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到哪一年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2020年底。

2020年1月,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明确到2020年底,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城市建成区的商场、超市、药店、书店等场所以及餐饮打包外卖服务和各类展会活动,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全国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景区景点的餐饮堂食服务,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

在《意见》基础上,2020年4月,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禁止、限制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征求意见稿)》,有13类塑料制品列入其中。

同年7月,国家发改委联合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部门发布《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在8月中旬前出台省级实施方案,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禁塑令

2008年1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从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袋,并实行塑料袋有偿使用制度。

2015年1月1号开始,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 规定全省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塑料餐具。这也成为中国施行“限塑令”6年以来,首个全面“禁塑”的省份。从“限塑”到“禁塑”,新规在当地引发了广泛热议和关注。

自2019年起,韩国大型超市全面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袋,以进一步减少“白色污染”。

2020年4月,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禁止生产销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4月至11月,海南将分步骤、分阶段组织重点行业和场所率先开展“禁塑”试点工作,为12月起正式全面“禁塑”的实施打好基础。

海南已进入全面“禁塑”倒计时。7月17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公布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8月底前,各地要启动商场超市、集贸市场、餐饮行业等重点领域禁限塑推进情况专项执法检查。

以上内容参考:中新网-从禁用超薄到禁止非降解,塑料袋走过的21年、百度百科-禁塑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