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七大罪行(拉丁语:seven deadly sins)?

1、色欲(拉丁语:luxuria,英语:lust)放纵自己的欲望,只重视肉体的满足,忽略心灵的沟通交流。

色欲是指过于强烈的、不合乎道德的欲望。对性爱的渴望,对刺激的追求等都是色欲最极端的罪行。

2、暴食(拉丁语:gula,英语:gluttony)浪费食物,沉迷享乐。

狭义的观点认为“暴食”等于浪费食物。从广义来说,就是指“沉迷”于某事物,如酗酒、滥用药物、屯积不必要的物品、沉溺于赌博玩乐而不思进取等。

3、贪婪(拉丁语:avaritia,英语:greed)希望占有比所需更多的事物。

尤其是指金钱或权力的过分追求。圣多玛斯·阿奎纳认为贪婪是“背向神的罪恶,正如所有朽坏的罪恶一样,是人为了会腐败的东西,放弃永恒的东西。”与贪婪有关的罪包括偷窃、打劫、贪腐、叛国等。

4、懒惰(拉丁语:acedia,英语:sloth)逃避现实、无责任心及浪费时间。

懒惰被宣告为有罪是因为:其他人需更努力工作以填补缺失。该做的事情还没有做好,对自己是百害而无一利。

5、暴怒(拉丁语:ira,英语:wrath)憎恨他人。

产生无理的愤怒,对人复仇。在律法所赋与的权力以外,行使惩罚他人的意欲亦被归作愤怒。歧视、过分的警戒心、对他人有伤害的意图也算是暴怒。

6、嫉妒(拉丁语:invidia,英语:envy)因对方所拥有的资产比自己丰富而恼恨他人。

嫉妒跟贪婪一样,是一种因为不能满足的欲望而产生的罪恶。贪婪通常跟物质财产有关,而嫉妒则跟其他方面有关,例如爱情,或他人的成功。

7、傲慢(拉丁语:superbia,英语:pride)最严重的罪恶,包括对上帝不敬、对他人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