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网络原创作品的版税
发表文字作品的稿酬标准是作者参考很多的问题。对于纸质书的出版,国家有明确的规定。作者经常问:“如果我的书能出版,稿酬应该是多少?”为了方便作者的朋友,这里简单介绍一下,作者可以自己算一下。当然,如果你认为你的作品很好,想要更高的稿酬,你也可以参照这个标准与出版社再做约定。
一般来说,出版社和报刊出版文字作品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但著作权人合作或者自筹资金以及与出版者另有约定的除外。
可以选择基本稿酬加印数,或者版税,或者一次性付款。基本稿酬加印刷稿酬,是指出版社根据作品字数向作者支付一定的稿酬,即基本稿酬,再根据印刷份数向著作权人支付一定比例的基本稿酬。
基本报酬标准。原创作品:每千字30-100元。
演绎作品。改编10每千字-50元;3-10元每千字的汇编。
版税是指出版商通过将图书价格乘以发行数量和版本税率来支付给作者。版税标准及计算标准版税率:原创作品3%-10%,演绎作品1%-7%。
以基本稿酬加印数为支付方式的,作者可以在与出版社的合同中约定,出版社在交付作品时预付稿酬总额的30%-50%。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作品一旦出版,出版者应当在六个月内支付全部报酬。作品重印的,重印报酬应当在重印后六个月内支付。
以版税方式支付的,著作权人可以在与出版者的合同中约定,出版者在交付作品时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最低保有量的版税。作品出版后,出版者应当在每年年底与著作权人结清版税。第一次出版不足一千册的,按一千册支付版税,但下次结算版税时不再支付已支付的版税。
报刊转载、摘抄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按照每千字五十元的稿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专业报刊经国家版权局特批,可以降低稿酬标准。著作权人或者著作权人地址不明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将稿酬送交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转付。不按规定发送的,按应付稿酬的5%支付滞纳金。否则一旦被著作权人起诉,成本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