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锦旗一审获刑6年
最近,绍兴市又发生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姚锦旗一审获刑六年,可能有很多网友并不知道他是谁,以及为何获刑,接下来就让我们慢慢的揭开这件事儿吧。
那他为什么被抓呢?被告人姚某在一九九一年至二零零五年期间利用各种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计价值人民币五千多万万元,后姚锦旗潜逃境外。在一八年十月十七日,保加利亚警方在首都索非亚市抓获姚锦旗,并于同月根据我国提出的请求将其临时羁押。随后,姚锦旗在我国驻保大使馆对其领事探视时书面表达了回国投案意愿,并主动配合完成简易引渡,后于同年十一月末被引渡回国。归案后,姚锦旗除了供述了已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外,还坦白了其余受贿犯罪事实,想要为自己减轻罪行。
根据绍兴中级人民法院发布的消息,八月二十七日上午,浙江省绍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姚某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依法认定被告人姚锦旗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姚锦旗受贿所得财物,依法予以追缴。姚锦旗在法庭上态度良好,表示服从判决,且不申请上诉。
法院认为,被告人姚锦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却不懂得为官清廉,反而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去为他人谋取利益,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姚锦旗积极配合完成引渡,如实交代全案受贿事实,可视为自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受贿赃款赃物已被全部追缴或由亲属代为退缴,故依法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