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对贪官的惩罚如此严厉,为什么贪墨之风依然盛行?
明太祖朱元璋的反腐力度和残酷程度都是前所未有的。从制度建设来看,他颁布的* * *四版大高共236条,其中关于整顿吏治、惩治贪官的文章155条。从惩治贪欲的角度来说,也可以说是到了骇人听闻的地步。最严厉的惩罚之一就是“剥草”。此外,还有斩首、吸肠、擦洗、阉割等酷刑。就算听也能听出一身冷汗。
但诚然,在如此严酷残酷的法律下,明朝的官僚体制依然不好,如题所言“贪墨之风犹盛行”。为什么?
第一,皇权不可持续。我们今天所知道的,这场史无前例的“反腐”只是朱元璋的想法和做法,而不是继任者的想法和做法。属于“一次开始,一次结束”。虽然在一个时期吓到了一批官员,但不能保证在下一个时期吓到下一批人。皇帝快死了,要换了!
第二,官方待遇保障有问题。俗话说教育孩子要“掌掴揉揉”,软硬兼施。对官员要求严格,得到民众支持,当然是对的,但同时也要从另一个角度考虑,官员也是“民众”中的一员,也有“开门七件事”。再加上你除了要养活自己的肚子,还要养活很多人,比如一个县官(先不说大官,因为最伤民的是基层的小官),你手下总要有十几个人,再加上他的老婆孩子仆人,每个月的开销就不多了。据有关资料,洪武时期,县令一个月只给七石半米(相当于现在的150斤左右),不够除以一。然后呢?面子是要说的,如果哄不住,难免有些官员冒着“剥了草”的风险来侵害百姓。毕竟“权力”还在他手里,运气永远在。
这不是为贪官叫屈,贪墨总是要的。只有从统治者和人性的角度出发,让大多数官员在各自的岗位上过上“体面”的生活,再严厉打击少数越界的人,才更具有可持续性,从根本上更好地维护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