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南宁职业学院女生在宿舍分娩后涉嫌藏储物柜导致婴儿死亡?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类似事件了,可见对于学生性教育知识的普及真的很重要。婚前怀孕可以说是对女生的极大伤害,有时候甚至可以改变她们的一生。类似这种事件,在社会上从来没少发生。女生怀孕后,羞于让家人老师朋友知道自己在隐瞒,以为有一天可以瞒着对方。生下来,女孩无力抚养孩子,男孩也不会负责,所以大部分都是被遗弃的。
所以,学生的性教育知识真的很重要。第一,面对性,要敢于说不,尤其是对女生。对于恋爱中的男人,要勇敢的说不,不要因为这样那样的理由不好意思拒绝。不及时拒绝的后果有时候真的难以承受。二是做好相关防护措施。这些都需要学校和家庭的共同努力,没有必要躲躲藏藏,告诉他们如果真的想发生性关系,该怎么做才能最大程度的保护自己。三是告诉他们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危害。只有这样,才能在发生性关系前理性对待,不要太冲动。同时告诉他们,无论发生什么,父母都希望他/她好,保护他们,给他们建议,做出最好的选择。毕竟父母经历的事情比孩子多,看问题全面。
孩子一出生,就意味着他享有了应有的公民权利,女孩可能要承担相关的刑事责任。现在警方还在进一步调查中。这个孩子死亡的原因还不知道。如果女孩生完孩子后把孩子活活打死,那么她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因为孩子来到了这个世界。那么他就是自然人,受法律保护。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的生命,所以他可能面临故意杀人罪。原来这个女生因为心大怀了孩子。这已经很不幸了。如果她选择在孩子出生前脱下,也许会在未来随着时间的推移抚平这种创伤。既然生了,就有责任养他。逃避的后果太高了。
写到这里,我真的只能感叹,也不知道用什么样的心情来表达,但是错误已经铸成,再苦的苦果也要自己咽下去。在这里,我也奉劝那些男生,要警惕。如果你真的爱一个女孩,你应该真心对她好,承担你的责任,而不是嘴上说说。请不要因为一瞬间就毁了这个女孩的一生,否则,你真的只是在耍流氓。
这件事暴露了女生自身的任性和无知,家长的失职和学校管理的疏忽。
女生的任性与无知一个正在准备高考的高三女生,没有全心全意的投入到备考中,却被早恋分散了注意力,偷了禁果。如果说这是一个女生的任性,那么大学校园的宿舍里生孩子就完全暴露了这个女生的无知。
且不说身体健康的基础知识已经在初中课程中普及,也不说网上有那么多女生青春期的成长知识。难道不是受网恋小说或者电视剧里的性爱情节影响?在被这些混杂的信息引入歧途的时候,是不是只学到了情色冲动,却没有学到任何避孕等自我保护的常识,以及女孩子失去童贞后的各种生理现象?
如果几个月没来月经,可能怀孕了,这是做爱后最基本的本能意识;你的肚子越来越大,不能只认为自己胖了!如果是这样,那就太不可思议了。
宿舍生了,不择手段把婴儿藏在储物柜里。被发现的时候,婴儿身上有股臭味,说明婴儿被匆忙藏起来的时候已经死了,或者藏起来的时候被噎死了,否则婴儿不可能不哭。
如果是后者,该女生涉嫌故意杀人。就目前的信息来看,这个女孩很有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任性和无知造就了女生的悲剧,令人痛惜。
父母的疏忽和学校的疏于生育5438年6月+2月,也就是说,距离高考已经快5个月了,距离大学开学还有7个多月,夏天的轻薄衣服根本遮不住鼓鼓的肚子。如果在家待两个月以上,稍微用点零食,就不难发现孩子的身体变化。
可是怀孕的女儿离家上学,他们却毫不知情,真是无语。
然后,一个挺着大肚子的女生在班级、校园、宿舍里来来往往,学校里的辅导员、管家、宿舍里的女生都视而不见,直到女生生下孩子,真的很不可思议。
这样无知无畏的女生在校园里生孩子的荒唐事件实在太多了。南宁职业学院的这个女生不是第一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
2019 12 17云南农业职业技术学院女生宿舍厕所内发现一名出生时被遗弃的男婴。孩子的母亲也是大一新生,入学前就怀孕了。不同的是,这个云南农业职业学院的女生,入学时就知道自己怀孕了。她找人作弊,蒙混过入学考试,还经常缺课,待在宿舍里掩盖真相。真的很聪明,但是太聪明了,不会弄错。
湖南有个大三女学生更离谱。她只是在临近生孩子的时候想期末考试,所以选择住宿舍考试。结果考试来之前,她的孩子先来了。
救护车赶到医院时,女孩正准备剪断脐带,这让医生们大吃一惊。同宿舍的女生说,这个女生已经不是第一次在宿舍生孩子了,最后一个孩子更吓人。他们都习惯了,因为这个女孩已经结婚了。
结合相关资料,我来谈谈我对这一事件的看法: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关于故意杀人罪的解释:
涉事女生将亲生骨肉藏在宿舍储物柜中的行为,显然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但考虑到委托人在某种程度上也是被害人,且本案相对于其他杀人案件的社会危害性较小,我认为委托人最终被判死刑或死缓的可能性不大。
没人知道女生十月怀胎,多少有些意外。不仅她父母不知道,她的同学朋友也不知道,她的男朋友也不知道,她的学校和老师甚至都不知道。为什么这些每天和她生活在一起的人对此一无所知?女孩在哪里生的孩子,谁帮她生的?
这件事也反映了过早无保护的婚前性行为的危害。最终,我无力抚养孩子直接导致了这场悲剧。其实一切矛盾的起点都在于无保护的婚前性行为。如果能做好防护,或者谨慎行事,很多事情是可以避免的。
根据新闻中的相关信息,这所学校的学生在短时间内发生了两起重大事件。先是一个女生非婚生孩子后勒死了自己的孩子,接着又有一个女生跳楼自杀。显然,学校学生的心理教育和辅导存在很大问题。
近日,网上有报道称,广西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一名大一女生半夜偷偷生产,然后将婴儿藏在宿舍的储物柜里。当婴儿被发现时,现场有一股强烈的恶臭。
女生5438年6月+10月入学,两个月后发生了这件事。这个孩子是一个女孩和她的高中同学偷了禁果后意外怀上的。宝宝遇到这样不负责任的父母,直接导致了悲剧的发生。
女生抱着孕妇出入教室和宿舍,老师,管家,同学都没发现什么异常?按理说,lodger阿姨是过来人,应该能找到点什么。当我怀孕四个月的时候,我开始显示我怀孕了。怎么孩子出生了还没找到?这真是不可思议。
女孩的家人不够关心她。大一是5438年6月+10月才入学的,也就是说,两个月前,女生还呆在家里。作为最亲近的人,母亲并不知道女儿怀孕了。你说了也没人信。
这个女孩一开始是学生物的。为什么她一点危机感都没有?在你结婚,开始事业之前,你还在学校阶段,你和别人那样做,没有考虑到可能的后果。即使和别人发生性关系,也要做好预防措施。
如果婴儿是活产的,那么女孩的行为将构成故意杀人罪,有可能被判处死刑、死缓或者无期。如果婴儿死了,可能只是受到道德的谴责。
这个女学生应该是成年人了,却毫无危机感,放纵自己,意外怀孕,然后自己亲手杀死自己的骨肉。很难想象这是一个刚刚成为母亲的人的作品。在天上作恶还是可以原谅的;犯了罪就活不成了。女生为自己的粗心付出一生的代价。
说说案情,哈哈回答。
不要让“性无知”毁了大学生!
从法律的角度来看,
如果女孩的孩子生下后还活着,那么明知把刚出生的婴儿放在储物柜里会导致孩子的死亡,她也很难去面对这个未婚的孩子,或者说她仍然追求孩子的死亡来掩盖自己的尴尬。她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
根据《民法》,公民权利能力始于出生,止于死亡。孩子一出生,就是一个独立的个体,即使是父母也无权擅自终止孩子的生命。
青年学生憧憬着无限光明的未来,他们或多或少对谈恋爱充满了期待。然而,当纯洁美好的校园爱情到来时,“性教育”的缺失却为悲剧埋下了隐患。
在全新的环境中,没有父母的约束,没有老师的监督。面对婚恋问题,大部分男生女生都没有形成正确的认知。
说白了就是不知道怎么谈恋爱。
发生事故后如何正确处理就更不可能了。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这不仅需要你自己以身作则,
还需要外界给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为一个成年人,你必须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你的决定必须经过深思熟虑,
与其屈服于他人的影响或压力,
了解性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女性的法定结婚年龄是20岁,男性是22岁。
结婚生子是一辈子的事。
我们不能草率处理。
虽然法律规定,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伤害或歧视。
但是异常的生长环境,
肯定会对孩子的心理产生负面影响。
无论是男生还是女生,都要树立正确的爱情观。
爱情不是校园生活的全部,
在恋爱中,你要理智,要懂得衡量和衡量,尤其是女生一定要保护好自己。
这个女孩的行为原因是无法面对非婚生子的困境,社会危害不大,所以这种情况被法院认定为未成年的可能性比较大。
如果实际情况与目前媒体报道一致,女孩的刑期应该不会太长,四年左右,甚至还有缓刑的可能。
只是这个女孩的生活,
因为这件事,
擦掉大部分颜色!
与此同时,
还是两个家庭的灾难。
女生10月份才进职校,高中和男朋友在一起没有注意安全措施,导致怀孕。从这一点可以知道,现在的孩子是极度分化的,中考把孩子分为高中和职校。工作中有很多坏孩子,比如前段时间咸阳职校那些杀人埋尸的恶魔少年。他们为什么那么有恃无恐,是因为坏孩子的基数特别大。俗话说“近朱者赤者黑”在环境中,不成熟的少年,坏人,恶毒的人靠得很近,甚至没有人性的人也会走在一起玩。
在高中,孩子们被分为大学和职业学院。职业院校大部分学生学习差,玩手机,打游戏。虽然大学里有一些,但是从基数比来说,职业院校的学生整体是做不到的。这些被高考筛选出来的人,要么不自律懒,要么就是只会玩。一个亲戚的孩子考试没考到300分,职业学院直接送来了橄榄枝。
在这个有些专业,有些省份高考400分就能上大学的时代,考了二三百的考生,大部分都是在高中混的。这个女生既然上了这样的学校,可见她在高中也很懒。可谓“三无少年”,无理想,无规划,无廉耻。当然,最重要的应该放在后面。这样的女人就是连羞耻都不知道怎么写。
怀孕了都不知道怎么上网查。这是我对自己,甚至对家人多么不负责任。像这样的孩子,从小就应该严格教育。尤其是女孩子,我们应该给她良好的教育。如果任其发展,后果不堪设想。同时,父母也要交代很多原因,因为一旦父母放弃,控制不住,那么女孩就会像被放飞的风筝一样,越飞越远。当我转身想抓住它的时候,却再也抓不住了。
中考淘汰了一批人,高考也是。如果父母放弃了这些孩子,那将是社会的负担。《瑞克与莫蒂》中有一集,爷爷是科学家,他把人分为科学家、数学家、社会学家等。,而有些人被划分为无用的人,被淘汰。归根结底,如果这些被淘汰的人不知道“垃圾”的耻辱,不勇敢,后果不堪设想。在这个格局越来越明显的时代,他们大多只能成为底层的螺丝钉。亲戚让我劝劝他那个在职业院校天天打游戏不好好学习的孩子,要警惕。但是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那就让他继续装睡吧。那些还清醒的人,早已上了大学,读研,找了一份稳定的工作,过着平淡的生活。而他们依然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
同时,对青少年的性教育也迫在眉睫,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就像这个女的,在宿舍生孩子,把孩子活活打死,尸体还散发着腐臭的味道,已经涉嫌故意杀人罪,将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知道了法律才能尊重法律,同时要普及相关的性教育。只有普及性教育,青少年才能更好地保护自己。否则,连怀孕甚至避孕措施都不知道的青少年,一旦孩子落地,就再也回不去了。
以上这几类,家长的教育最重要。父母是陪伴孩子从童年到成年的关键人物。可以说,父母的素质直接影响着孩子能成长为什么样的人。每个坏男孩的背后,都有很多人出去打工,不管不顾,哪怕夫妻离婚,或者坐牢等等。
女生一定要学会尊重自己,爱自己。如果他们做不到,他们将自食其果。这四个字说起来容易,但是有些女生做起来非常难。
职业学院也是职业学院。就在两天前,四川乐山职业技术学院刚刚发生了一起刑事案件。
一名19的大一女生在校园内被另一名20多岁的男子翻墙勒死。
然后就是这个事件。近日,网上曝出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一女生宿舍发现死婴,原因是异味。
生孩子的女生也是大一。根据分娩时间,她在进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之前就有怀疑,这是毋庸置疑的。
据可靠消息,孩子的亲生父亲是女孩的高中男同学。
坦白说,我个人对职业技术学院的看法并不好。我国的职业技术学院大多管理松散,学生大多是高考甚至中考都不理想的学生。
作为父母,一方面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过早地进入社会,另一方面也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学到一门手艺或技能,让自己在社会上立足。
但是和这个事件中的女生一样,她们在高中谈恋爱,甚至和同学发生关系,怀孕了。有这种行为的高中生成绩会很差基本可以肯定。然后高考不理想,进职校,一切都是因果。
目前关于此事的信息不多,网上盛传一女生跳楼。很多人说是这个女生,其实是两码事。
具体情况不能讨论,可以单独讨论。第一是如果孩子一出生就夭折了,那么女孩的行为理论上并不违法。
二是网上传播的另一种情况。孩子出生后正常,被女孩勒死后藏在储物柜里。
如果是这样的话,女生涉嫌故意杀人。即使她是孩子的亲生母亲,她也无权剥夺孩子的生命。
每个人的生命权在出生后就受到法律保护,是法律保护中最重要的权利。
我有和很多人一样的疑问,一个女生,一个在校学生,怀孕之类的,我会不知道吗?室友没想法?
其实也不是完全不可能。因为有些女性比较胖,所以怀孕后和怀孕前没有太大区别。也有可能外人看不到。
但是,这个女生不了解自己就有点可笑了,除非她根本不在乎自己,或者说她根本不了解自己。
如果是这样的话,可以证明相关教育比较欠缺,也可以说明她的同性亲属没有和她进行过这方面的沟通。
这是普遍现象,源于很多家长的教育观念,羞于谈论“性”这个话题。好在随着社会的发展,很多家长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开始转变教育观念。
另外,如果女生真的在宿舍生,也能证明学校管理出奇的宽松。
虽然大学相对自由,谈恋爱甚至学生结婚的事情时有发生,但我还是觉得学校是学习的地方,不应该有太多其他的事情。
这也是家长需要思考的问题,是否仅仅为了混几年就把孩子送到不适合自己的学校。
上几年学,不会少花钱,也不会变得懒惰散漫。不是得不偿失吗?
65438+2月23日;南宁职业技术学院,大一女生在宿舍生完孩子,将婴儿勒死藏在尸体宿舍的储物箱里。
孩子被发现的时候已经发臭,有一股刺鼻的味道。不过,事情的真相有待警方调查。
生孩子的女孩没有和男朋友一起自杀。目前,她已被警方带走。
她今年大一,5438+10月入学。她高中时和男朋友发生过性关系,但没有采取安全的避孕措施。现在有几个问题?
这个刚出生的宝宝是一种什么样的状态?
第一种可能是婴儿没有出生就死了,因为身体不一样。
第二种可能是她妈妈,一个初为人母的大一女生,怕她的事情被发现,影响正常学习,在不被别人发现的情况下掐死了她。
警方可以根据尸体的变化过程推断出具体的死亡原因和死亡时间,警方侦破死因并不困难。第三;这个大一女生怀孕多久了?她的胃应该变化很大。很容易看出为什么舍友和宿舍其他同学都没有发现她的异常。
第四;她高中就已经和男朋友在一起了,关系也发生了。
未成年少女,婚前与男友怀孕。
婚前怀孕,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
孩子是意外来到这个世界的,但父母和母亲都是高中生,没有任何独立的经济条件和能力。我们暂时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
对于这一对父母来说,孩子的到来应该不是开心和喜悦,而是随之而来的紧张和恐惧,恐惧,毫无心理准备。
第一个是经济上抚养孩子的生活和抚养费,他们还是无法承受。
第二个方面是没有办法跟父母解释,怕父母生气,或者责怪自己。
第三个不能继续他的学业,
第四个;没准备好做母亲,压力太大,
第五;迫于父母不同意生下孩子,她反抗,顶住了生孩子的压力。
但是男朋友不愿意承认或者拒绝抚养。
第六个;孩子在哭,让母亲心烦意乱,不知道如何照顾和哄孩子,让孩子离开这个眼不见心不烦的世界。
婚前怀孕对一个孩子来说应该是一件很幸福的事。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种生活。伤害他,把他扼杀在摇篮里,是极其不尊重和不负责任的。
年少无知,懵懂无知,不能只享受两性关系。及时采取安全防护措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对自己负责。
伤害孩子是不道德的,是违法的,是法律不能容忍和允许的。
为什么在宿舍生孩子不敢去医院做正规的、正常的生产过程和检查?孩子死了,还有一股臭味。对于宿舍的其他室友来说,一定造成了极大的恐惧和心理阴影。他们不愿意也不敢留在宿舍住,觉得很不吉利。
宿舍作为集体和公共环境,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其公共安全和环境卫生。
孩子死在宿舍。看情况是死了很多天了,出现这种臭味。里面的环境卫生已经被污染了。
学校作为学校,不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检查,督促学生自己收拾打扫床铺环境卫生,发现学生宿舍没有孩子,是严重失职。
三方在这件事上都有各自的责任。我们只能说,孩子不幸出生在一个年幼无知的父母家庭。
这是典型的无知悲剧!
学生谈恋爱,发生性接触。这么大的孩子应该十五六岁了,尤其是女孩子不懂得保护自己!要意外怀孕,但是几个月没来月经,也不检查也不害怕…一直在放纵!直到孩子成型,最后,身体,头脑,精力,金钱都没有准备好…
最后达到杀婴罪!
我觉得我们的社会不够关心,家长不够关心,没有提前教育孩子成人性保护,哪怕有一个家长!学校应该尽早从生理课开始教育知识,尤其是女生到了学龄应该间歇性测试…
同学们要知道,如果没有准备好,就要做好防护。意外怀孕要双方商量。如果他们做不到,就应该尽快终止。如果他们最后死了,就应该讨论求助,而不是扼杀一个小生命!
孩子,也许你认为婴儿是自己生出来的……要知道,每一个生命都是平等的,从出生的那一刻起就享受着!
孩子在没有选择的时候应该向父母求助,要知道无论结果有多糟糕,父母都会接受的!千万不要走到这么蠢的一步!
17岁的时候,有了孩子。上学的时候因为一个月没来例假才知道自己怀孕了,然后就没胃口吃饭了。回到家,我不想告诉父母,但我觉得没人能帮我。男朋友懂事了,我终于鼓起勇气告诉了父母。他们没有责怪我。他们只是批评我,说他们想说的。现在他们会和我一起解决问题,但是他们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自由。我宁愿这样做,也不愿违法。
孩子生下来那么可爱,为什么不能给他一条命?连女人都做不了母亲。我看不到这种孩子,不管是谁,看到他摔倒我都会心疼,因为我也是妈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