
造成12人死亡、58人受伤的科罗拉多枪击案让控枪问题重新成为美国总统选举的关注话题,但白宫方面和***和党竞选人罗姆尼都表态说不会推动出台新的控枪法律。尽管他支持恢复针对攻击性枪支的联邦禁令,但该禁令期内毫无希望在国会获得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