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杨紫名誉侵权被告伪造证据,你想说?

每个人都应该为自己所做过的事情负责任,而且伪造证据这种事情能做得出来,这个人也是真的没脑子,违法的事情是这么轻易就能做的吗,而且还盖假章骗警察根本没有明白事情的严重性,估计以为没有什么大不了,这也说明我国年轻人的普法意识有多差了,本身辱骂他人就是一件很错误的事情了,面对控告还做假谎称自己的身份证掉了,然后找了张假的证明出来,也是影响了法院的调查,所以说最后的处罚是非常应该的。这件事情一出也是给广大的?黑子?一个警告,不要天天在网上觉得没有人认识你就随便的说话骂人,做人要善良一些,而且要懂法律好吗?真以为人家明星不管你怎么辱骂啊,一旦过了的话告你一告一个准,而且面对这种情况居然还想糊弄过去真当人家吃白饭的不知道吗?而且还一度在网上卖惨,没想到网友们全都不买账,觉得她很有问题,现在要罚款十万元,就是后悔也没有用了,有些事情就不该做,不要触及法律的底线,做一个奉公守法的好公民。网络发言真的应该实名制,有些人就是觉得网络发言是无所畏惧的,所以经常在微博上各种辱骂他人,还会造谣生事,因为这种群体很多而且都是有组织的行动,所以她们就觉得不怕,但是一旦想要处理了,那就是?杀鸡儆猴?一次性解决,让这些黑子不敢再瞎写骂人了,素质也是真的很差了,是生活有多不如意才会在网上泄愤啊。应该多学习一些法律知识,很多人真的是法盲都不知道这些事情的严重性,或者说很多人都是未成年,就是跟风一样骂明星,好像不吐槽一下这个明星就不正常了,甚至在出事的事情,以各种理由解释但是都是假的,就是怕了,骂人的事情你怎么不怕,伪造证明的事情你怎么不怕,所以这位被告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