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废除了哪些不平等条约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没有承认外国强加的不平等条约,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废除这些条约。

中国政府采取的措施包括:

1. 废除帝国主义强加的不平等条约。

2. 废除日本帝国主义强加的不平等条约。

3. 废除伪满洲国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4. 废除国民党政府与外国签订的不平等条约。

此外,中国政府还与许多国家签订了新的平等条约,以取代旧的不平等条约。这些条约通常规定了双方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平等权利和义务。

总之,新中国成立后,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废除不平等条约,并与其他国家签订了新的平等条约,以实现平等、互利、合作和***赢的外交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