愿你们能长久的在一起,但离开的时候不要忘记对方。

很多人都搜过石四雀的《国之劫难》这本书,或者留言问我有没有推荐过。这也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故事中的每一个生动的任务:嬴稷、沈玉和薛才,他们都是家庭的牺牲品,甚至包括反派赵银。

面对家人,嬴稷选择了接受他们所有人。他忍受着由此带来的种种痛苦,用他最温柔的方式磨去他们的棱角,换成他喜欢的样子。

面对家庭,沈宇选择了明辨是非。她一步一步走在父亲编好的繁华陷阱里,不甘被命运戏弄,最终决定抛开家庭,家庭的枷锁,守护者不为其所用。

面对家庭,本该最无力回天的雪菜,却没有家庭的负担,忍辱负重。年纪轻轻就经历了家族湮灭,但最终还是复活了门槛。

面对家庭,赵茵选择了彻底否认,一刀两断。他痛恨自己的真实身份,并因此有了酿酒的童年悲剧。极端自私的结果就是砍掉最坚实可靠的翅膀。

封建主义在中国盛行了两千年。在以前,无法检验所谓的世家子弟是否真的被这种无形的压力所束缚。然而朝代更迭,时代变迁。

在浩如烟海的史书中,除了一些红尘中的名媛,或者一些才华横溢的女诗人,当然还有一个在位的女帝,其余流传最广的后宫轶事,大多是后人根据野史,凭自己的想象编造出来的。儿女儿女情长与权力、财富、王位相比,远远不值一提。

第一次看《祸国殃民》,忘了作者是写在后记还是哪里,告诉我她在构思整个故事的原因。贯穿整个故事的不是女主角姜申瑜或者肖雪才,而是...嬴稷。我还记得作者描述的场景。漆黑的夜晚,少年一身白衣,跪在祠堂前。在他身后,全家人都举着火把,跪在他身后。

当嬴稷走出祠堂时,她首先看到了一点亮光。那是一个火炬,被一个人拿在手中。风很大,火在摇曳。一时间,他看不清那个人的脸。

然后,第二道光,第三道光*无数道光相继出现。光源聚集在一起,照亮了夜晚,最后照亮了火炬手的脸。嬴稷震惊了。他不仅后退了一小步,还看着院子里陆陆续续走来的人。他们都举着火把静静地看着他,每一双眼睛似乎都在默默地责备他。嬴稷连连后退,用赤红的眼睛看着那个人,整个人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跪下来的人是纪。是他父亲!那些举着火把的人,全都跪下,跪成一圈。破碎的头颅和跳跃的火光相映成趣,场面极其震撼和...很伤人。

毕国建立后,传说纪家有两件无价之宝,可得于世——连和四国家谱。所谓的廉不是真金白银,而是皇室血统。

嬴稷注定是一个悲剧。母亲因为先天性心脏病,生下弟弟赵胤,送他入宫为太子,自己也要尽一切努力帮助他。

十四岁时,他就已经掌权了。可惜他的爱人西河被已经当上皇帝的赵胤所吸引。他想私奔,在祠堂里告别祖先,却被全家人苦苦哀求。

母亲嬴稷在琅琊弥留之际,看着自己的儿子,这个天之骄子,白泽转世,文才、武功学识和心灵手巧都超凡脱俗,孝顺而谦逊,对儿子从来没有半句怨言,她对他说:

无论发生什么,无论世界如何变化,你都要保护你的弟弟,全心全意的帮助他,协助他,补偿他母亲和她家人欠他的。

多少年前,我打开门的那一瞬间,就被熊熊大火所伤。在大火中,我年迈的父亲从人群中走出来,向他鞠躬。多少年前,暗房里一盏孤灯照着,让那个人看起来疯了,对他吼——你欠我的,欠我的,你欠我一辈子;多少年前,我在雪地里看到一朵梨花,依稀,却终于,一步一步?

十英尺是柔和的红色。

这辈子,他收获了太多,失去了太多,亏欠了太多。

他似乎什么都不缺,处处完美,却没有自我。

从那天起,他就“死”了。

那天之后,他是白泽,齐傲,但不是嬴稷。

后来,嬴稷真的死了,是被她哥哥的遗嘱杀死的。

佛说人死后,除非懂升天的人,其他死灵要等49天才能决定投胎。所以,七七,你为他超度,就可以投胎,去更好的人家。

沈玉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一个家族培养出来的最成功的继承人,但她万万没有想到,那些她不知道的故事背后,竟是如此肮脏。

起初,她只是做了一个美丽的梦,非常渴望嫁给嬴稷。

沈宇要的永远是亲密的爱。

可惜君临不是他想要的,* * *鹿车最终会成为空车。

当初国王给了两颗珍珠,一颗是为了长久在一起,一颗是为了不忘彼此。

所谓长在一起,不过是分开。

叫不要忘记对方的,一定要消除。

你们不可能在一起很久,而且你们还年轻。旧游今永,春路才是家。如果早知道离别是令人心碎的,我一定会后悔,不会深爱。黄泉的默默无闻虽已逝去,但白天依然再寻帷幕。

沈玉未能如愿嫁给齐傲侯嬴稷,而是被安排在宫中做了公主,面对完全不同的生活。但是,她当然不愿意老死在宫中,一辈子被困。

姐姐对她说:沈玉,你不是这个宫里唯一不甘心的人,你也不是唯一没有做错的人。大家都认可。你为什么不否认?

她是一条沉鱼,所以她不会认命。她自荐赵胤帝为谋士,远赴他国。走进了一个又一个陷阱,我甚至亲眼目睹了我父亲与我的妹夫勾结,杀害了我一生的挚爱——嬴稷。

嬴稷下葬的那天,沈玉没有去。

佛家总说觉悟,但蒋慎宇认为,他可能在那一刻就觉悟了。

认识到这个人终于从自己的生命中逝去,再也不会回来;

意识到这个人实际上从未属于过自己;

认识到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抛弃和接受新事物的过程。她与嬴稷的缘分已经结束,却与更多原本以为不会有交集的人创造了新的缘分。

我想当初,我是那么勇敢,那么迷恋那个人。

现在要给麻姑买海,一杯春露冷如冰。

最后作者给了她一个圆满的结局。许多年以前,被意外救下的君主何一痴迷沉鱼,终于如愿以偿。

就像何易说的:这些年来,我见过无数的女人,比你漂亮,比你聪明,比你善良,比你坚强。但为什么只有你让我如此难忘?防腐天知道我想要什么,然后把我喜欢的每一个细节拼凑起来,创造了一个你。天涯若比邻,我找了这么久,原来你在这里。

雪菜临死前恳求嬴稷不要死。嬴稷叹了口气,傻小子!

肖雪才痛苦地对他说:我不是小孩子了。你求我的时候,没有把我当小孩子。当你取笑我的时候,你说我是个孩子。我哪里是小孩子了?世界上从来没有像我这样的孩子。

薛才,六岁就敢对太子说:“燕为国之玉,我为民之玉。两个有什么不好?”七岁那年,敢于声讨皇帝宠妃的薛才,“区区雀座,敢抗凤驾”;这个九岁的孩子在街上公然接受了学者的挑衅,并提出挑战,要把自己与伊尹的雪才相提并论...无论经历了多少挫折,冰璃还是冰璃,依然充满了骄傲,丝毫没有改变...

不仅仅是《祸国殃民》这本书,古代小说里的人物都是早慧。好像在我们还在为高考奋斗的时候,他们经历了人生的风风雨雨,被千帆无数人读过。

不知道为什么,作者写的东西给了沈煜幸福,而不是早就睿智的薛才。不仅如此,还让年仅十五岁的薛才死于瘟疫。

但作者在后记中提到,故事开始的时候,雪才七岁,故事结束的时候,雪才十五岁就去世了——这个年龄正是蒋慎宇的故事开始的年龄。作者安排了一个宿命论的意思。

雪菜拼命长大,拼命成熟,为了家庭,为了沉鱼。

一开始让沈玉当皇帝,不为别的,只要她当了皇帝,就有结婚的机会;做一辈子太后在朝生活怎么可能幸福?

他说如果我能有八岁,我会和申江和鱼成为绝配。齐傲侯在哪里,应该是我薛才!

其实对于书中的每个人来说,幸福都是一种奢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