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最残忍的事是什么?
虎凳是中国特有的一种刑具,属于反联刑的一种。这种刑罚常见于各类影视作品中,即犯人的双手被反绑在背后,以坐姿固定在长椅上,大腿被绳子绑住。犯人受罚时,脚下不断被人放砖头,疼痛难忍。
虎凳的作用是牵拉犯人腿部的关节韧带,造成膝关节脱位。据记载,犯人坐在三块砖的虎凳上会出汗,五块砖的膝关节会完全脱臼,会让人昏厥。
肠泵送
明朝初年,朱元璋曾经抽过死囚的肠子。具体做法是在一根横木杆中间系一根绳子,高挂在木架上。木杆一端有铁钩,另一端布满石头,像一个巨大的秤砣。一端放下铁钩,插入犯人肛门,拉出大肠头,挂在铁钩上,再拉下另一端的石头,这样当铁钩一端升起时,犯人的肠子就被拉出来,呈一条直线高高挂起。囚犯尖叫了几声,很快就死了。
这是光。明朝末年,张染上了明朝官员使用的酷刑,其中也包括拉屎。做法是用刀把大肠的头从肛门里挖出来,绑在马腿上,让人用鞭子骑着马跑了。马蹄牵动肠子,越拉越长,越拉越多,越扯越多,被拉出来的人马上就死了。
郭山龙
李伯元的《人间地狱》这样记载这种刑罚:“是叫铁匠做一根弯曲的管子,直拉二十余尺,剥光犯人的衣服,用管子上下泛打,把心脏和下半部去掉。打开顶部大口、底部小口的铁皮筒。从一头倒开水,会流得满身都是,从另一头滴出来。这开水是不间断的。”似乎在电视剧《杨乃武和大白菜》之前,杨乃武就差点遭受了这种惩罚。我觉得这不是折磨,是枪毙!
在头顶上钻一个洞
人类学家在欧洲和南美洲发现了大量钻孔头骨,可追溯到7000年至2700年前。头骨上的洞是用人造石工具钻的。专家称这种仪式适用于成年男性。这种仪式虽然流传很广,但极其恐怖,至今仍是人类学中最难解开的谜题之一。这些事是谁干的?你为什么这么做?也许这是史前时代的一种酷刑?
最近的研究表明,这种做法除了可能造成的痛苦之外,并不是真正的折磨。西班牙格拉纳达大学的研究人员告诉我们,在没有麻醉的情况下,钻孔过程大约持续10-15分钟,但大多数头骨被钻孔的人(据研究大约70%)都能奇迹般地存活下来。目前最有说服力的解释是“钻颅”其实是一种神秘的仪式。然而,它的目的始终是一个谜。
鞭打
鞭打一直是最广泛使用的酷刑形式。用来鞭打的工具是一条硬而锋利的皮带。被折磨的部位主要集中在臀部和背部——这里的肉很厚,不会死人,但绝对够疼。今天,我们知道亚洲的文明国家,狮城和新加坡仍然使用鞭刑。
鞭笞的方便在于对工具要求不高,只要一根鞭子就好,实在没有鞭子,柳条、绳子、皮带、电话线等等都可以。如果是在家里,这个范围可以扩展到任何可以随意拿起的东西,比如衣架、筷子、书和杂志。比如某杂志编辑家中长期使用的竹制服装架,弹性极佳,绝对是鞭笞的不二之选。
鞭笞的另一个好处是占地面积小。随时随地。
随着水的退潮,石头会出现――整个事情变得很明显
往受害者的肚子里灌水,使对方的肚子鼓得像鼓一样,但还是不停地灌。他不时用力压迫受害者腹部或用脚踩踏,使受害者呕吐,然后再倒掉...如果是这样,三四次后,受害者会有七孔流水,痛苦不堪...
相声大师侯先生曾经写过一本书,回忆天桥老艺术家们的艰难经历,其中有一篇记录了这样一段话。我记不清具体是哪位老艺术家了,但在那个时候,他受到了这种惩罚。行刑过程中,几个鬼子不停地踩他的肚子,最后疼死了。
驴
这种惩罚很多人都听说过。受害者被脱光衣服,骑在一个倒V字形的装置上,顶端像刀子一样锋利,有时甚至在四肢上挂一些重物。这种花艺好像在一些影视作品中偶尔会出现,还是被一些心理虐待的人喜欢的。但据说在西班牙军队里,这是他们直到20世纪的“家法”!
香盆
虬盆是商代的一种刑罚。在一个大空池子里放很多毒蛇,把出轨的官员剥了皮,送下坑里喂。
果皮
剥皮时,用刀将背部皮肤切成两半,用刀慢慢将皮肤与肌肉分开,像蝴蝶展翅一样撕开。最难的是胖子,因为皮肤和肌肉之间还有一堆油,不容易分开。
还有一种剥离法,不知道可信度有多大。方法是把人埋在土里,只露出一个头,用刀在头顶划个十字,把头皮拉开,往里面灌银。因为水银比重大,会把肌肉拉离皮肤,被埋在土里的人会痛苦地扭动,无法挣脱。最后身体会从嘴里跳出来,在土里只留下一张皮。剥下皮后做成两个鼓,挂在衙门门口,以示警告。最早的剥皮是死后,后来发展到活体剥皮。
第三种剥法在小说里见过,不知道历史上有没有。方法是剥去犯人的衣服,给犯人涂上鱼胶,然后贴上麻皮。明胶凝固后,人们用力撕扯,附在肉上的皮被撕掉。
将某人腰部切成两半处死
因为腰斩是从中间砍人,主要器官都在上半身,犯人不会一下子就死,砍完之后会很清醒,过很久才会死(唐代常用于处决谋反者,如陈硕珍)。方孝孺是被明朝皇帝成祖杀死的。据说一刀砍下后,方孝孺用手肘爬行,手上沾满鲜血,甚至还写下了“篡夺”二字。死了十二次半。
斩首(斩首)
这种酷刑大家应该都很了解,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砍头。原理是割颈,也就是把头和躯干分开。这种死刑并不是要导致受害者的四肢被肢解,而是因为被截肢的部分非常重要,可以导致立即死亡。纵观各种死刑的多样性和残酷性,斩首刑一直被认为是一种“简单”的死刑。关羽、文天祥、秋瑾、梁山八将之一的郝都被斩首。《水浒传》的原始记载说:“...第二天,我看到一个小军报告:“在杭州北门上,用竹竿挑起郝的头来示众。」"
《辞源》在《聪明头》一文中解释说:“旧日酷刑,斩首,吊在树上。”引用《史记》、《后汉书》两例作为书证。
用五辆战车撕裂一个人
也就是肢解被害者,很简单,就是把绳子套在被害者的头上和四肢上,用五匹快马拉着他向五个方向冲,把他撕成六块。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的是,人被肢解了也不会感到疼痛。其实“肢解”重点在“尸”字上。既然是尸体,怎么会有感觉呢?肢解的出发点是让人死。历史上,商鞅和荆轲是两个因分车受罚的著名人物。商鞅最终因为得罪了秦国的贵族而被破解,荆轲因为刺秦失败被判车劈。当然,他死后受到了惩罚。
所有五种惩罚
真正的五刑是“先斩,断其左右,杀之,杀其头,杀其骨肉于市。”诽谤和诅咒的人将首先打破他的舌头。“又叫五刑(秦朝就有,汉代三族都有五刑)。就是先在脸上纹身,然后割下鼻子,再割下左右手脚,然后用棍子打死,再斩首(就是砍头挂在木头上),然后当众把他的尸体剁成肉泥(彭越被罚后,肉泥也给大臣们吃),如果怕被犯人辱骂,就先把舌头割下来。
通过肢解尸体处死
凌迟,又名凌迟或凌志(此字意为秩序的崩溃),是一种慢慢折磨犯人,使其痛苦而死的刑罚(契丹族的割肉刑发音与凌迟相近,故成为割肉刑的代名词),正式出现于辽朝作为刑罚(见《辽史·刑志》)。元代定为死刑的一种,规定犯人砍120刀,明代规定砍3357刀,清代有24刀、36刀、72刀、120刀。虽然要砍的刀数不同,但规定如果犯人在砍量之前死亡,刽子手也要受到惩罚,以至于发展成了“死刑的艺术”。受到这种惩罚的最著名的人是大太监刘瑾。听说他过了三天才死。而最惨的是明末反清名将袁崇焕。因为崇祯皇帝被骗通敌卖国,当年被判死刑。行刑前,他用渔网裹住自己(为了让他的肌肉在刀下显得突出),游街示众。北京那些无知的人冲上前去,一块一块的咬下他的肉。那种心理上的痛苦恐怕远远高于身体上的痛苦。这是明清官方的刑罚之一。
呼喊
在国外,绞刑是常见的刑罚。在中国,人们用弓弦绞死,即把弓套在被害者的脖子上,弓弦朝前,刽子手在后面开始转弓。弓拉得越紧,受害者越不生气,最后死了。岳飞父子就是这样死在风伯馆的(因为他是英雄,不能斩首,只好全身而退),明末被流放的王贵也是这样,被吴三桂亲手绞死。
烹饪
即“请入瓮。”
暗示惩罚
关于勒死的处罚,大家看法不一。有人说是把膝盖以下全部砍掉,也有人说是把膝盖骨砍掉。后者更可信。总之,绞杀是一种类似截肢的酷刑。战国时期,孙膑被他的师兄陷害,被处以罚金。听说他原名孙膑,被处分后改成了孙膑。如果膝盖骨被割掉,大腿和小腿之间失去保护,这个人可能连站都站不起来。所以据野史记载,孙膑被惩罚后,上战场连马都骑不了,只能坐公共汽车(马车或人力车)。
毒酒
投毒可能是唯一更人道的折磨方式。在中国古代的毒药中,最著名的毒药应该是“鸩”,由此衍生出“饮鸩解渴”这个成语,常用于授命。
棍棒惩罚
也就是木桩刑,这里要说的棍子刑,并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子刑,就是拿一根棍子,直接插进一个人的嘴里或者肛门门里。整根棍子沉入肠胃,让人死得很惨。正史中没有这种刑罚的记载,但在金庸小说《侠客》中有所提及,并为这种酷刑起了个绰号叫“笑”。这种刑罚在国外经常被用来杀死异教徒,著名的德古拉就采取这种刑罚杀死了很多异教徒。
锯
用铁锯锯活了一个人,其恐怖程度似乎等同于年终和脱皮。难怪地狱酷刑里会有把人活活锯死的酷刑。但是,看到生死的人,不仅仅存在于传说中的地狱,也是真实存在于世间的。据《三国志》记载,三国时,武帝孙皓的爱妃孙皓,指使侍从在市场上抢劫百姓财物。负责集市贸易的中郎将陈胜是孙浩的宠臣,他抓住了强盗,将他们绳之以法。妾告孙皓,孙皓大怒,借口其他事件逮捕辛西娅,并用烧红的锯子锯掉辛西娅的头,将他的尸体扔在台下。
脊椎断裂
当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恨之入骨的时候,往往会想到打断他的脊椎。折断脊椎确实是很日本的行为,因为如果一个人的脊椎被折断了,他就会死。在中国历史上,脊椎骨折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酷刑。据《尚军·赏刑》一书记载,春秋时期,姬重儿有意明文规定刑法,让全国人民都遵守法律,于是向大夫们请教。姬重儿的名臣殿杰很晚才到。有些人认为典杰有罪,应该受到惩罚。因此,姬重儿批准了断椎骨的处决。晋国的士大夫非常害怕。他们说,颠杰随姬重儿流亡他国19年,立下了汗马功劳。现在偶尔都被罚这么重,何况我们。从那以后,每个人都害怕惩罚,遵守法律。
铅灌溉
佛教关于阎罗的故事中,有阎罗说白相是地狱之主,身边有百官美女的命令;黑暗期,也就是每天两个小时,遭受铜灌肠。同样的,人类被灌锡或灌铅折磨。锡的熔点是232摄氏度,铅的熔点是327.4摄氏度。不管倒锡还是倒铅,都能把人烧死。而且熔化的锡或铅一进肚子就会凝固成块状,这种重金属的下落力也能致人死亡。阳城,汉朝广川王刘渠的皇后,深信她嫉妒心强,暴虐成性。刘曲宠爱另一个叫容爱的玛吉。多次和她喝酒,她嫉妒得告诉刘曲,荣爱看人的眼神很反常,可能是因为她和什么人暧昧。刘曲信以为真。看到容爱正在绣衣领上的图案,一怒之下抓起衣服扔进火里烧了。容爱见刘曲生了气,非常害怕。她投井自尽了。刘曲命人把她捞上来,可惜她没死。刘曲的工作人员责怪容爱,她坦白了这段恋情。容爱被处分了,但她只是说她和医生有一腿。刘曲越来越生气,就把容瑷绑在柱子上,用烧红的尖刀剜出她的两只眼睛,割掉她两条大腿上的肉,最后把熔化的铅倒进她的嘴里,就这样把容瑷消灭了。
打扫
这里说的梳理,不是女人的梳理,而是一种极其残酷的惩罚。指的是用铁刷子把一个人身上的肉刮下来,直到肉光了,最后死去。梳洗之刑的真正发明者是朱元璋。据沈文《先贤之政》记载,实行疏导刑时,刽子手将犯人脱光衣服,裸体放在铁床上,向他身上浇几次开水,然后用铁刷刷掉他身上的皮肉。就像民间用开水烫后杀猪,直到刷皮露出骨头,被惩罚的人还没结束就死了。修饰的惩罚和年的惩罚有同样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