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中国历史的杰出女性有哪些?

中国最杰出的女性人物

编辑:馨馨

宋庆龄:中华人民***和国副主席,名誉主席,第四、第五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著名革命家、政治家。又名宋庆琳。原籍广东文昌,出生于上海。

1913年毕业于美国佐治亚州威斯里安女子学院,获文学学士学位。同年;回国,任孙中山秘书,追随孙中山致力于民主主义革命,后参加中华革命党。1925年与孙中山在日本东京结婚,成为孙中山的亲密战友和得力助手,为国***两党衽第一次合作做了大量工作。

1925 年孙中山逝世后,她坚持孙中山的俄、联***、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曾被选为国民党第二、三、四、六届中央执行委员,第五届中央候补执行委员。“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和国民党左派人士一起,多次发表通电、声明、宣言,揭露和反对蒋介石、汪精卫的叛变行为。1927年至1931年在苏联、欧洲期间,参加国际反帝和保卫和平运动,两次被选为国际反帝同盟大会名誉主席,后又成为世界反法西斯委员会主要领导人之一。

回国后积极支持中***建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主张。在上海参与发起组织中国民权保障同盟,并任全国执行委员会主席,保护和营救了大批中***党员和爱国民主人士。1935年与何香凝等率先响应中***中央发表的《八一宣言》,后参与发起成立全国各界救国联合会。

1938年在香港发起成立保卫中国同盟,向国际友好人士和海外侨胞宣传国***合作、一致抗日的主张。抗日战争胜利后回到上海,创建中国福利基金会,并任主席,在解放战争台曾给予中***和人民解放军以巨大的物质帮助。1948年任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名誉主席。1949年参加由中***倡议召开的第一届全国政治协商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副主席。

建国以后,历任中苏友好协会副会长、会长,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四届名誉主席,中国人民救济总会执委会主席,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主席,第一、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二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华人民***和国副主席等职。

曾代表国家多次参加国际性活动,先后被选为世界保卫和平委员会执行局委员、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联络委员会主席。1981年加入中国***产党,同年任中华人民***和国名誉主席。主要著作有《为新中国奋斗》等。1981年5月逝世。

蔡畅 ;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杰出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和卓越的领导者,国际进步妇女运动的著名活动家、湖南湘乡(今双峰县)人。原名咸熙。

1915年入长沙周南女子师范学校求学,1916年毕业留校任教,1919年与向警予***同发起组织周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和湖南女子留法勤工俭学会。同年赴法国勤工俭学。1920年参加新民学会和工学世界社,1922年参加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旅欧支部),1923年转为中国***产党正式党员。

1924年去莫斯科东方大学学习。翌年回国,任中***两广区委妇女委员会副书记,并在何香凝领导下任国民党中央妇女部干事兼妇女运动讲习所教务主任。北伐时期,先后任中***江西省委妇女部部长兼北伐军政治部宣传科科长、中***湖北省委妇女部部长、大革命失败后,先后在上海、香港任中***中央妇委委员,在广东省委妇女部工作。1928年出席中***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

1931年到江西中央革命根据地,任中***江西省委组织部部长、白区工作部部长兼妇女部部长,江西省工农检察委员会主席。1934年1月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1934年10月参加了举世闻名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陕甘省委委员,统战部部长,组织部部长和陕甘宁边区政府妇女部部长。

1941年任中***中央妇委代理书记,后任书记。1943年为中***中央起草《中国***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各抗日根据地目前妇女工作方针的决定》,提出妇女工作以生产为中心的新方向,纠正了王明在妇女工作领域的主观主义、形式主义错误,开辟了妇女运动的崭新局面。1945年出席中***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为中央委员。1946年筹建东北解放区妇女联合会,指导东北土地改革中的妇女工作,任中***中央东北局委员书记。同年被选为国际民主妇联理事,1948年在第六次全国劳动大会上,被选为全国总工会第六届执行委员、常委、女工部部长。同年当选为国际民主妇联副主席。

1949年春,主持召开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当选为全国妇联主席。同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当选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第一、二、三届主席,第四届名誉主席。是中***第八、九、十、十一届中央委员,第一、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1990年9月11日逝世。

何香凝:第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国民党左派的杰出代表、著名政治活动家、画家。原名谏,又名瑞谏,别号双清楼主。广东南海人,生于香港。

1897年与廖仲恺在广州结婚,1902年变卖妆奁资助丈夫留学日本,同年冬相继东渡。1903年春入东京目白女子大学预科,后转入女子师范学院预科,同年结识孙中山。

1905年参加中国同盟会,同年9月介绍廖仲恺加入该会。1906年入目白女子大学博物科,1908年改入本乡女子美术学校高等科。毕业后由日返港,随同孙中山从事革命活动。1913年“二次革命”失败后,举家赴日本。1914年在东京加入中华革命党,积极参加讨袁(世凯)和护法运动。1920年起在广东任“出征军人慰劳会”总干事。1924年坚决支持孙中山的新三民主义革命纲领,改组中国国民党。

1926年当选为国民党中央执委,并任妇女部部长、广东省政府委员,主持广东妇女工作,创办“罢工妇女读讲习所”,发起组织“援助海丰农民自卫军筹备会”、“军人家属妇女救护员传习所”、“妇女运动讲习所”、“中国各界妇女联合会”,支援北伐战争。1927年蒋介石叛变革命后,辞去国民党政府的一切职务,进行反蒋斗争。

1935年与宋庆龄等率先响应中国***产党中央发表的《八一宣言》,担任全国各界救国会理事。抗日战争时期,响应中国***产党提出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号召,从事抗日民主运动。“皖南事变”后发表宣言,严斥蒋介石策动内战的阴谋。1947年参与筹组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从事反蒋独裁活动。

1949年出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中央人民政府委员,第二、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二、三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华侨事务委员会主任,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第一、二、三届名誉主席,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中央副主席、主席,中国美术家协会主席等职。擅长诗词和国画。有《何香凝诗画集》。1972年9月逝世。

陈慕华 ; 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汉族,浙江青田人,高中文化。1938年6月加入中国***产党。

1938年至1945年先在延安抗大学习、后任三分校训练部军事佐理员、延安留守兵团警备五团参谋、兵团司令部教育科参谋、兵团军事研究室研究员、延安联防司令部后勤部家属招待所所长兼指导员、后勤部经建处秘书,1945年至1950年任热河军区司令部一科参谋、东北铁路总局机关政治协理员、穆棱煤矿工运特派员、东北铁路保育院院长、中长铁路中央医院副院长,1950年至1971年任东北铁路政治部宣传组组长、铁道部政治部宣传组副组长、国家计委交通局副处长、处长、对外经济联络总局成套设奋局副局长、对外经济联络委员会三局副局长,1971年至1988年任对外联络部副部长、党的核心小组副组长、部长、党组书记、国务院副总理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主任、全国托幼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国务院旅游领导小组组长、对外经济贸易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务委员、中央外事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党组书记、理事会理事长、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中央财经领导小组成员,1988年至1993年任第六届全国妇联主席、党组书记、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1993年至1998年至今任第八届全国妇联名誉主席、中国银行董事会名誉董事长。

是第五、第七、第八届全国人大代表、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主任委员、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届、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候补委员。

彭佩云;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汉族,湖南浏阳人,1946年加入中国***产党、1945年参加工作、大学文化。

1945年至1947年在西南联合大学社会系、南京金陵大学外文系参加“民主青年同盟”,1947年至1949年在清华大学社会系学习并担任地下党支部书记、地下党总支委员,1949年至1950年任清华大学党总支部书记,1950年至195?年任中***北京市委组织部学校?部工作科干事,1953年至1959年任北京市委高等党校委员会常委、办公室主任,1959年至1964年任北京市委大学科学工作部大学组组长市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委员,1964年至1966年任北京大学党委?书记,1966年至1973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迫害,后下放劳动,1975年至1977年在北京大学政治部宣传组工作,1977年至1978年任北京化工学院党委常委、革委会副主任,1978年至1979年任国家科委一届负责人、1979年至1982年任教育部政策研究室主任、党组成员,1982年至1985年任教育部副部长、党组成员,1985年至1987年任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1987年至1988年任国家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党组成员兼中国科技大学党委书记,1988年至1993年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1993年至1998年任国务院国务委员、国务院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1993年至1997年任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党组书记,1998年3月任现职。

钱正英;第七、八、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原水利部部长。汉族,浙江嘉兴人。上海大同大学土木工程系肆业,1941年加入中国***产党并参加工作。中国工程院院士。

1939年至1942年在上海大同大学土木工程系学习并参加上海地下党,任大同大学群众团体党团成员、工学院分党支部书记。1942年至1945年任淮北区党委机关文化教员,淮北泗五灵凤县中学浍南分校教员、党支部书记,淮北行署建设处水利科科长。1945年至1948年任苏皖边区水利局工程科科长,华东军区兵丫部交通科科长、前方工程处处长。1948年至1950年任山东省黄河河务局副局长、党委书记。1950年至1952年任华东军政委员会水利部副部长兼治淮委员会工程部副部长。1952年至1967年任水利部副部长、党组成员,水利电力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67年至1970年在“文化大革命”中受冲击。1974年至1988年任水利电力部、水利部部长,党组书记。1988年至今任全国政协副主席,党组成员。1997年当选为中国工程院院士。

是中***第十届、十一届、十二届、十三届、十四届中央委员,第七届、八届、九届全国政协副主席。

康克清;第五、六.七届全国政协副主席。中国妇女运动卓越领导人,无产阶级革命家,社会政治活动家。江西万安人。

1926年加入中国***产党青年团,任万安罗塘湾妇女协会常任秘书,万安县巡视员。1928年上井冈山,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29年与朱德结婚。

1931年转为中国***产党党员。1932年在江西瑞金任红军总司令部直辖的女子义勇队队长,直属队政治指导员。1934年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执行委员会侯补委员。同年10月至1936年10月参加二万五千里长征,三过草地,历尽艰辛。她与朱德同志一起同右倾分裂主义进行了坚决斗争。

1936年任红军四方面军党校总支书记。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曾入延安抗日军政大学、中***中央党校赏学习。先后任八路军总司令部直属队组织股长、政治处主任,党总支书记,晋东南妇女救国会主任。是中***七大代表。1949年出席第一次全国妇女代表大会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建国后,历任全国妇联儿童福利部部长,全国妇联第一至第五届常委,第二届书记处书记,第三届副主席,第四、第五届主席,第六届名誉主席。

中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秘书长、副主席、主席,中国福利会名誉主席,全国儿童工作协调委员会主任,中国儿童少年基金会会长,宋庆龄基金会主席。是中***第七、八、九、十、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十二届中***中央委员。第一至第六届全国人大代表,第四、第五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第二、第三届全国政协委员,第四届常委,第五、第六、第七届副主席。1992年4月23日逝世。

邓颖超;第四、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第六届全国政协主席。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中国妇女运动的先驱。原名邓文淑,又名邓咏通、邓湘君,曾化名为逸豪等。祖籍河南光山,生于广西南宁。

幼年丧父,靠母亲行医、教书过清贫的生活。1919年“五四”运动时,响应同在天津直隶第二女子师范学校读书的郭隆真的倡议,参与成立天津女界爱国同志会,被推举为演讲队队长,带领队员在街头进行反帝爱国宣传活动,并与周恩来等人一起组织进步学生团体-觉悟社,参与和组织 领导了天津学生爱国运动。

1920年秋到北京师大附小任教员。1923年组织女权运动同盟会,1924年参与组织中国社社会主义青年团。1925年初由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团员转中国***产党员。同年与周恩来结婚。在大革命时期,先后任中***中央天津地委妇女部部长、两广区委委员兼妇女部部长,中***中央妇委书记。第一次国***合作时期,以个人身份参加国民党,曾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被选为侯补中央执行委员。

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先在上海党中央机关从事秘密工作,后到江西中央苏区任中央局秘书长,并参加了举世闻名的二万五千里长征。抗日战争时期,先后任中央长江局妇委委员,中***中央南方局委员、妇委书记,中***驻重庆、南京代表团成员,从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工作,发动妇女参加抗战和民主政治运动,并与各界妇女组织战时儿童保育会,救护收容逃难到后方的儿童。曾当选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理事,并曾任国民参政会的参政员,为坚持团结抗战、反对投降分裂进行不懈的斗争。

1945年被选为中***第七届侯补中央委员。同年任中***中央妇委会副书记。1946年作为中***代表团成员,出席国民党当局召开的政治协商会议,并在重庆、南京、上海为争取和平、民主而斗争。1947年回到延安任后任中***中央后方工作委员会委员、中央妇委代理书记。1949年在中国妇女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建国后,历任第一至三届全国妇联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第四届妇联名誉主席,全国人民保卫儿童全国委员会副主席,对外友协名誉会长。

曾当选为中***第八至第十二届中央委员,第十一、十二届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书记,第一至三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委员,第四、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第一届常委委员,第六届主席。1992年报7月平均12日逝世

吴仪;国务院国务委员,国务院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主任,原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部长。汉族湖北武汉人,1962年加入中国***产党,同年参加工作,北京石油学院石油炼制系炼油工程专业毕业,大学文化,高级工程师。

1956年至1962年在西北工学院国防系、北京石油学院石油炼制系炼油工程专业学习。1962年至1965年任兰州炼油厂车间技术员、政治部办公室干事。1965年至1967年任石油工业部生产技术司生产处技术员、1967年至1983年任北京东方红炼油厂技术员;技术科副科长、科长、副总工程师、副厂长。1983年至1988年任北京燕山石油化工公司副经理、党委书记。1988年至1991年任北京市副市长。1991年至1993年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副部长,党组副书记。1993年1997年任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部长,党组书记。1997年至1998年任中***中央政治局侯补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部长,党组书记。1998年至今任中***中央政治局侯补委员、国务院国务委员。

是中***第十三届中,在侯补委员、十四届中央委员,十五届中央委员、中央政治局侯补委员。

何鲁丽;第九届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第八届全国政协副主席。汉族,山东菏泽人,民革成员,北京医学院医疗系毕业,大学文化,副主任医师。

12岁随父何思源(当时的北京市市长)来京。1952年至1957年在北京医学院医疗系学习。1957年至1984年任北京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西城区儿童医院住院医师,北京市第二医院主治医师、儿科主任、副主任医师。1984年至1988年任门市西城区副区长。1988年至1996年北京市副市长、民革中央主席。1998年3月当选为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是第七届、第八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八届四次全国政协会议上增选为副主席,第七届全国妇联常委、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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