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试图接近幸福,但幸福是什么?——第n遍读刀锋。

上周,我回到了我的家乡。虽然时间很短,但我却异常放松,腐败地待在家里。回家后的第二天早上,花生赶去实现他的夙愿。他把我拖到附近一家外表比较脏的小吃店,说:“两碗馄饨。”在蒸笼前忙碌的店主说:“馄饨卖完了。豆腐脑好切吗?”“豆腐也行。请给我五个油炸的。。。你想要什么?”他转向我问:“哦,有五个小笼子。”之后,他坐在油腻的桌子旁。过了一会儿,豆腐脑和煎饺上来了。他拿起一个锅贴,咬了一口。他脸上有一种非常陶醉的表情,似乎容光焕发。这么久没见这个人有这种表情了。反正他看我的时候不会是这个样子。然后他说:“有些东西到处都有,但没有特定的组合,味道就不一样了。”言下之意,这几年吃的精致小吃都不如这道菜,而所谓的具体组合,应该是这里的和面、馅的方法,这狭窄的店面,卫生条件可疑的桌椅,破盘子里的淡醋,街上的煤蒸锅,街上的晚春尘土,还有店主夫妇招呼顾客的乡音,也许还有别的。这一切,仿佛穿越时空,把他带回了不可追寻的过去。

《刀锋战士》是毛姆的后期作品。我只喜欢他的这本小说。这本书很轻很滑,几乎没有用力的痕迹,比较舒服。但如果读者不对着书中的人物唱歌,就不会觉得有多有趣。

人物不多。主角是一个叫拉里的年轻人。故事一开始,他刚刚和一个叫伊莎贝尔的女孩订婚。另一个年轻人,格雷,也在追求伊莎贝尔。苏菲在朋友圈是个边缘人物。伊莎贝尔的叔叔艾洛特是一个优雅凶狠的人,有影响力的鬼,古董经纪人,艺术鉴赏家和热心的朋友。这部小说是以第一人称叙述的。讲故事的人是毛姆。他不仅观看,而且参与。他的语气就像在说几个朋友的日常。人物之间的联系比较松散。伊莎贝尔是一个中心,毛姆是另一个。

伊莎贝尔是一个美丽的普通女人。所谓正常,就是她有一个正常女人的梦想、爱好和欲望:爱,被爱,有漂亮的衣服和珠宝,有房子和排场,有乐趣,有交流,有家庭和孩子。她说:“除非我在人行道上感觉到脚下的水泥,并且在沿街商店的大橱窗里有帽子、毛皮大衣、钻石手镯和镶金的化妆盒,否则我不会感到真正的快乐。”所以虽然她爱拉里,但最后还是嫁给了能给她这一切的格雷。她做得对。正常人会这么做。她没有审视自己内心的能力,但她的本能和虚荣心足以让她满意地度过一生。

她的叔叔aylott要好得多,他是最好的人。根据毛姆的描述,艾洛特非常势利和虚荣,只根据社会地位和金钱来判断一个人的价值。他一心想进入巴黎的上流社会圈子,绝不可能容忍一个不请自来的大众聚会,即使他讨厌聚会的主人。但他也是一个真正有艺术品味的人,一个大方善良的人。毛姆显然对他很感兴趣,花了很多笔墨描述他的荒谬。大多数致命的幽默都源于艾洛特。

与伊莎贝尔和埃利奥特相反,苏菲是。索菲相貌平平,毫不起眼。她曾经有过热烈的爱情和幸福的家庭。当命运残酷地剥夺了她的幸福时,她的人格突然闪亮,她用自我毁灭来对抗命运的戏弄,寻求毁灭的方式非常刺骨。

如果说以上三个角色有* * *共同点的话,那就是他们都是不可毁灭的。这是一本试图打破的书。只是,虽然男主角最后崩溃了,但其他角色,包括毛姆,都没能崩溃,他们甚至没有意志。毛姆亲自观察了拉里的努力,他对此表示怀疑。但他虽然不懂,还是决定记录下来,让读者去思考。他不肯定也不否定任何人的生活方式,尽可能隐藏自己的价值判断。我说尽可能隐藏,是因为一个作者有一个有价值的判断,他在写作中永远不可能绕过自己的价值判断。例如,在这本书里,毛姆无法掩饰他对拉里的欣赏。他羡慕这样的人。

那么拉里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总之,他是一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听起来很遥远,不是吗?其实一点也不。前天看了疯狂钻石写的《夺宝奇兵》影评,突然发现他哥哥是一个追求终极真理的人。这次回家看了《明朝那些事》,里面讲的是我的家乡王阳明(王守仁),他也追求终极真理并找到了,从此传遍天下。耶稣是一,释迦牟尼显然也是一。我有理由相信老子也是一个,但孔子我不确定。找到终极真理的人通常都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走自己的路,很少受别人的影响。

从生物学的角度来说,活着其实是没有意义的。活着就是活着。很多细胞都在工作。从嫩到老,从盛到衰。其他生物对此没有问题,只有人类不行。人类要为自己的存在找一个理由,这是这种生物奇怪的特征。大多数人都是自己找存在的理由,比如社会地位(艾洛特),物质生活(伊莎贝尔),感情(苏菲)等等,找到之后就满足了。人类社会的形成和设计在一定程度上服务于这些需求。然而,有少数人,他们的大脑比其他人更深刻,或者他们的经历很特殊,他们会发现自己不满足于世俗的成功和幸福。他们会问:我为什么活着?我究竟为什么存在?然后一种神秘的力量推动他们找到了答案。这些为数不多的几个人可能会找到答案。

战争结束后,他回家了,受到人们的称赞,并与伊莎贝尔订婚。未来看起来一片光明。但他没有马上参加工作,人们以为他会休息一段时间。谁知他只是“摇摇胳膊”,不工作,不结婚,看一些莫名其妙的书,然后提出去巴黎玩两年。艾洛特叔叔以为他要去巴黎找女人,非常赞同。他认为婚前去巴黎放纵一下是非常合适的。谁知道,拉里到了巴黎,根本没去艾洛特(他拒绝艾略特邀请的借口很恶搞:我不吃午饭),在大学区租了一间简陋的房间,开始学习拉丁语和希腊语。两年很快过去了,伊莎贝尔来逼婚了。这时,两个年轻人才意识到他们是多么的不同。一个只想拥有快乐愉悦的青春,一个则致力于精神上的满足。所以分手了。

拉里觉得读书不能帮他找到答案,于是他去了巴黎附近的一个煤矿做体力劳动,去了一个煤矿,然后去了一个德国农场打工。在农场里,主人和媳妇半夜逼他低头,他只好仓皇出逃。他逃到波恩,在修道院住了一段时间,发现宗教无法给他答案。然后他在欧洲四处游荡学习,最后坐船去了印度。在那里,他研究了轮回理论。他苦行僧,终于有了顿悟,以为找到了自己想要的。他说:“我很满意人可以通过知识达到最高现实的观点。到了后期,鉴于人类的弱点,印度圣人承认可以通过爱和工作获得解放,但从不否认最高但最困难的途径是通过知识,因为知识的工具是人类最宝贵的能力,也就是他的理性。”

先不说拉里发现的终极真理在这里是不是真的“终极”。每个人的最终真相大概都不一样。我感兴趣的是寻找终极真理的精神状态,那应该是一种内心平静和满足的状态,也就是真正的快乐。拉里对生命意义的探寻始于目睹死亡的丑陋,但经过十年的阅读和旅行,他对善恶的生死观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他接受了善与恶同时存在于万物之中,生与死是自然的一部分。他说:“如果中午的玫瑰在早晨失去了它的美丽,它在早晨的美丽仍然是真实的。”当他顿悟的时候,他感受到了与“绝对”合一的巨大幸福,这种幸福终于让他平静下来,找到了人生的真谛,那就是热情地、真诚地、积极地生活,‘不急躁,对人随和,富有同情心,失一言,不近女色’。

几乎所有追求终极真理的人,最终都会归结为理性和精神的满足。众所周知,物质和肉体上的满足太容易得到和实现,所以不能持久。有钱人不一定幸福。当然,一直贫困的人,除非得到足够的温暖,否则是无法理解上面这句话的。但是,当人们获得满意的物质条件后,会发现即使继续拥有更多的物质,幸福感也不会相应增加,反而有可能降低。所以真正的幸福之路不在这里。吃了三天花生,感觉没那么好吃了。

《刀锋战士》里的每个角色都很有趣,但拉里还是最迷人的。当然,因为作者把他写得温柔、优雅、冷静、真诚,也因为拉里的我行我素,我很羡慕他。为了自己内心的追求,他完全无视世俗的规范,没有陷入爱情的温柔陷阱。他以一种似乎毫不费力的勇气保持着自由。他没有那么多乱七八糟的欲望,头脑很清醒,专注力很强。也许正是这一点,他找到了他一直在寻找的真理。当然,这样的男人对于爱他的女人来说肯定不是好玩的。他无法被说服。书中另一个叫苏珊的女人差点爱上他,事后觉得很幸运。苏珊是个一无所有的妓女。她以给巴黎贫穷的画家当模特为生。然而她大方坚韧,有着踏实的头脑。最后,结果很好。很可爱的角色。

我发现我写了很多,刚开始是无关紧要的。我真正想说的话总是不说。我真正想说的是,我也想追求终极真理。或者说,终极真理似乎要求太高了一点,我想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幸福。在瞬息万变的世界里,人应该如何从容的生活?我已经意识到的一件事是,物质生活和社会地位不是答案。不是我清高,也不是酸葡萄。得到这两样东西并不难,如果你用点力气,花点时间写博客。问题是,得到之后可能会有一时的虚荣,但虚荣无法伪装成幸福。而一旦你开始追求物欲,物欲就会反过来控制你。这太可怕了。绝对是自找麻烦。真正的平静必须来自内心的清澈。如何做到这种清晰,这种绝对的自信,是很难的。我还做不到。

谈成功。成功有很多定义。基本上,如果你想做一件事,并且做到了,那就叫成功。但现在更多时候,成功就意味着成功。那我就不确定了。这种东西是外在的,是别人和社会决定的。那样的话,你又被困住了。但是,我们都可以选择不参与游戏。可以吗?我也不知道。也许不是。如果我不参与大多数人都在玩的游戏,我注定会被边缘化。我是否有足够的、绝对的自信冷静的待在边缘?所以很难。拉里做这件事看起来很聪明,但实际上,他的追求应该很艰难。相比西方人,我们中国人更难做到这一点,因为我们生来就被社会关系紧紧束缚着,被别人尊重几乎是我们的天性。这种在意别人眼光的心理,是一种强大的枷锁,让我们的心不自由。而我们几乎已经失去了摆脱它的能力。不是吗?甚至捐款也要按照别人捐了多少来排名。微笑。

我喜欢刀锋,一多半是因为这本书的翻译非常好,读起来像春风。如果不是周锡良的翻译,刀锋绝对不会对我有这么大的魔力。但是,我之前说过,如果没有* * *音给主角,文笔再好也是其次。我把英文版推荐给我朋友(她中文看得不太好),她为了我勉强看完,用了一年时间。我把中文版推荐给花生,他看了几页就放下了。所以书和人是命中注定的。

我们来看一个原译文的对比,两者都是一流的文章:

“因为男人和女人不仅是他们自己;他们也是他们出生的地区,他们学会走路的城市公寓或农场,他们小时候玩的游戏,他们无意中听到的故事,他们吃的食物,他们上的学校,他们参加的运动,他们读过的诗人和他们信仰的上帝。正是所有这些事情造就了他们,这些事情你无法通过道听途说来了解,只有亲身经历过才能知道。只有你是他们,你才能了解他们。”

“因为人,男人和女人,不仅仅是他们自己;也是故土,学步的农场或者城市公寓,小时候玩过的游戏,私下听过的山海经典,吃过的饭,上过的学校,关心的运动,唱过的诗,信仰的神。这些都成就了他们现在的样子,这些东西也不是道听途说就能了解的。你必须面对那些生活。要理解这一点,你必须是这些。”

这段话也可以说明各种文化之间的误解和冲突,以及这种误解的永恒。

虽然中文版文笔极好,但封面完全看不懂。几年前,我扔环保垃圾袋的时候,出于习惯看了看袋子里的东西,发现这本书也在其中。很明显是花生干的。赶紧回去,不过想了想,我也没怪他。如果我不看内容,我会把这本书当垃圾扔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