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腾小说中的欲望羔羊

在白鹿原,最热血的男人是黑娃。

白嘉轩太固执了,“道德”二字大于天,给自己和周围的人戴上了无形的枷锁。

陆子霖太虚荣,身体像堵墙。风把人吹的到处都是,和这样的人相处他很没有安全感。

朱先生太神奇了,他能想出自己死后会发生什么。他是那么的虚幻和扭曲!

只有黑娃,暴戾粗暴,野性不羁,充满血性,胆大妄为,是从白鹿原田园文化里跑出来的叛徒,像野狼一样在人生的旷野里游荡。

如果生命走到尽头,回到童年记忆,黑娃一辈子都忘不了最初的冰糖。

冰糖给黑娃留下了不可磨灭的美好而痛苦的记忆。第一次吃到之后,那种无与伦比的甜味让他浑身颤抖。他哇的一声哭了,晚上做梦都吃。第二次鲁给他冰糖时,他野蛮地扔掉了,因为他觉得吃冰糖对他来说是一种奢侈。成年后,一个土匪抢了一铁桶冰糖,往里面倒了一泡尿。

冰糖是欲望。得到的美好和得不到的痛苦一样刻骨铭心。如果你得不到它,就让它毁灭吧。

在黑娃的前半生,她被欲望牵着走,跌跌撞撞。

他和田小娥的暧昧源于欲望——最原始的性欲。

美丽的身体在他的怀里颤动。他不知道该怎么办,一种不可抗拒的欲望催促着他将她拥入怀中,仿佛要将她揽入怀中,以达到某种模糊的目的。.....全身像触电一样,一种奇怪的感觉,从腹部升起,迅速蔓延到全身,他几乎无法承受那种奇妙感觉的冲击,几乎要融化成水。

追随欲望的爱情,每一步都像在悬崖边奔跑。

田小娥是郭的小老婆,他不是不清楚;郭待他好,他也后悔;但是一切都抵挡不住想死想爽的欲望。“随着夜晚的到来,逼他翻墙跳医院的欲望又重新高涨起来。”

以郭的地位,你可以在分分钟之内捏碎他,就像捏碎一只虫子一样。

他之所以能从郭的两个愚蠢的侄子那里活下来,一方面是因为他的手脚机灵,另一方面,也确实是郭的摆布。

否则,既然他走了,郭为什么不照顾他的小娥呢?小说中,大拇指的爱人小翠在新婚之夜被公婆逼死,小翠的父母咬碎牙齿吞到肚子里,屁滚尿流地躲回亲戚家,小翠死去的手掌和脚底被竹签捆住。关于黑娃和田小娥的“罪”比大拇指和小翠更惨。

可以说黑娃此举相当危险,她差点丧命。

不管是因为性还是逆境,黑娃和小娥,两个有着同样冲动和血脉的人,终于在一起了。

如果有对现实的评估和对未来的规划,这个时候,两个人就应该飞走,在外面生个三五年的孩子,然后回到白鹿村。

黑娃却在热带和小E回家了。他想都没想过:他的父亲,三鹿、白鹿村的村长白嘉轩,能容忍他的不道德吗?白鹿村村民能容忍“荡妇”田小娥的存在吗?

他很硬气,但很负责,一个冷窑成了家。

接下来,在赵鹏的鼓动下,黑娃和三十六个兄弟一起,用他们的鲜血在白鹿原上开始了一场革命。他们砸了祠堂,用铡草机打死了碗客。

这是一场特别幼稚的革命,一场由鲜血驱动的投机,夹杂着复仇、反叛、怨恨和镇压。且不说本人还处于革命的最初朦胧阶段,而黑娃根本不知道目的是什么。他只是在发泄自己不被认可的愤怒,只是在革命中寻找归属感和存在感。

本质上,他还是遵从自己的欲望。

然后,革命失败了,他又飞走了,留下可怜的小飞蛾为他的鲁莽付出代价。

他对田小娥的毁灭负有很大的责任。

这就是冲动的黑娃。他从来没有计划或设想过人生的每一步。他的思想跟随他的欲望,他的行动跟随他的血液。你眼中没有未来,也不求回家的路。就像很多人的青春,在最美好的年华里,在昨夜狂欢的泡沫里,把自己的欲望白扔了,离开了明天。

黑娃为自己的冲动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逃离世界后,黑娃的野性一落千丈。

过去,无论是小时候在白家割草,还是成年后住在白鹿村外的窑洞里,只要在族长白嘉轩的视线之内,他总是紧张而胆怯。这种与贫穷联系在一起的自卑,让他觉得白嘉轩的腰太直了。当然,也是因为他太卑微——命运总是掌握在别人手里。

黑娃骨子里有一种敏感,属于男人的自尊。

在他的父亲鲁三身上,白嘉轩是世界上最仁慈的主人。他不仅给家人一个生存的基础,也尊重他作为长工的人格。陆三做牛做马永远报答不了他。正因为如此,他一生忠心耿耿,最后杀了田小娥,田小娥杀了白孝文,因为那是他的媳妇;正因为如此,他多次在儿子面前提及白宫的恩情,希望儿子能以恩报恩。

陆三从来没有想过他的教育会给儿子带来多大的压力。黑娃一直觉得来自白嘉轩的关怀是施舍,是自己负担不起的负担。

乱世给了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战乱中,黑娃与生俱来的能力和机敏派上了用场。持枪作战,他所向披靡;上山当土匪,他打头阵。他生来就是为了战斗。

一杆枪挂在江湖一线,却天马行空,无拘无束,甚至可以左右他人的命运。黑娃觉得当土匪的日子很过瘾,很享受。

他身上充满了江湖人的豪气——侠义、胆识、胆识。他是山寨里的第二个大拇指,和大拇指结下了一生的友谊。喝了一碗血酒,人生就不是自己的了,却有了一个笑对联盟,看风云的灵魂伴侣。

当然也是满满的土匪。下山抢劫,睡黑白牡丹,打断白嘉轩的腰,残忍杀害陆子霖的父亲...他入行的时候,手上沾满了血气,这是黑娃一辈子都过不去的污点。

但是,我们还是爱黑娃这样的人。和他在一起,酒是暖的,心是暖的,情是真的。他会为你做任何事,就当你们是兄弟。

逃亡的黑娃,是辽阔平原上的野狼。他加入了狼群,靠刀为生。

黑娃跪在地上时,含泪跪拜道:“黑娃知罪!”真想为黑娃哭!

被招后,黑娃选择了“浪子回头”,走上了回归之路。

他娶了才女高玉峰来陶冶自己;他崇拜白鹿原大学者朱先生;他隐居在省城大院里;他回到白鹿原,在他亲手毁掉的祠堂里跪拜...

走了大半辈子,又回到了起点!还是回归传统文化!还是回到白嘉轩试图坚守的体制。是对过去的反思吗?是灵魂的救赎吗?是文化的根源吗?

为什么我的内心充满了苍凉?

这只野狼是不是变成了充满灵性的白鹿?还是变成了一只温顺的绵羊?

我认为是后者。

一句歌词从我身边飘过:“他——从未走远。”黑娃一生随波逐流,一直在寻找、战斗、挣扎,但她始终没有离开他的文化体系,始终没有褪去他底层农民的本色。

他生在白鹿原,长在白鹿原,这是滋养他的文化土壤。很久以前,他处于这个社会的底层。因为自卑、屈辱、软弱,他抵制了这种文化。开了很久的车,他还需要在这个文化体系中找到归属感。此时的他,已经不再贫穷卑微。他是资水县的副县长,有更高层次的需求,所以回来了。

可想而知,回归之后,他会比白嘉轩更白嘉轩!

他会更彻底的支持传统文化的体系,就像一个一无所有的人。一旦他掌握了权力,一定会把权力发挥到极致。就像一个穷人,一旦有钱,就会毫无节制地挥霍;就像历代换门的人,转了一圈,和历代没什么区别。像黑娃这样的无根萍,一旦找到精神寄托,就会执着。

所以他回乡祭祖跟白孝文没什么区别。表面上是依附,骨子里有虚荣和炫耀。

两人都低调高调地带着新婚妻子回到了白鹿村的祠堂。高调是因为他们现在的地位,低调是他们的姿态。身后有个声音在说:“我是胡汉三回来了!”

但是,他们回归之后,他们的灵魂就是天与地的差别。黑娃卢·赵倩一生光明磊落。虽然他因为认识有限,做过坏事,但是善良是他的本性,这也是中国几千年来农民的本性。黑娃回归了传统文化体系,那里有太多积极的有价值的东西。

而白孝文则完全脱离了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对他来说就是一块遮羞布。他以文化的名义做违背良心的事,是学者中的败类。

像白孝文这样的书生,一旦不以为耻,失去人性,就会更加残忍可怕。你没看到历代文人都有文化的遮羞布,杀人的软刀子,但是他们的心一点都不软。传说秦桧出身状元,文采书法自然风流,但卖国杀人却毫不逊色。

所以黑娃很轻松地容忍了白孝文,包括和老婆睡觉。白孝文不是那么容易放过黑娃的。黑娃的存在就是绕不开过去的阴影,摆脱不了后方的安心。

黑娃到死都不知道是谁杀了他。他死的时候,看着白嘉轩流泪,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和田小娥在一起的热情。不知道会不会想起旷野里的吼声?不知道会不会想到一路与命运抗争?不知道会不会想起那一夜,我在黑暗中离开,发誓不再回来?……

那时候,他是黄土高原上最后一只孤独的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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