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红楼梦》及其评论

第18回:宝玉大显其才,各页争赏,宝玉身上的饰物全卸了。黛玉听说自己来了,误以为自己给宝玉做的钱袋也给了下人。一怒之下,回到自己房中,将宝玉叫她做的香囊一挥一绞。宝玉知道不对,但来阻止也得生气。原来宝玉把黛玉给的钱袋拿在里面,不是仆人拿走的。

宝玉把钱袋扔了回去,黛玉羞得哭了。宝玉连忙劝他们和好。贾家正在忙省亲的事,请妙玉到园中道观去。元宵节,元妃回省,命宝玉等姊妹以山水为题作诗。宝玉忘了诗中的典故。宝钗是他的“词师”,黛玉为宝玉写了一首诗,被袁菲评为最佳。丑的第三刻,元妃回宫,与众人告别。

点评:皇上的恩情就是说皇上的长恩情是伟大的,可以让袁菲回娘家看望父母。天伦之乐指的是袁菲回到娘家与家人团聚的无尽喜悦。其实从这本书的内容来看,正好相反。也以贾府的鼎盛为特征,反映了后来的衰落。贾政跪在女儿面前说,这个称呼很搞笑,暴露了专制皇权的残暴,是“皇恩”的内涵。

扩展数据:

《红楼梦》诞生于18世纪中国封建社会末期。当时的清政府闭关锁国,举国上下都沉醉于康熙、康熙、乾隆之梦,走向中国。这个时期表面上看似太平,骨子里的各种社会矛盾却在加剧,整个王朝到了一个由盛而衰的转折点。

康雍时期,曹家祖孙三代表四人在江宁工作了58年。曹家在全盛时期,曾做过四次大范围的接送司机。曹雪芹生长在南京,青年时代经历了富裕富足的贵族生活。然而,这个家庭逐渐衰落了。雍正六年(1728),曹雪芹举家回京。

回京后,他在一所皇家学校“右翼宗教学”做负责文墨的杂工,家境贫寒,生活艰难。晚年,他搬到了北京西郊,生活更加贫困。他“满嘴茵陈”,“全家经常赊着粥和酒吃”。《红楼梦》是曹雪芹破产后在贫困中写成的。创作时间为乾隆初年至乾隆三十年左右。

《红楼梦》第一开篇第一段“作者自云而言”,是曹雪芹的序言。在这篇序言中,曹雪芹以一个真实的人出现,告诉读者写作的起源。据他自己说,这本书是他根据早年在南京的繁华旧梦写的。

因为当时住在北京西郊,所以很平庸,一事无成。突然回忆起年轻时家里所有的女孩子,觉得她们的见识和才华远远超过了自己,不禁感到惭愧和遗憾。我的祖先在九死一生后建立了这个家族企业。那段日子,我在幸福中,却没有做好本职工作,不听父母老师的管教。结果我从小一无所有,穷困潦倒了半辈子。

曹雪芹把这段经历和忏悔写成小说,就是想告诉读者,虽然她们的罪行是不可避免的,但那些姑娘都是生活中真实的人,她们的事迹绝不能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而湮没无闻。想到这些,我的心里荡漾满满的,一切困难都不是问题。

更何况农村生活无忧无虑,景色宜人,使他思如泉涌,写如天神。曹雪芹的谦虚使他不懂学问,所以他要用白话文写这篇小说,意在为那些姑娘们立传,解除他的苦恼,给读者提供乐趣和欣赏。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红楼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