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十大重刑
首先,剥皮
剥皮时,用一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慢慢将皮肤与肌肉分开,像蝴蝶展开翅膀一样撕开。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很难分开。
还有一种剥皮方法,不知道有多靠谱。方法是把一个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倒银。因为水银比重大,肌肉会被拉离皮肤,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却无法挣脱。最后,他的身体会跳出指定的口,只留下一张皮。
第二,割腰
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死,砍完之后会很清醒,要过很久才会死。明成祖用腰斩杀死了方孝孺。据说一刀下去后,方孝孺用手肘爬行,手上沾血,连写“篡位”二字,过了十二天半才死。
第三,车裂了
就是用五匹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一根绳子套在被害者的头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马往五个方向拉,把人撕成六块。还记得商鞅被五马分尸的惩罚吗?砍下头和四肢都要费很大力气,更别说拉了。受害者的痛苦更是可想而知。说到撕扯,恐怕受害者就不再感到疼痛了。
四,所有五种惩罚
砍头、剜、剁手、挖眼、割耳和一,即“斩八块”,一般是在杀人之后,把人的头、手、脚都砍下来,然后把树干砍成三段。汉高祖死后,吕后抓住他的妃子如意夫人,砍断她的手脚,割掉她的鼻子、耳朵和舌头,挖出她的眼睛,扔进猪圈里喂养。
一年五次
最早的办法是杀人后剁成肉酱,称为“秦”。那些受到惩罚的人记得鲁兹和周文王的长子高博义。后来发展的更加精细,目的就是让犯人承受最大的痛苦。所以不仅犯人活着的时候要受惩罚,犯人死前还要受多少刀。据说在后来的发展中,每年会有两个人进行切割,从脚开始。
受到这种惩罚的最著名的人是大太监刘瑾。据说他过了三天才死去。最惨的是明末著名反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被骗,误以为他通敌卖国,在当年判了他死刑。行刑前,他用渔网裹住自己(让他的肌肉在刀下显得突出),游街示众。他被北京无知的人冲上前,一块一块的咬他的肉。
六、第一个
在国外,绞刑是常用的刑罚。在中国,绞刑是用弓弦处死的。也就是把弓套在受害者的脖子上,弓弦向前。刽子手在后面开始旋转弓,弓越转越紧,犯人的怒气越来越少,最后死了。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浪阁的。(因为他是英雄,不能斩首,所以要全身离开。
七、烹饪
即“请入瓮”。那是唐朝,武则天当皇帝的时候。有一个残暴的官员叫赖君臣,他主张严刑峻法。拒绝认罪的囚犯经常遭受酷刑。方法是找一个大骨灰盒,把人放进去,然后在底下用柴火加热。温度越来越高,囚犯们越来越难以忍受。如果他们拒绝坦白,他们经常在瓮中被烧死...赖君臣得意地说了这个方法,武则天干脆说“那就请上瓮”,把赖君臣烧死。...
八、阉割
司马迁入狱后才写了《史记》,还在给任的信中写了“我是闺阁大臣”这句话。
中国人对阉割非常讲究。首先要用绳子(包括孩子的包)把小哥哥绑起来,让血液不流通自然死亡,然后用尖刀把它割断(全部!不仅仅是阴茎)。切掉之后,用香灰盖住止血,在尿道里放一根鹅毛。几天后,去掉鹅毛。如果能排尿,阉割就成功了。如果不能排尿,这个人就废了,最后很可能死于尿毒症。所以你要阉了太监,最好趁年轻阉了,老了就危险多了。这种惩罚经常被使用。
九、惩罚
人们对酷刑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全切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切掉,后者更可信。简而言之,就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期,孙膑被师兄陷害,受尽折磨。听说他原来叫孙膑,受了处分之后,就改成了孙”。
十,大头针
用手缝指甲。用来指女性囚犯。
十一、活埋
活埋是战争中常用的手段,因为省力又快。战争活埋就是让战俘自己挖洞,有时候会先打死再推下去,但是时间不够的时候(或者要省子弹的时候)就直接推下去,然后盖上土。
中国的酷刑自古以来就是活埋。但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有哪个名人受到过这种惩罚。更无情的会把人直挺挺的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脑袋,然后开始虐待。
十二、毒药
投毒可能是唯一人道的折磨方式。中国古代最著名的毒药是“鸽子”,成语“饮鸽止渴”就是由此而来。它经常在死亡的情况下使用。
棍棒刑就是木桩刑。
这里说的棍棒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就是把棍子直接插进人的嘴里或肛门里,整个棍子都陷进肠胃里,让人死得很惨。历史上没有这种刑罚的记载,但在金庸小说《侠客》中有所提及,并将这种酷刑戏称为“笑”。
十三、锯
用铁锯把一个人活活锯死,其恐怖程度似乎等同于年终和剥皮。难怪在地狱的酷刑中,有把人活活锯死的酷刑。但是,把人锯活不仅存在于传说中的地狱,也存在于人类世界。“三国的根据?兀术?《孙皓传》记载,三国时期,吴国皇帝孙皓的妃子命令侍从在市场上抢劫百姓财物。负责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胜是孙浩的宠臣,他抓住了强盗,将他们绳之以法。妾告诉孙皓,孙皓大怒,借口其他事件逮捕辛西娅,并命令一名武士用烧红的大锯子把辛西娅的头割下来,把他的尸体扔进了四个瞭望台。
十四,椎骨断裂
当一个人非常讨厌另一个人的时候,他常常会想到打断他的脊椎。打断他的脊椎确实是很日本的行为,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脊椎被打断,他就会死。在中国历史上,断背山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酷刑。据蜀?据《赏刑》一文记载,春秋时期,姬重儿有意明文规定刑法,使全国人人守法,于是与大夫商议。姬重儿的名臣姗姗来迟,有人认为条儿有罪,应该受到惩罚。于是,姬重儿批准了执行条儿的断椎。晋国的学者非常害怕,说:跳儿。从那以后,每个人都害怕惩罚,遵守法律。
十五、铅填充
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说白相是地狱之主,身边有百官美女的命令;黑相每天都要忍受两个小时的铜灌肠。同样,人们被灌锡或灌铅折磨。锡的熔点是232摄氏度,铅的熔点是327.4摄氏度。不管倒锡还是倒铅,都可能把人烫伤致死。而且熔化的锡或铅一进入腹部就会凝固成块状,这种重金属的下落力也能致人死亡。
阳城,汉朝长川王刘渠的皇后,深信她嫉妒心强,专横跋扈。刘曲又宠爱另一个叫容爱的玛吉,多次和她喝酒。她确信自己吃醋了,就对刘曲说:“容爱看人的样子有点不正常,可能是因为她跟人有一腿。”刘曲信以为真。他看到容爱在衣领上绣着图案,一怒之下抓起衣服扔进了火里。容爱看到刘渠生气了。刘曲命人把她捞上来,可惜她没死。刘曲责怪容爱,* * *她承认了外遇。然而,容爱被折磨,却只是说自己和医生有一腿。刘曲越来越生气,就把容瑷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出她的两只眼睛,割掉她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把熔化的铅倒进她的嘴里,就这样把容瑷消灭了。
十六、梳洗
在这里,修饰不是女人的修饰,而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惩罚。是指用铁刷子刷掉一个人的肉,直到肉露出骨头,最后死去。梳洗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根据沈文的《早期圣人政治》记载,在实施疏导刑时,刽子手将犯人脱光衣服,放在铁床上,用开水浇在他身上。然后用铁刷子刷掉他的皮。就像民间用开水烫后杀猪一样,把毛去掉,直到刷掉皮露出骨头,受害者还没结束就死了。梳洗打扮的惩罚和年的差不多。据《旧唐书·桓传》记载,有一次,吴三思派去抓桓,用竹叉把他拖来拖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