凶宅出售后再次销售属于凶宅吗

属于。凶宅”属于直接影响案涉房屋交易的重大信息,凶宅是既定事实,不需要质疑,再次出售也是属于凶宅,在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中,购买方以出售方所售房屋是“凶宅”为由,要求解除或撤销买卖合同,或者要求出售方予以赔偿时,由于“凶宅”的观点属于民间普遍存在的民风民俗,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范,可以认定为民法上的“善良风俗”,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