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交车急刹致一女子死亡,司机师傅需要负责任吗?
上海公交车急刹致一女子死亡,至于司机师傅需不需要担责任?那要看公交车司机师傅有没有重大过失,或者有没有存在主观故意,如果有,那么司机师傅是要负责任的,如果没有,那么司机师傅不需要负直接的责任。因为司机师傅是公交公司的员工,他是在上班途中发生的事故,如果是由于意外或者不可抗的原因,造成急刹车导致乘客死亡,那么这个乘客的死亡应该由公交公司负责,当然没有公交公司自己能找到证明公交车驾驶员是故意或者是有重大过失的证据,公交公司可以向司机师傅追责,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事件的后续调查已经证实是由于意外与一辆出租车发生刮碰,导致司机紧急刹车的,所以我认为司机师傅不需要负法律责任!
事发经过这件事故发生在上海,当时公交车正在正常地进站,突然驶来一辆出租车,两辆车发生了刮碰,公交车司机为了不发生翻车的意外,加上想减少刮碰的伤害程度,本能地选择紧急刹车,由于太突然,车上两名乘客来不及保护自己拉住把手,导致失去重心,重重地摔在地上,其中一名30多岁的女乘客更是被甩出了2米多,从公交车后面直接摔倒前面,并且脑袋发生了撞击。事情发生后,摔伤的女乘客立马被送到了医院,可惜的是,由于伤势过重,不幸死亡。
负责事情发生后,网友对女乘客感到痛心的同时,也在讨论该由谁为这次事故负责人,回顾事发经过,我个人认为应该是公交车公司和出租车负责,如果按照网上证实的事发经过,出租车司机突然变道与公交车发生刮碰,导致此次事故发生,那么出租车司机根据他的责任划分大小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这个要看交警最终的事故认定结果。由于乘客是在公交车里发生意外事故的,那么公交车公司肯定要负责任的,因为司机和公交车公司是雇佣关系,工作时间发生意外事故,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而乘客和公交司机之前是存在运输合同关系的,所以公交车公司需要对乘客的意外伤亡负责任。
我们谁都不希望发生意外事故,可是生活中总有很多意外,这次上海公交车里意外死亡的事故,虽然司机师傅不用承担责任,但是还是希望广大的公交车师傅能慢一点开车,毕竟生命至上、安全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