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的《色戒》是在什么背景下创作的?真的像电影里那么露骨吗?

《色戒》是花城出版社1997出版的小说。是张爱玲1950年写的,30年后才在她的子集《不满》中发表。作品主要描述了1930结尾一位女知识分子变身刺客,试图用美人计刺杀汪精卫阵营中的一名高级间谍,双方因政治、权力、性而勾心斗角的故事。

故事背景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前后的上海和香港(1939-1942)。故事讲述了一个年轻的女演员王佳芝在一个大学剧团为中华民国国民政府服务,谁自愿作为诱饵,并密谋暗杀一名间谍领导人。

张爱玲的《色戒》几年前因为李安导演的电影翻拍,再次火了起来。这样一个充满戏剧元素和张力的故事,真的很适合拍成电影。但是,也正是因为拍戏,我们在谈色戒的时候,不再淡定,仿佛每次都在说一个充满禁忌的词。

虽然李安曾经在发布会上说过,这里的“色”不仅仅指情欲,还包括色相,生活中的一切都可以归为色相。所以“色”其实是一个很宽泛的词,而不是影片中情色场景所对应的狭隘意义的情欲。但过度的拍摄和情色场景的刻画,使其成为“禁忌”。

《色戒》从题材上是一次大胆创新的尝试。女大学生卧底刺杀汉奸的例子屡见不鲜,但她们却刻意放纵女主角的情感诉求,甚至越过了道德界限。创新的情节很难被主流文化认可。所以一经发表就被很多人批判为“汉奸文学”,甚至很多人把它与张爱玲和胡兰成的爱情联系在一起。这种创新真的需要非凡的勇气。

本文不仅从道德的制高点对王佳芝的背叛进行了批判,而且对其进行了深刻的理解。历史上人性先于社会道德而存在,更多表现为一种集体无意识。这种无意识的力量是巨大的,它可以向好的方向发展,也可以坠入罪恶的深渊。关键看主体和环境如何引导。试想一下,如果佳芝的战友们能以一种更贴心、更配合的态度关心她,关注她的心理变化。无论如何,易先生不能。因此,当道德只是道德本身时,事实上它是不存在的。

小说里她几次演戏的故事,就是为了阐明这个道理:其实她根本就是在演戏。她是学生剧社的负责人,花旦,演过一些慷慨激昂的爱国历史剧。她还在香港演出过一次,上座率还不错。她走下舞台后,激动得无法放松。大家吃了宵夜后,她不肯回去,和两个女同学坐双层电车去了车河。?

后来,我来到上海重新联系上了这条老线索,并安排与易先生夫人联系。有一天,我趁机在牌桌上留下了我的电话号码,知道易老师一定是写下了找她的借口。鱼饵下去了,鱼迟早要上钩。当我回到住处时,我觉得这是一场“前所未有的成功演出”。我觉得在我走下舞台之前,我一直在环顾四周。”那晚“沐浴在舞台灯光的余晖中,连梁润生都不怎么讨厌。”于是,“既然有牺牲的决心,就不能说不愿意占他(梁润生)便宜”,把自己的童贞献给了唯一有性/经历的梁润生。?

后来她直接说了她现在的“业余特/务”事业:她还在舞台上工作,但是没人知道,也不可能出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