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的《呐喊》里有一篇文章叫《明天》导论(看完可以夹杂一些思考)。
“没有声音——这小东西怎么了?”老红鼻子手里捧着一碗黄酒,用嘴唇向隔板做了个手势。兰皮阿伍放下酒碗,在他背上重重拍了一下,含糊地叫道:“你...你又在想……”原来鲁镇是个僻静的地方,还有些古老的习俗:第一班前大家都关门睡觉。半夜不睡觉的只有两个人:一个是咸亨酒店,几个酒肉朋友围在柜台边,开心地吃吃喝喝;一家是嫂子山思,她从前年就成了寡妇。她得靠自己的双手纺棉纱来养活自己和三岁的儿子,所以她睡得很晚。这年头,肯定没有纺纱的声音。但既然晚上只有两个人没睡,这单四嫂家就有声音,自然只有老牌坊听见,没有声音,也只有老牌坊听见。老拱被打了,好像很舒服似的喝了一大口,还唱了一首小曲。那时,珊斯大嫂正抱着他的宝儿,坐在床沿上,在地上静静地打转。昏暗的灯光,照着宝儿的脸,深红中带着一点绿色。善四嫂心里算了算:老天也有要求,可能也过了她的愿,但也单方面吃了。如果还是不行呢?——那只去见何小贤。但是,在宝儿那里,白天可能比夜晚更亮。明天太阳一出来,烧就退了,哮喘也就消了:这真的是患者常有的事。善四嫂是个笨手笨脚的女人,不懂“丹”这个可怕的字:虽然很多坏事因为他变好了,但很多好事也因为他毁了。夏夜很短,老牌坊不一会儿就唱完了,东方已经变白;很快,银白色的曙光从窗户缝隙透进来。珊斯大嫂等了一上午,却没有别人那么轻松。她觉得很慢。宝儿一口气憋了快一年。现在其实已经亮了;天空的亮度压倒了灯光,我看到宝二的鼻子时,它已经在扑腾了。善四嫂知道不对劲,偷偷叫了一声“啊!”心算:有多好?只有一个办法可以见到何小贤。虽然他是个笨手笨脚的女人,但他心里是有决心的,他站起来,从木柜里拿出每天攒下的十三个小银元和一百八十个铜钱,放在口袋里,锁上门,抱着宝二直奔何家。时间还早,贺家已经坐了四个病人了。他掏出40块银元,买了一大堆。这是宝儿的第五次转身。何小贤伸出两个手指去把脉,指甲有四寸多长。善四嫂暗暗吃惊,她想:宝二应该活下去。但我总是着急,忍不住要问,就尴尬地说:“先生,我家宝儿怎么了?”"他被可乐塞满了。"“不妨?他……”“先去吃两帖。”“他不能呼吸,鼻子和翅膀都扇着。”“这是霍克金③……”何小贤说了半句,然后闭上眼睛;嫂子山思也不好意思再问了。坐在何小贤对面,一个三十多岁的男人已经开好了药方,指着纸角上的字说:“这第一颗保胎丸,贾加济世老店肯定有!”珊斯大嫂拿着药方,边走边想。虽然他是个笨女人,但他知道何家和纪氏老店和自己家只是一个三角形;自然是买药回去更便宜。于是他跑到拯救世界的老店。店主们也举起了长长的指甲,慢慢地看着广场,慢慢地包着药。单四嫂抱抱宝儿等着;宝儿突然抬起小手,把自己凌乱的一绺头发拔了出来,这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善四嫂吓得目瞪口呆。太阳升得很早。珊斯大嫂抱着孩子,背着药袋。她走得越多,就越感到沉重。孩子挣扎的时间越长,路就感觉越长。无可奈何地坐在路边一座豪宅的门槛上,休息了一会儿,衣服渐渐冻住了皮肤,才知道自己在冒汗;宝儿好像睡着了。他又站了起来,慢慢地走着,仍然无法支撑自己。突然,有人在他耳边说:“善四姐,我帮你抱抱鲍勃!”好像是蓝皮阿武的声音。他抬头一看,却是蓝皮阿吾,睡意朦胧地跟在他后面。妯娌珊斯,此时虽然很想派一员天将去助他一臂之力,但也不想做阿武。不过,阿伍有点侠义。反正他一直坚持要帮忙,就让步了一段时间,最后得到了允许。他伸出胳膊,从嫂嫂珊斯的乳房和孩子之间伸出来,把孩子抱走了。善四嫂觉得胸上发烧,热到脸耳朵,热了好久。他们两个离开超过两英尺五英寸,一起走。阿武说了些什么,善四的嫂子大部分都没有回答。走了没多久,阿武就把孩子还给他,说是昨天和朋友约定的吃饭时间。嫂子山思带着孩子。还好家不远。只见王九妈坐在对门的街上,远远地说:“善四嫂,孩子怎么了?——你看见先生了吗?”“看看吧。——王九妈,你年纪大了,见识多了。你为什么不看一看呢?”“嗯……”“怎么会...? "“嗯……”王九妈研究了一下,两点点头,摇了摇。宝二吃了药,已经是下午了。珊斯嫂注意了一下他的表情,好像顺畅了很多。下午,我突然睁开眼睛,叫了一声“妈妈!”我还是闭着眼睛,好像睡着了。他睡了一会儿,汗珠从他的额头和鼻尖滚落下来。当珊大嫂轻轻碰他时,他的手像胶水一样粘着。他急忙摸着胸口,忍不住抽泣起来。宝二的呼吸由平稳变为没有,珊四嫂的声音由呜咽变为嚎叫。这时聚集了几个人:门内是王九妈,兰皮阿五之类,门外是咸亨的掌柜,红鼻子的老拱之类。王九妈一声令下,烧了一串纸钱;两条板凳,五件衣服作为补偿,又借了两块外币给善四嫂,为帮工们准备饭菜。第一个问题是棺材。善四嫂还有一对银耳环和一个包金的银簪,送给咸亨的掌柜作担保,她用一半现金一半赊账买了一口棺材。兰皮阿伍也伸出手,愿意自告奋勇。王九妈不许,只允许他明天抬棺材。阿武骂了声“老畜生”,阴沉着脸噘嘴站在那里。店主走了;晚上回来说棺材现在一定要做好,午夜过后就成功了。店主回来的时候,帮工已经吃饭了;因为鲁镇还有一些古风,所以都没去第一更就回家睡觉了。只有阿伍还在对着咸亨的柜台喝酒,老拱也在唱歌。那时候,山四嫂正坐在床沿上哭,宝二躺在床上,纺车静静地立在地上。过了好一会儿,善四嫂的眼泪才告一段落,眼睛睁得大大的。环顾四周,她觉得很奇怪:什么也不会发生。他在心里盘算着:这只是一个梦。这些东西都是梦。明天醒来,躺在床上睡个好觉,宝儿在她身边睡个好觉。他也醒了,叫了一声“妈妈”,跳起来玩。老拱的歌声已经沉寂,咸亨也熄了灯。嫂子山思总是什么都不信。——鸡也叫了;东方泛白,银白色的曙光透过窗户照进来。银色的黎明渐渐又变成了深红色,太阳接着照在屋顶上。单四嫂张着眼睛,呆呆地坐着;听到敲门的声音,我吓了一跳,跑出去开门。门外一个不认识的人拿着东西;站在后面的是王九妈。哦,他们在抬棺材。半天后,棺材合上了:因为山四嫂哭过一次,看过一次,所以一直不肯盖上;幸亏王九妈等得不耐烦,生气地跑上前,在太多厨子关门前把他拖走了。但是被珊斯大嫂对待的宝儿,真的已经尽力了,没有任何瑕疵。昨天烧了一串纸钱,早上烧了四十九卷大悲咒(五)。收敛的时候,给他换上新衣服,他最喜欢的东西——一个泥人,两个小木碗,两个玻璃瓶——都在枕头旁边。后来王九妈捏着手指仔细推敲,终于想不出一些瑕疵。这一天,兰皮阿伍几乎一整天都没到;店老板咸亨为妯娌山姒雇了两个搬运工,每人拿着200和10两大把钱,把棺材抬到坟地。王妈妈又给他做饭,谁碰他的嘴谁吃。太阳渐渐看起来要落山了;吃过的人都不觉得是回家,最后都回家了。珊斯大嫂觉得头晕,休息了一会儿,还好有点顺利。但是他一件接一件的觉得很奇怪:他遇到了他这辈子都没遇到过的事情,不像是会发生的事情,但是确实发生了。他越想越觉得奇怪——房间里突然太安静了。他站起来点了灯,房间变得安静了。他迷迷糊糊地去关门,回来坐在床沿上,纺车静静地立在地上。他必须冷静,环顾四周,就觉得坐不住了。房间不仅太安静了,而且太大了,东西都没空间了。太大的房间包围着他,太空中的东西在四周压着他,让他喘息。他现在知道他的宝儿确实死了;他不愿意看房子,就吹熄了灯,躺下来。他一边哭,一边想:我想到那时候,我在纺棉纱,宝二坐在我旁边吃茴香豆。他盯着一双黑色的小眼睛想了一会儿,然后说:“妈妈!爸爸是卖馄饨的,等我长大了,我卖馄饨要很多钱——我给你。”那时候,就连纺出来的棉纱,似乎每一寸都是有趣的,有生命的。但是现在呢?现在,单四嫂真的什么都没想到。——我已经说过:他是个笨手笨脚的女人。他能想到什么?他只是觉得这个房间太安静了,太大了,而且只是空间。但善四的嫂子虽然笨手笨脚,却知道投胎是不可能的,他的宝儿也没有再见到他。他叹了一口气,自言自语道:“宝二,你应该还在这里。请到我的梦里来见我。”于是我闭上眼睛,想快点睡觉。我想念宝二,在寂静和空虚中艰难地呼吸,我能理解他。山四嫂终于飘进了昏昏欲睡的村庄,整个房间安静下来。这时,红鼻子老拱的小曲早已唱完;他跌跌撞撞地走出咸亨,却提高嗓子唱道:“我的敌人!——可怜你,——孤独的另一个……”蓝皮阿五伸手抓住老拱的肩膀,两个人笑着挤了一下。嫂子山四早早睡着了,老牌坊走了,咸亨关了门。这时,吕镇远完全陷入了沉默。只有那黑夜想成为明天,却还在这寂静中奔跑;其他几只狗也躲在暗处哀嚎着。
编辑此段落注释。
①本文最初发表于1919年10月《北京时尚月刊》第二卷第1号。⑵中焦阻滞:中医术语。指消化不良等疾病。中医上焦是从胃的上口到咽喉,包括心、肺、食道。脾胃为中焦;肾、大肠、膀胱为下焦。⑶霍克金:中医术语。中医以古代五行相生相克的理论解释病理,认为心、肺、肝、脾、肾五脏对应火、金、木、土、水五行。火克金的意思是“心火”克制了“肺金”,导致呼吸道疾病。(4)法眼:佛教语言。原指菩萨洞察万物的智慧,此处有褒义之词,赞美对方的辨识能力。5.观音菩萨大慈大悲的佛经中的咒语。迷信认为,向死者念诵或焚烧此咒,可以帮助他在“阴间”消灾,在“天堂”生活。〔6〕根据鲁迅的日记,这篇文章写于一九一九年六月底或七月初。
赞赏编辑这一段
这部小说为什么叫《明天》?明天,不管你什么时候说这个词,它代表的是未来,而不是现在。作者和主角都想逃离现实,逃到明天。至于原因,原文斑斑点点。小说开头,说的是鲁镇有些古风:第一更前,大家都关门睡觉,半夜只剩两个人熬夜——咸亨酒店和山四嫂子家。酒店是服务性行业。按其职业性质,应该是日落时做,日出时放。只有这位单身四嫂,丈夫失去了孩子,只能靠纺纱为生,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所以,只有她家的灯是突兀的,其他的门都是关着的,除了她。这当然不能用中国女性传统的辛苦来解释。这正是春秋时期鲁迅先生的文笔,只是特定社会环境下的悲情意象。这光芒不仅闪耀着一个贫困家庭的艰辛,更闪耀着邻里之间的冷漠麻木和对贫弱的漠视。他们对帮助弱者无动于衷,导致他们看不起弱者,所以他们都早早关门,虽然他们未必真的睡得着。就像公交车上不愿意让座的年轻人,戴上耳机,闭上眼睛装睡,但到达目的地的那一刻却能准时醒来,每一分钟都不差。几千年的文明进程,洗不去“鸡犬相闻,老夫不相往来”的古风,实在令人心寒。灯火通明的咸亨酒店,灯光昏暗的破旧房子,相映成趣,更显悲凉。社会伦理似乎从来没有赋予那些处于经济基础顶端的人给予穷人和弱者的权利和责任。鲁迅的时代是这样,现在依然是这样。“越有钱越小气,越有钱。”比如咸亨酒店的店主和食客,更愿意把自己的闲钱花在吃喝玩乐上,却不关心扶弱济困。相反,他们在最伤心的时候,肆无忌惮地洗劫穷人和弱者。大嫂山四的儿子服丧时,他们不顾一个贫弱之人的生死,收下了这笔钱。他们冷眼旁观,不表示同情,这似乎是很自然的。为了治好儿子的病,珊斯嫂尽了最大的努力。祈求上帝,许个愿,吃个方子,最后“最后一条路”——希望何医生。但是宝儿注定了。这可能就是思明的归属,医学救不了。但也不排除麻木庸医视贫弱生命如粪土,用假药来说事,甚至送命。根据何医生被问及病情时的冷答,有可能。至少有一点,你可以窥见社会的焦点——即使是山四嫂这样的糙女人,也认为何医生、贾的药店和你自己只是一个三角形。何大夫开的方子药还要在贾家的老店里找,可见两家在经济利益上是有连锁关系的,而珊斯大嫂成了中间有水的弓状布,水抽干后会变成死直的。这是彻头彻尾的为富不仁。不是鲁迅认为这个社会的人有危险,而是这个社会的人真的有危险,只是人们没有注意到而已。人们在这种危险的氛围中接受了这个社会麻木的生态环境。这正是作者要我们正视和愤怒抨击的地方。处理完宝儿的后事,王九妈陷入了深思熟虑,最后也没搞清楚到底少了什么。但是真的什么都不缺吗?逝者已久,生者呢?这是王老师留给我们思考的问题。王九妈,兰皮阿伍,抬棺材的脚夫,一堆人等等。,办完宝儿的丧事,吃完饭就回去了。这说明人情薄如纸。《药》和《明天》是两部主题相同的小说,其情节模式都是父母带着希望把孩子送进死胡同。虽然在实际情况中,是疾病夺走了两个孩子的生命,但似乎鲁迅出于自己的原因,以这种方式确立了因果关系。鲁迅在《呐喊》序言中这两篇文章的结尾,确实很难让人相信他不主张否定。但也说明鲁迅的否定也是有保留的。之所以要拟出这样一个题目,我想追根溯源,可能是高二的时候语文老师给我们讲《红楼梦》的时候,贾雨村这个名字的由来。他说,贾雨村实际上是一种“虚假的语言”,它表现了人物的某一方面。换句话说,文学作品中的人物名字也是很有讲究的。一个优秀的作家总是试图通过他/她的作品中的人物名字向读者提供一定的信息,如果他/她能用眼睛看到珍珠的话。废话少说,暂时先说“明天”。嫂子善四是寡妇。寡妇,顾名思义,是孤独的。所以被冠上单姓(虽然表示姓氏时读作山)是很奇妙的。为什么要用单四嫂,而不用单二甚至单三嫂等其他的?一开始我以为四声一起死,但如果真的追究起来就说不通了。读者会问,为什么妯娌山四会和死亡联系在一起?就因为她死了,宝儿?或者由此,她的心已死;她的生命也死了吗?我们不能凭空揣测,虽然作品给我们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间。我以为四声接近“蠢”,所以单四嫂又听起来蠢,似乎有点道理。鲁迅不是在作品中反复强调:“我告诉过你她是个笨女人”吗?如果仅凭这一点还不能把她的性格限定在白痴,那么,请问,她为什么会反复认为自己的宝儿有一天会像祥林嫂一样复活?你是说她疯了吗?用棍子打好像有点太狠了。持这种观点的人会认为,她纺纱养子,抱着儿子就医,是出于母性。这个,也有道理。但毫无疑问,这对于我们工作本身的研究毫无意义,反而有点玄机。另外,山四嫂的“山”听起来很善良,说明她是一个善良却又愚蠢的女人。我想到了一句话,麻木不仁,这是鲁迅作品中众多看客中最集中的一点(《明天》中的善四嫂也是看客,表达了她对腐朽生活的无奈态度)。麻木不合适。具体来说,善四嫂是个疯子,执着于妇道,迷信权威,反应迟钝,这些都说明了她的愚蠢。这不是痴情,而是无力抵抗强大的生活洪流的近乎绝望的姿态。看看红鼻子的老拱和蓝皮肤的阿五,这两个人物在作品中占有一定的份量。有印象的人一定记得,医学上有个红眼阿姨。我们说农村人嫉妒,就说某某红了眼。比如一个女人对另一个偷了她老公,比她聪明的女人心怀恶意,然后有人偷偷说她“红眼病”。阿姨是监狱的走卒,还这么放肆。她不仅剥夺了于霞最后的资产,还可能嫉妒挖她的骨头,剥她的皮。鲁迅就是鲁迅,他不仅有独特的文笔,而且对作品中的人物有独特的绰号。我见过红眼睛的人,当然红鼻子的人更多。任何一个红鼻子的人都是长相粗鲁,说话难听的人。而且那个红鼻子丑的不得了。我们要思考:为什么老牌坊是红鼻子?鲁迅是一名医生。虽然他从未接触过皮肤病学,但他对它相当熟悉。我觉得这是典型的酒槽鼻。酒槽鼻巨大,毛孔粗大,脓包丛生,有点类似我们今天说的痘痘,或者说皮疹。这是因为不规律的生活习惯,抽烟喝酒,堕落。所以当一个人在你面前鼻子红红的,满脸都是脓包的时候,你可以有80%的把握猜到他是什么样的人。另外,老拱,他的鼻子极度扭曲,色素残渣沉积在鼻尖上,从某一侧使其拱起。这是画家的任务。更厉害的是鲁迅,他通过这些看客丑陋的外表,猛烈抨击他们内心的丑陋。有读者会问,山寺的嫂子在宝儿死后,是他和蓝皮阿乌帮了她!其实这本质上不能说是一种帮助。他们充其量只能是一个侠客形象的老演员。通过这种扭曲异化的怜悯,达到使自己地位崇高的庸俗目的。更何况他们两个光棍还想揩单四嫂的油水!谁能保证封建社会四五十岁的单身男人没有变态心理?至于蓝皮,为什么是蓝皮?我想也是作者的本意吧。我没见过蓝皮肤的人。也许作者通过描写这些怪诞的人物暗示了畸形的社会。我还想补充一点,农村的孩子都知道长辈是怎么吓唬他们的,说鬼来了,我不会写真言,但是发音是对的。嗯嗯,不是和五一样吗?说阿武是鬼。在宝二看来,能把他绑起来放进麻袋里的大概就是鬼了。另一方面,嫂子山斯是一个真正的山羊。最后听说被鬼伤的人皮肤都是蓝色的,我爷爷(是哪一代?)我看过,那鬼的皮肤都快青了。这种蓝色皮肤的皮肤标本可以在作者的另一本书《中国简史》中看到。再说了,他为什么不跟济世老店的那家伙。何小贤很可能不是他的真名,而是因为他大概救过几个半死不活的人的命。也有人认为他医术高超,有妙手回春之术,所以加在小仙的称号上。他的姓可以确定。作者说的何小贤是什么意思?仙女!仙女?提问是讽刺的。留着长指甲,开处方不小心的医生有什么技巧?更别说医德了,配不上他们。作者大概是拿笔指着何博士的头骂读者:这算什么?也有人说是妙手回春。好一个仙女!一点也不。济世老店不如读拥挤的老店;或者更惨,还不如读作“欺世老店”。作者在《父亲的病》一文中,早已对中医绝望。最后一个道家人物:王九妈。善四嫂战战兢兢,菩萨般地问她:你消息真灵通,请给你的孩子看看。她那两个半放屁半敷衍的“嗯”足以让她成为“忘救”派。那一声“嗯”连鸟语都不如,然后不让阿伍抬棺材,还掰着指头算衔接程序,足以名正言顺的让她做正统的捍卫者。至于后面,她也给嫂子山思做饭。那是小事,可以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