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由哪决定

全国人大依法决定。

中华人民***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性文件,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了香港实行的制度,保证了国家对香港的基本方针政策的实施。

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制度和政策,包括社会、经济制度、有关保障居民基本权利和自由的制度、行政管理、立法和司法方面的制度,以及有关政策,均以《基本法》的规定为依据。

扩展资料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可以行使那些职权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并执行政策;

(二)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三)办理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四)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

(五)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

(六)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并执行政策;

(二)管理各项行政事务;

(三)办理本法规定的中央人民政府授权的对外事务;

(四)编制并提出财政预算、决算;

(五)拟定并提出法案、议案、附属法规;

(六)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政府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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