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问题的《两个决议》是什么?

一是1945年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二是1981年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

1945年4月中***六届七中全会通过的《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是我们党第一次对党的历史经验作出的系统总结。

《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在1981年6月27日中国***产党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

扩展资料

《关于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最重要的作用就是分清是非,促进全党理论上的清醒。

《决议》以一系列事实告诉全党,毛泽东成为中国***产党的核心、中国人民的领袖,不是自封的,而是因为他表现出一个伟大革命领袖高瞻远瞩的政治远见、坚定不移的革命信念,因为他代表了党和人民事业正确的方向、胜利的方向,符合党和人民的最大利益。

《决议》通过后,在党的七大预备会议上,毛泽东指出:一切同志,要在这个历史决议案下团结起来,像决议案上说的团结得像一个和睦的家庭一样。

同时毛泽东还指出:一个队伍经常是不大整齐的,所以就要常常喊看齐,向左看齐,向右看齐,向中看齐。我们要向中央基准看齐,向大会基准看齐。可见,向党的核心看齐,向党中央看齐,这是我们党通过自我革命得出的加强自身建设的经验结晶和规律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