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逻辑》读后感
去年国庆读了《小逻辑》,然而读了半月无所得,反而变得迷茫,如今一年过去了,知识更加多,眼界也更宽了,于是重新读了这本书,算是有了一些收获。
《小逻辑》分为三部分“存在论”、“本质论”和“概念论”,这是黑格尔对于逻辑学的划分,他认为这三部分是层层递进的关系,但是概念是这三部分中最重要的,因为概念才是真理,而存在和本质只是直接和间接的东西,如果存在和本质都孤立了,那么两者都不能算是真理。
本书的第一部分“存在论”又分为三个小的部分:质、量、和度。质就是表明它是什么,比如我们穿的衣服,住的房子,骑的车,都是质的体现,有这种质,就不会让我们混淆概念的存在,就不会出现穿房子,住衣服这种混乱。在我看来,存在是基于“质”而存在的,没有质,就无所谓存在了。
存在的第二部分是量。量很容易理解,就是数量。书中的量有着一种职能:衡量存在尺度的标识。以我们用的书为例,一本50页的教科书和一本2000页的字典都是书,它们的质是一样的,所以量的多少是不会影响存在的,但是它本身又是无处不在的。量与我们初高中学过的量是不一样的,初高中就是量变导致质变,但是这里的量只是一种类似于度量衡的存在,它不影响质,或者说对质影响极少。
存在论第三部分是度,度就是尺度,是质和量的统一,是带有质的量。这一部分主要讲了通过量的增加和减少是不影响存在的本质的,,或者可以说是影响的范围有限。还是以我们的书为例,1000页的书是书,999页还是书,800页也是书,但是减少到了一页两页,七页八页,就不能够用书来称呼了,只能说这是小册子或是其他什么的称呼。
读《小逻辑》要一部分一部分地读,否则无法继续。从存在的尺度为出发点,才能够进入本书的第二部分:本质论。相比存在论,本质论就非常难懂了,我读了很久也无法理解透彻,在此只是写一些小的看法。
黑格尔认为本质是设定起来的概念,本质包含规定,但是规定又是相对的.,没有完全返回概念本身,所以在本质中,概念是不自为的。本质是相对映现在自身之中的存在。黑格尔在书中表达的就是本质是存在的真理,是自己过去了的或内在的存在,具有反思性与自身映现性。
第二部分读完也无法理解,简单的说,事物中的永久才是事物存在的本质。如果只是用从量变到质变再到量变的观点来看,只能看得一头雾水。用我们日常照镜子为例,镜子中的自己受各种因素影响,已经不是原本的自己,而原本的自己,就是本质。
存在通过相互转化体现,本质通过映现来体现,而概念不通过这两种方式体现,概念用我们现在的话说,就是发展。“概念是自由的原则,是独立存在着的实体性的力量。概念又是一个全体,这全体中的每一环节都是构成概念的一个整体,而且被设定和概念有不可分离的统一性。所以概念在它的自身同一里是自在自为地规定了的东西。”这是本书概念论的第一段,这就是说明了概念是一种绝对不依赖其他物体的存在或者说概念是一种自由自在,不需要你去通过其他方式来证明其存在的存在。比如说动物,人是动物,老虎,猫狗,蛇鼠都是动物,这些事物都具有不同外表,不同特征,不同的作息生活方式,在我们分化的种类中也有不同的地位,但是归根到底,这些都是动物。动物是一种永久的东西,它的存在不一定永恒,但是它永久存在。概念并不依赖于有什么而存在,但是它需要各种不同的表现形式来表明它是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