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国文学的关系和地位?

中华民族历史悠久,文化灿烂。中国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黄河上下,大江南北,珠江两岸,滇池之滨,长白丛林,西部蛮荒平原...曾经是中国文化的发源地。居住在这些土地上的各族先民,在以自己独特的规律发展中,在相互交流吸收的过程中,* * *构建了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古文化,* * *创造了丰富多彩的古典文学。其中,在南方这片神奇的沃土上产生的各种作品,构成了中国民族文学景观中独特的一部分。本文旨在对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据主导地位的南方少数民族文学和文化的特点及其与华夏/汉族文学的关系进行宏观的探讨。

翻到当代中国的民族分布图,我们看到的是一个大的结构,有一个圆形的盘子和一个C形的环带。圆形板块多为汉族聚居,C形环带多为少数民族聚居。在这一带的南半部,即浙江、福建、台湾省、广东、海南、广西、湖南、湖北、云南、贵州、四川等省区,居住着畲族、瑶族、苗族、高山族、黎族、壮族、侗族、仫佬族、毛南族、北京、布依族、水族、仡佬族。或起源或迁徙于此的各族先民,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协同与自然抗争,留下了鲜明的历史足迹。

上下千年,岁月悠悠厚。世世代代在中国这片古老的土地上生活和劳动的各族人民,创造了灿烂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也凝聚了各种传统文化特色。其中,从黄河流域发展到长江流域,再延伸到各地,以华夏/汉族为创作主体的传统文化(或称中原文化)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它以夏商为萌芽发展期,以周朝为格式塔阶段,以相对稳定的范式延续到清代中期。

中国古代的主体经济是以农业为主的自然经济,中小型农业和家庭手工业相结合的家庭农业经济构成了整个社会经济的细胞。“男耕女织”的模式稳定,商品经济极度不发达,工商阶级迟滞。相应地,贵族官僚的统治构成了中国社会的政治支柱。权力机制统一,等级森严,经济政治职能渗透到社会生活中,宗法制度和宗法关系成为组织社会生活的重要杠杆。夏商周时期,由氏族贵族直接转化而来的奴隶主贵族,沿袭氏族制度的传统,按照血缘关系组织社会,发展出一整套宗法制度来统治国家。西周时期,周天子是整个周氏族的首领,是天下的主宰。他的兄弟、私生子、姻亲等等都做了各国的附庸,成了各个分支家族的儿子...王权和氏族权利是一体的。秦汉以后,不再实行封建官僚制度和宗法制度,但宗法制度长期存在。封建家庭生活在一起,实行一套“亲”“敬”的礼教。家庭和国家之间也形成了微妙的对应关系。例如,国家引入家庭伦理来协调政治,将父子、夫妻伦理与君主伦理相比较,宣扬“孝是忠君之本”,演化出“三纲五常”的伦理法典体系,进而形成“天地、君臣、亲族、师友”五位一体的组织形式,形成了传统中国社会生活的结构模式。

植根于贵族宗法农业社会的中国传统文化经历了双重起源。早期的精神产品大多与原始仪式和巫术联系在一起,表达对善神的信仰和祈祷以及对恶神的诅咒和征服,可称之为巫官文化。进入文明社会后,逐渐陷入以人伦关系为基础的史家文化,原始神灵被赋予道德色彩,被安排到帝王谱系中,成为宗法社会贵族统治者本质的外化。原始神话被扭曲肢解,史诗没有发展。宗教观念强调“天命”与“人德”的相互感应,文学的功能归于育人和“为父为君”。春秋战国之交,诸子百家争鸣,出现了文化选择的良机。但是,经过一个斗争、淘汰、吸收、演变的阶段,儒家思想在汉代得以确立。汉宋时期,儒学几经变迁,“以德治国”的精神始终如一,一直是中国正宗的传统文化。以老庄为代表的道教也长期流传下来,形成了以儒家为主,道家为从的儒道互补关系。后来,传入的佛教也转化为一种中国式的佛教——禅宗,服务君主,关爱父母,行善积德,“直指心源”。儒道互补的文化发展成为以儒家为主,佛道为从的“三教合一”。(注:参见陈伯海《中国文学宏观史》第15-36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5 12。这两段吸收了本书的一些观点。)

南方少数民族文化是中国民族文化的组成部分。与占主导地位的中国/汉族文化(或中原文化)相比,它有很多特点,有很多突出的特点。例如:

南方少数民族也以经营农业为主,但与中原大河平原的农业相比,大多经营山地农业,其文化具有鲜明的山地农耕文化特征。

古代南方民族的主要活动区域是长江以南、雅砻江以东、云贵高原和南海附近的南方大陆。山多、河多、湖多、植被覆盖广、年降雨量大。因此,他们的文化表现出鲜明的南方山区地域特色。具体来说,每个民族都有不同的特点。藏缅语族生活在高原和山区,以旱地作物为主,其文学具有高原特色,常与荒地、野林、刀耕火种联系在一起。壮侗语族多生活在滨水山区,以水田作物为主,其文学有一种水乡韵味,与江河湖海、蛙、龙蛇以及风暴、雷电、飞鸟、蜗牛等有着不解之缘。前者大胆深沉一点,后者委婉细腻一点。

南方山区的自然环境,天气好(温暖多雨)但没有地理位置(高山低谷),有潜力但没有便宜,给人们带来希望,也带来困难。人们在希望中奋斗,在困难中锤炼,经过长期适应和征服自然的实践,培养成顽强的生命力和坚强不屈的民族性格。这构成了中国南方民族山区农耕文化特征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在文学上,是他们强烈的追求精神和带有某种原始野性的悲剧意识。

中国典籍中最早见到的作为南方民族首领的蚩尤形象,可能就是这种原始野性和精神追求的象征。传说中的蚩尤和他的八十一个兄弟,“结合兽身语,青铜头,铁额,食沙石,制成杖、剑、戟,制成大弩,名闻天下。”(《泰兰》卷七十八引《龙鱼河图》)俗云蚩尤“有四眼六手。.....蚩尤牙长两寸,牢不可破。”(《亦舒纪》)这样的蚩尤,《史记?《五帝传》称之为“暴”“大笠”?“用兵”是指吃“贪”...其中包含了人们对道德眼光的批判,但也隐约表现出南方民族对原始欲望的强烈追求。与这种精神相伴随的,是南方民族愿意为理想忍受苦难甚至献出生命的毅力、坚韧和悲剧意识。比如,在原始史诗中,山巨人“用手打石头山”,“拳头肿得像个球”,“用脚踢土脊”,“把脚趾甲都踢掉了”;在迁徙的史诗中,人长途跋涉,饭饱风露,志在必得。在英雄史诗中,英雄们奋斗和牺牲...

在血缘关系向地缘政治转变的重要时期,宗族血缘关系大部分被保留下来,并为自己获得了一种积极的形式。但他们大多没有严格的等级制度和严格的伦理规范,而是具有或强或弱的群体文化特征。

由于自然环境、社会发展等因素,南方许多民族在原始土地早已进入阶级社会后,长期处于氏族社会或保留了一些带有氏族社会性质的制度。关于这一点,中国典籍中有很多记载。比如春秋时期,白蒲还处于分散的社会状态。《左传》文公十六年,楚人贾曰:“白蒲离家。”西晋杜预注:“白蒲,易也;溥仪无处可聚,见困难便回家。”唐孔《英达疏》:“溥仪无君无总统。”汉代,包括溥仪在内的西南各少数民族统称为西南夷。《西南夷传》记述了他们的社会状况,说其中张、昆明诸部“随畜迁徙,居无定所,无君也。”居住在岭南等地的福建、瓯越、洛越,也长期处于宗族社会。《历代宪章年谱》说,越人“王民共耕,父子共浴川,不分国界,不分世代...分享快乐和安全。”直到隋朝,一些民族还处于类似的社会状态。隋书?《南蛮传》说:“南蛮是杂种,和中国人生活在一个错误的地方。古代称之为“百跃”。

隋唐以后,一些民族的原始氏族社会形态并没有改变,其残余形态甚至延续到了近代。一些民族进入了奴隶制,但大多数没有持续很久;大部分很快转入特有的封建领主制。社会制度的更替并没有带来多大的影响,大多数民族保持着较为原始的公社遗迹。直到清朝,大多数民族才开始发展地主经济。

与此相联系,南方民族的内部社会生活大多具有群体文化的特征。在众多民族中,地理村落的氏族、家族组织依然存在,有的甚至延续到近代,如傈僳族的“初俄”“身俄”、哈尼族的“谷”。民族内部的社会生活大多是统一和谐的,既有原始农村公社残余形态的民主社会组织,也有权威的无形规范和有形公约。侗族是群居的。在很多地方,一个寨子里的每个姓氏都有一定的居住范围和代表这个姓氏的爵位、组织、自然首领,比如“宁老”“象老”。有鼓楼或公房既是家族或寨子的象征,也是* *约定的“习惯法”。他们可能形成文章和雕刻石碑;或编成“诵经词”,在群众中流传。此外,村与村、村与村之间还有一种联盟组织——“钱”。(注:参见《侗族简史》第19-21页,贵州民族出版社,1985,10。)苗族还保留着一种制度,叫做“一郎”。在论坛内部,人人平等,主持人“李老”也不例外。《一郎词》写道:“一郎为众人所从,一郎为众人所知:人皆上山,人皆掘地;每个人都要吃,每个人都要穿。大家都是一家人,都有承诺。他们吃一口肉,喝一口,吃两口肉,喝两口。”(注:《民间文学资料汇编》第14号,中国民间文学研究会贵州分会编。西双版纳傣族先后建立了孟玲国、景隆金殿国等奴隶制地方政府和封建领主制地方政府,但在村落中仍存在多种形式的农村公社组织。在许多民族中,重视个体之间的合作关系和世代“序列”,形成了生产生活中团结互助、尊老爱幼的道德风尚,这无疑具有古代血缘道德的遗迹。它构成了群体文化的重要生活基础,使这个群体容易凝聚和团结,容易形成中心和秩序。这些世代相传的群体生产生活方式,培养了南方民族内部的集体主义精神。

南方各民族文化的另一个显著特点是,他们有相同的图腾,相同的祖先,相同的祖先出生地,相同的传统节日活动和相同的生活习俗。这就形成了他们相互保持联系的纽带,也形成了他们开展群体文化活动的大环境和滋生传播群体文艺作品的土壤。许多民族在许多场合都有定期或不定期的祭祀祖先的仪式,由此诞生了表现图腾动态和祖先生活的民族原始史诗和舞蹈游戏。各民族的原始史诗都是他们心目中的圣物,具有“民族歌曲”的性质。黔东南苗族崇拜枫树,经常在各种场合唱“枫树歌”来表明自己的身份。瑶族和畲族崇拜龙狗盘瓠。畲族人邀请远道而来的陌生人到歌坛先唱“潘胡松”,让主持人知道这是不是畲族的规矩。他们还利用各种生产环节和生活礼仪来纪念祖先。比如婚礼上请歌手唱《洪水之歌》,赞美祖先繁衍人类的功绩;葬礼上,巫师被要求背诵引路书,倒叙祖先迁徙的路线,引导逝者回到遥远的故乡与祖先团聚。这些都使得各民族的原始史诗和迁徙史诗得到了不断的加工和完善。人们还以集体形式开展各种民族传统节日,祭祖、对唱、斗牛、跳舞。他们平时的服饰和手工艺品也有一定的群体标志,如瑶族模仿图腾龙狗的头、尾、耳,缝制衣服、帽子,在衣服、饰品上模仿图腾形象等。这些习俗维系和发展了民族认同心理,也催化了民族文学艺术。

南方民族文化的特点也决定了南方民族更广泛的群体文学作品的出现,如英雄史诗、叙事诗等。人们对祖先的记忆、对故友的怀念、对英雄业绩的赞美和对民族历史的自豪感是民族英雄史诗和叙事诗创作的动力,而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则包括各种神秘或娱乐活动以及在此基础上培养的群体意识,这是群体文学作品萌发、生存和传播的文化土壤。

许多民族都经历过军事民主时期和部落之间的战争。中国典籍记载了传说时代中原及周边地区部落间的战争,如黄帝与颜地的汉泉之战,黄帝与蚩尤的冀州涿鹿之战,颛顼与共工之战,虞舜与三苗之战。但是,也许是因为中原社会进入崇德的史官文化较早,关于这些势力的战争并没有在文学上留下什么大的作品。中原地区早已进入封建社会后,南方的土地上仍然有许多部落和频繁的战斗。据一些彝文和汉文史料记载,汉代时期,西南地区先后出现了云南王国、东川部、芒部、乌蒙部、哀牢部、阿乌部、古侯部(恒部)和曲聂部(诺部)、冶勒部、阿哲部(后为水西部)、伯乐部、乌沙部、叶那部。据傣语史书记载,“桑木底”时代(民主时代)崩溃后,整个东南亚半岛遍布着大大小小的国家或部落,如皮乌、府南、掸、八百媳妇、景隆、兰纳等。在这些国家或部落中,纷争不断,警告频繁。与这些史料相对应的是,彝族、傣族都流传着英雄史诗,规模宏大,场面壮丽,堪称一幅全方位展示民族社会生活的历史画卷。

南方族群文化的另一个特点是封建礼教的衰弱。“礼”是中国古代伦理文化的重要范畴。它起源于宗教祭祀,最初指祭祀仪式中的礼仪。进入阶级社会后,用于表明身份的等级,逐渐转化为维护等级制度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南方各民族不同的社会发展和文化传统决定了封建礼教的影响力有限。在周朝,礼乐是区分中国和蛮夷的重要标志。周平王东移时,宜川有人看到野外有人祭祀,深有感触:“没有百年那么长。这是不是很牛逼?”礼将先亡。“在周朝,戎主要指部落。当时中原人视之为违礼,于是有人看到宜川人披头散发,供奉祭品,说因为违礼即将成为荣。此外,男女之别和婚姻问题被中原人视为“礼”的重要内容。”《管子》说:“男女无分,故民无耻。“在南方少数民族,对男女交往的限制远没有中原那么严格。人们并不认为“当地妇女乱坐在一起”、“肩并肩肆意调情”是不光彩的,也不认为男女“三五成群地欢唱”是不方便的。即使在后期封建礼教对南方少数民族影响较大的情况下,除了“婚姻不自由”之外,还有“恋爱自由”的空间。基于此,前期南方少数民族抒情诗受封建礼教的影响较小,而后期抒情诗的反封建礼教色彩尤为浓厚。

和中原人民一样,古代南方人民的精神产品也大多与原始仪式和巫术联系在一起。而且,在西周以后中原地区理性意识觉醒,文化崩溃为以人伦为基础的史家文化之后,南方人民仍然长期保留着一些人类童年的纯真,神话思维依然存在,巫术盛行。“卢春秋?异宝说:“京族人怕鬼,信的人越多。“列子?傅说说:“楚人的鬼魂是越人的。“吕后?地理也说:“广东人俗鬼,但其庙皆鬼,数之有效。".....广东李悟岳济寺,安泰没有坛,也是神仙里的鬼,而且是鸡卜。”颜师古注:“俗鬼言其地俗犹鬼神。”这些习俗延续下来,形成了南方少数民族悠久的巫文化。

巫术文化是原始神话文化和巫术文化相结合的产物。南方地区山高林密,云遮雾障,电闪雷鸣,容易造成神秘感,激发人们的想象力;原始先民天真的感知和思维方式,使他们把现实生活中未能实现的欲望寄托在幻想的某种神秘力量上;群体生活方式也为他们开展神秘的群体活动带来了便利...这些都为神话文化和后来的巫术文化提供了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中国南方的少数民族文化笼罩在比较浓厚的巫术氛围中。原始信仰,如灵魂观念、动植物图腾、祖先崇拜等,在许多民族的生活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许多民族信仰“灵”或“鬼”。在他们心目中,灵魂活动没有空间限制,灵魂生存也没有时间限制。天地间,古今之间,我可以飞翔,可以驰骋。他们认为,不仅人有灵魂,自然界的万物如日月山川鸟兽巨石奇树都有灵魂。他们相信鬼魂也有善恶之分。为了祈求恶鬼,奖励好鬼,就要定期或不定期地杀动物、祭鬼。牧师和巫师也在许多民族的社会生活中发挥作用。东晋长屈的《华阳国志》?南中之曰:“彝族中若有能言屈服于‘种人’者,谓之‘老人’,必主之。”“老年人”是当时的祭司和部落酋长,也就是当时的“毕摩”。哈尼族原始史诗《十二奴局》说:“没有首领,寨子不稳,没有Bema(巫师),天下不宁,没有工匠,万物昌盛。“牧师和巫师也是很多民族村的主要知识分子。带有原始宗教色彩的祭祀和巫术仪式也很常见。佛教和道教传入后,除傣族的小乘佛教外,大部分都受到本民族原始巫术的强烈影响和改造,或与之结合形成两教或三教的混合形式。

巫文化与南方民族文学密切相关。许多神话、赞美诗、原始史诗甚至叙事诗,都是由各种祭祀仪式和巫术仪式上的祭祀用词和咒语萌发出来或者是它们,并通过祭司、巫师和歌手一代又一代的不断加工而成型,并依附于各种具有原始宗教意义的仪式而传播。祭祀词和咒语也是许多民族用自己的语言或借用汉字记录的主要“书面文学”(或“经典文学”),它们构成了南方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要一翼。巫文化也为一些神秘文学作品的传播提供了精神氛围。更重要的是,巫文化基于原始先民的“混沌时空”和“无拘无束的灵魂”观念,以一种神秘的形式进行叙事,使一些叙事结构充满了壮丽的场景、磅礴的气势、无限的空间和永恒的时间,“以美好的心灵漫游在万仞”,形成了神奇而神秘的风格和多色调的色彩,显示出独特的艺术

南方少数民族最后一个突出的文化特征是口头文化。在古代,除了历史悠久、使用广泛的彝族和傣族外,其他大多数民族都没有自己的民族文字。他们传递信息,接受经验,交流感情,传承文化等等,大多依靠声音,身体,尤其是歌曲。与此相联系的是,各地歌手辈出,歌诗代代相传,曲风盛行,歌厅经常开放。人们在婚礼、葬礼、节日、探亲等场合举行歌唱和二重唱活动。歌手们在各个场馆参加歌唱比赛和歌唱比赛,展示自己的才华,炫耀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声誉,争取荣誉。很多民族从出生到死亡,一生都在歌声的海洋中度过:出生后,听母亲唱摇篮摇篮曲;满月时,听亲朋好友唱满月祝酒歌;找个对象,用歌曲表达自己的感受;庆祝的时候,用歌声娱乐;死后,我要在哀乐声中回家。口头文化给民族文学的创作和传播带来了许多特点。口头文学的讲述者或演唱者总是面对着观众,往往伴随着音乐的旋律和舞蹈的节奏。观众的反应和现场的气氛往往让他们情绪高涨,思维敏捷,他们把自己的作品讲得或唱得很精彩,甚至加入了很多生动的细节。在这种和谐的氛围中,口头文学往往能起到很好的作用,歌手往往能调动起继续演唱甚至创作的热情。一些民族也有一些文字文献,有的是汉字的,有的是民族语言的,多用于记录口头作品,供歌手演唱。

南方民族口头文化的特点形成了民族神话、史诗、叙事诗、歌谣等多种口头传承形式,并形成了它们多种多样的口头传播形式,这就决定了它们是一个动态的结构。它们在口头交流中不断被人们欣赏,不断完善,不断实现从实用到审美的超越,不断实现从“工具”到艺术形式的发展。

南方民族的文化特征深深植根于人们的社会生活,表现在文学艺术形式中,也在与外来文化碰撞时形成为固有的底色。

在古代,南方各民族的原始人生活在极其恶劣的环境中,在极其艰苦的条件下奋斗,与烈日、肆虐的洪水、肆虐的野火、凶猛的野兽等进行顽强的斗争。由于生产工具简陋,技术水平低下,原始人的辛勤劳动和巨大牺牲,往往换来的是微薄的回报和衣食无着的生活。这种情况导致了原始人强烈的征服自然的欲望。同时,在生产技术水平极低的古代,人们面对作为异己力量的自然,不得不以“群居”状态生活。他们必须团结协作,齐心协力,以集体的方式进行采集和狩猎,这让他们在心理上充满了“求同”的欲望。再者,原始人的首要心理功能与其生活环境和实践相结合,也形成了一种整合的混沌意识:各种时空场的界限是流动的、模糊的,一种整合的混沌存在形式或生命形式贯穿于世间万物。人类进入氏族社会,征服自然与依靠精神之物、追求繁衍、追根溯源的结合,导致了氏族图腾的产生。

南方民族祖先的图腾多样,色彩斑斓。它们流传到中原及周边地区,被记载在《山海经》等中国典籍中,成为奇异国家和民族的神话传说。羽毛共和国,蛋共和国,神面蛇身,还有一些长着翅膀的人,都是南方民族图腾形象和图腾神话的另一种形式。这种图腾形象和图腾神话是如此的丰富,直到汉魏六朝,一直在各种典籍中不断出现。魂魄化为虎的林俊、头发五颜六色的潘虎、父亲是龙的九龙、出生在竹子里的王铸都有自己独特的风格。他们为中国的神话增添了一个独特的系列。

原始人对自然事物的求同和崇拜,是从对自身存在的觉醒开始的。当人类开始将自然力抽象为某种形式的“神”时,也开始从积累的集体意识中感受到祖先和高级首领的威望,开始神化祖先和高级首领,塑造了一批面对自己氏族祖先的英雄形象。人们将自己融入到这些形象中,并将其置于与自然力竞争的一方,创造出这些英雄开天辟地或与自然神对抗、征服自然神的神话。与中原地区女性开荒神尚未完全开发不同的是,南方各族都有很多关于女性开荒神的神话,如瑶族的米罗陀、壮族的木洛加等。尤其是盘古这个在蛮荒蛮荒的越南出现的伟大开拓精神,被带入了中国古代史体系的最前沿,从而最终完成了中国古代史“从盘古开天地到现在”的定型。中国神话史上流传最久的伏羲女娲神话流传到南方地区,也与南方各族的洪水神话相结合,形成了新的更丰富的叙事结构。在诗歌领域,古越人的《宋岳》和古羌人的《白狼之歌》先后被翻译成中文,成为我国文学遗产中具有独特价值的珍贵双语作品。

先秦时期的南方民族地区,长期人神混杂,祭祀巫术持续存在。楚或越地弹琴与葬俗有关,射日神话与巫术有关。各地的文艺形式都表现出狂热的情绪,浓厚的巫术气息,魔幻怪诞的形象和情节。屈原漫游楚地,深受各民族文化的影响。他的《九歌》、《招魂》、《田文》、《离骚》等作品在题材、内容、语言、形式等方面都吸收了楚民族的神话传说、民歌、祭祀词、咒语、礼俗等的营养。《九歌》中的神的形象、结构形式和歌唱习俗,大多可以在楚民族的神话、神歌和流传形式中找到。从某种意义上说,《离骚》中的浪漫主义是楚各民族生活中巫术的艺术表现,或者说其浪漫主义的生活和思想基础是楚各民族的巫术:“纪元祥南征,钟华言”是言的艺术;“修远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是赋格;“索琼毛的一生是充满幸福的,精神氛围是它的其余部分”是占卜...庄子出生在黄淮之间,那里是苗族祖先居住的地方。《庄子》中所描述的观念和所使用的神话,渗透到了三苗等多个古部落的文化中,吸收了三苗等多个古部落的作品:“一灵接天下”可能源于三苗、百越的原始信仰,“化蝶”可能源于苗族先民的图腾崇拜。后者也构成了中国文学史上一个著名的“原型”,这一原型在后世的许多作品中得以延续...《楚辞》的艺术风格是突破时空,自由驰骋,神奇瑰丽,《庄子》的笔法或多或少受到南方各族先民在“混沌时空”、“灵魂无羁”观念基础上形成的神秘叙事形式的影响

明清时期,汉文化对南方少数民族地区的影响达到高潮,汉诗的作者扩展到明代的民族土司作家群体和清代的广大平民。中国民歌在民族地区得到了普及,成为民族歌手表达感情的重要形式。汉族的许多文学作品逐渐传入,并被各族人民结合自己的民族生活特点改编成叙事歌曲、歌词或戏剧,以少数民族语言的形式形成了这些作品的不同版本。其中,著名人物如梁祝、、、鲁班等民间故事,刘的镜,金的传等戏曲小说,以及《三国演义》、《水浒传》、《杨家将》、《包公》中的一些故事。汉族文学的思想内容、审美趣味和艺术形式也对少数民族的各种创作产生影响。儒家观念影响了南方民族诗人的诗歌,梁山伯与祝英台等具有初步民主思想的传说在一定程度上启发了南方民族的一些爱情叙事诗和爱情传说...与此同时,佛教和道教相继传入,佛教和道教的故事以及印度和东南亚的文学作品也流传开来。对一些民族的文学发展影响很大。比如傣族的《兰嘎西河》等几部史诗和叙事诗,就明显是以印度史诗和佛教故事为蓝本的。一些信佛的民族在传佛经的时候,也编自己的故事来宣扬自己的教义,从而促进这些故事在这些民族之间的交流。许多少数民族的作品也流传到汉族地区,受到汉族人民的喜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