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志广的人物事件
崔志广涉嫌的罪名包括聚众斗殴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赌博
罪。其手下孟祥铁等15人被控聚众斗殴罪等多项罪名。公诉人强调,崔志广的犯罪动机是争强好胜,显示威风,其社会危害性非常大。
在所有案件中,影响最为恶劣的一起案件,发生在2001年12月。当时,为显示势力,崔志广纠集200余名黑衣光头男子聚集金玉大厦,造成公***秩序严重混乱。
2007年8月11日,崔志广等人被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抓获。
今年3月10日,崔志广等16人在二中院受审,对于指控,崔矢口否认。崔志广辩称,他并没有指使人斗殴,没有故意伤害他人。 法庭审理认为,检方的指控部分罪名和事实存在“问题”。法院指出,崔志广犯故意伤害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指控罪名有误,应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指控崔志广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立案程序存在重大瑕疵,法院不予认定。
最终,法院以崔志广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犯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其手下袁恒等人分别被判无期徒刑至有期徒刑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