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有声小说抵得上一万句话。

一句话抵得上一万句。刚看完上半部《楚言金鸡》,只是浅显的读了一下,但是有很多东西我觉得我必须要说。

在这个世界上,有两样东西我认为是压倒一切的,一个是声音,一个是文字。除了身体上的亲密接触,没有什么能比表达情绪和传达心情更有效了。我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因为自己笨嘴拙舌,一再拒绝和折磨自己。我热爱声音和文字,但我不能有效地用它们向世界表达自己。然而,这又有什么关系呢?我们能表达的只是我们能感受到的一小部分。如果说生活是海洋,人类的感性就是冰山,表现力只是冰山一角。更何况说的话没人听得懂就是孤独。如果我不说,那还是没有人能理解的孤独。最后的结果其实都一样,我就不多折磨自己了。

作家是少数善于使用伟大文字的人。虽然只是表达了我们普通人能感受到却无法描述的感受,但已经很棒了。刘震云先生是伟人之一。我的目的是赞美这部小说。这句话真的不可或缺。《楚言锦记》中人物自然,没有冗余,该有的都有,不该的也不多,足以说明刘震云先生在把握人物方面的功夫。故事里叫杨百顺的父亲,和他父亲做生意的十里八乡的人都是“老”“姓”。卖豆腐的老阳,剃光头的老裴,赶车的老马,当老师的老王,甚至来传教的外国人,也都是老詹。这样,一旦称谓统一了,地位和阶级的差异也就消失了,故事也就更加通顺流畅,各种形象都描写出来了。正文的功夫还是比较精妙的,粗略省略就不允许细说了,后面会补上。

这个上层故事真正吸引我的不仅是它的文字,还有它的故事本身。它只是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场景,一个普通的少年成长故事,却仿佛有一种魔力,深深地吸引着你,带领你一步步地去看。主人公杨百顺按照生活的随机安排走自己的路时,其实是在发呆,什么都没想。他凭天意和个人喜好选择了明天的路线,甚至后来结了婚卖了馒头,卖了葱出去找跑了的吴湘湘。他的个人喜好被忽视,他按照上帝的意愿做事。杨百顺改名为杨默思,遇到传教士詹,也想打听他的去向,终究没有结果。后来,我走出了演金,只为了找一个能和自己说话的孩子巧玲。我无法评价杨百顺的一生,因为谁有资格评价他的一生?那么多的偶然最终导致人生的必然,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我能接触到的只有剧情,只是作为一个看客。但是,我很乐意做一个看客。我从小就喜欢看身边的人,边看边学东西。故事慢慢展开的画卷对我来说,是一幅基于现实的百惠人物故事图。我不用去想这个故事给我带来了什么,我看着就开心,就像故事里的杨百顺只是喜欢听罗昌礼的哀乐,不需要理由。或者,用故事本身的话来说,这本书是我力所不及的。

我上面说的还是没说到点子上。小说的主题是“隐藏在中国人生存状态中的不为人知的孤独”。孤独是有味道的,但是蔓延到民族的孤独,却至今没有感受到。相反,看完书后,我有了自己新的孤独:自己的感受无法准确表达,“只知其然,不可言传”的孤独,就像被蚂蚁咬了一口,心情抑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