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庸的儿子为什么自杀?
有一种说法是,查夏川的自杀与他父母的离婚有关。
朱梅是金庸的第二任妻子,1959。他们的长子查·夏川出生时,正值《明报》创刊之际,那是一个艰难的时期。朱梅是最早也是唯一一个与他同甘共苦的女记者。午夜的渡船把他们夫妻抛在身后,一杯咖啡,他们分享的故事很多。当《泰晤士报》稳固地成为香港主要报纸时,他们的婚姻出现了裂痕。
据说当时泰晤士报位于北角英皇道。金庸在报社工作累了,就经常去附近的餐厅喝杯咖啡,提提神,放松一下肌肉。有一天,金庸像往常一样去这家餐厅喝咖啡。突然,一个年轻漂亮的女服务员问他是不是金庸。他说好,聊了几句。结账时,金庸给了女服务员10元的额外小费,女服务员受宠若惊,因为在当时,10元可不是一笔小数目。但女服务员马上制止了金庸,想把10元还给他。女服务员说金庸是文人,写稿子赚钱挺辛苦的。所以,她肯定不会要10元的小费。金庸听后满心欢喜。没想到女服务员年纪轻轻就说出这种话,然后两人就成了朋友。
没想到这10元的小费竟然有如此惊人的影响力。据悉,此后金庸与女服务员的感情迅速发展,随后在欢乐谷建起了爱巢。
虽然有些传说无法证实,但离婚是事实。
金庸的第一次婚姻是另外一个故事。金庸的第一任妻子是杜叶芬,他们的爱情萌芽于1947的杭州。那时,年轻的金庸在《东南日报》工作,因为编辑一份幽默副刊,他认识了杜的弟弟杜。杜的父亲在上海行医,母亲喜欢安静。她用八根金条在杭州买了一套四合院,平时和女儿住在杭州,而杜随父亲在上海上学。
金庸在一个周日的下午拜访了杜家,遇到了17岁的杜家美女杜叶芬。第二天,他又来拜访,送来一叠戏票,热情地邀请杜家人到东南日报楼上去看郭沫若的《孔雀胆》。之后,与杜父回沪,金庸却成了杜家的常客,并与《孽种》中的杜小姐相恋。杜叶芬和他结婚了,去了香港。金庸当时笔名“林欢”的构思,是因为夫妻俩的“查、杜”两个姓氏都有“木”、“两树成林”两个字,而“欢”则是他们男女之情、幸福生活的写照。杜叶芬在香港的那几年,金庸工作忙,没时间陪她。她一个人在家很孤独很无聊,生活也不是很幸福。最后她回了大陆,两人办理了离婚手续,没有孩子。
还有一个关于金庸和他的第三任妻子林第一次见面的传闻。
金庸和朱梅的分手是因为林的出现。林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16岁,比金庸小27岁,“长得漂亮脱俗”。那天,金庸刚刚和朱梅吵了一架,极其沮丧,就去了那家酒店坐在那里发呆。金庸引起了林老师的注意。林小姐想请失意男人吃面,失意男人从此关注林小姐。一见钟情,四目相对,意气相投。他们结婚后,金庸送他的小妻子去澳大利亚留学。至今,金庸还在和林老师一起旅游讲学。
1998 165438+10月8日,朱梅在香港湾仔律敦治医院去世,享年63岁。替她拿死亡证明的既不是她的前夫,也不是她的子女(朱梅和金庸有两男两女,长子查、次子查川雅、长女、次女)。若干年后,金庸说:“我对不起朱梅...作为丈夫我不是很成功,因为我离婚了,我很同情她。我很难过她现在已经去世了。如果可以补救,我希望自己能对亲人好一点,对朋友好一点。”当记者问及如何维持良好的夫妻关系时,金庸坦言:“平时,林对我很好说话。她发脾气的时候,我会忍住。和她的关系不是特别成功,也不算失败,和普通情侣一样。”关于婚姻和爱情,金庸曾经说过,最好是一见钟情,白头偕老。“就像吸毒一样。你知道它不好,但你不能抵抗诱惑,再吃一次。”金庸说的好像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