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退役车能买吗
部队上服役车退役后是可以买卖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武器装备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规定,武器装备的退役、报废,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其中类似于坦克、装甲车这类武器装备的退役、报废,必须报总装备部批准。
处理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应当统一计划。军兵种、军区的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处理计划,报军兵种装备部、军区装备部批准;其他单位的退役、报废的武器装备处理计划,报军以上单位批准”。车况符合当地车管所规定的,各项车辆手续齐全的可以交易到二级市场(个人或者汽车经销公司均可)。
新颁布的《武器装备管理条例》对符合退役、报废条件的武器装备的审批权限和要求均作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规定。购买一定要遵循以下几点:
1、部队上的公务车新旧更替,正常退役旧车,车况符合当地车管所规定的,各项车辆手续齐全的可以交易到二级市场(个人或者汽车经销公司均可)。这里面还有一个硬性规定:团级以上的部队单位才可以开军转地证明,证件需要具备原车购置发票,车辆登记本,然后可以到地方车管所进行过户上牌。
2、民用车辆超过六年后需要每年进行一次年审,军队公务车也需要年审,如果退役车辆不能通过年审的,那么一律到报废场进行报废处理。
3、部队公务车不能通过年审,或者手续不完备,但是车况又十分良好,这些车由于一些原因可能也会流入到二级经销市场,通常就成了黑户车,套牌车,行驶在偏远地区。
扩展资料:
买公车军车后,需要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应当根据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转移登记手续。
《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转移登记的相关规定:第十八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应当自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转移登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