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嫁习俗的变迁
“哭嫁”是中国流行的结婚仪式。即将出嫁的新娘含泪向亲人哀叹,直到上了轿子。这种习俗非常古老,起源于掠夺性婚姻,经历了各种形式的婚姻。人类历史上有过这样的记载:考古学家发现10万年前欧洲有一个种族,被学术界称为尼安德特人。留下的骨骼化石表明这个种族高大强壮,在原始人中有先天优势,但后来神秘消失了。科学家们很困惑。他们去哪里了?他们是欧洲民族的哪一部分的后裔?但是就是找不到。现代的欧洲民族似乎没有一个和他们有什么关系。通过考古学家、人类学家和民俗学家的共同努力,最终发现了谜底,他们消失了。消失的原因既不是天灾也不是疾病,而是不规律性生活的后果。无节制的滥交,为了争夺异性,氏族成员互相争斗,互相残杀。一群群年轻强壮的男女在性斗争中悲惨地死去。最后终于一天天地崩溃衰落,直至消亡。人类不摆脱这种动物般混乱的群婚,就无法发展。华夏大地上的先民较早地认识到了无节制性生活的危害,也逐渐认识到了直系血亲通婚带来的种族退化。所以,我们不得不对动物般的性关系实行一定的禁忌和限制。这些禁忌和限制被认可,成为各种婚姻习俗。首先,群婚本身是有一定限制的,禁止同一支系的男女发生性关系,要求远房姐妹嫁给另一个远房家族的兄弟。这是亚血型婚姻。此时米氏家族的人,虽然仍只知其母,不知其父,但以血缘分离父母,有利于子孙种族的健康发展和人性从兽性中解放出来。到了黄帝时代,族外通婚已经很普遍了,这从古代传说中皇帝的姓氏就可以看出来。古代帝王大概都是从母亲那里得到姓氏的。比如神农和黄帝都是少典的后代。神农姓姜,黄帝姓姬,都是因为母姓不同。为了得到外国女人做妻子,仅仅和平交换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祖先也不得不使用暴力从其他家族抢夺足够的女性作为妻子,于是出现了掠夺式婚姻的习俗。《易经》中有三首诗,是关于古代民歌的,真实地描写了:“本如,易如,白马汉如。哎,结婚吧。”“如果你骑马,你会哭得像血一样。”现代汉字的“婚姻”本身就体现了古代先民性生活的一种遗产。结婚这个词就是“昏”。虽然抢婚在任何时候都是可行的,但是在黄昏或者晚上就不太方便了。骑着马,拿着弓,占着别人的便宜休息,暴力求婚,女人怎么能不哭呢?这种因被俘虏的恐慌和痛苦而产生的呼救声,就是哭嫁俗的原始形态。以后,新娘是担心还是高兴,是假哭还是真哭,都是这种哭的延续。“哭嫁”是一种特定的历史文化现象。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告诉我们,原始社会初期,人们是群婚的。知母asphodeloides并不认识父亲,子女随母亲生活,属于母系氏族,世系按母系汁液计算。后来过渡到一夫一妻制,逐渐产生了父亲的概念。但在母系制度下,男性与妻子生活在一起,处于服从命令的地位,子女仍属于母系氏族。到了原始社会后期,男性在生产劳动和经济生活中的作用和地位都得到了提高,男性生活在国外不利于群体的发展,于是男性留在自己的种族里,让女性结婚,社会从一个以女性为中心演变为以男性为中心,女性失去了原有的至高无上地位,成为男性的附庸和所有物。正如恩格斯所说:“母系制度的推翻,是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妇女的失败。”女人自然不愿意被男人统治。不屈的意识,以其强大的生命力,积淀在女性心中。所以结婚的时候有女人哭。可见萌芽阶段的哭嫁之泪,至少结合了两种内在动机:一是对男权意识形态的愤慨,二是对俄狄浦斯社会的追求。如果说在知母不知父的时代,男性不能拥有自己的权利,性别差异意识不强,两性之间没有矛盾,那么哭嫁则表现了性别自我意识的觉醒和社会性别差异的冲突,即女性自我意识与男尊女卑观念的碰撞。这个时候婚姻中根本没有性,纯粹是为了传宗接代。女人成了男人发泄欲望和生育的工具。但她们的性别优越感并没有因此而消失,她们对性别统治的渴望和男性一样强烈,反映在她们身上的历史荣耀的光泽并没有消失。这种欲望和现实的强烈反差,让她的眼泪散发出满满的苦涩和悲伤,而不是其他的味道。哭嫁始于掠夺性婚姻,不仅没有随着掠夺性婚姻的消失而消失,反而通过奴隶社会进入封建社会,愈演愈烈,内涵更加丰富,演变为一种婚姻习俗。到了成熟的时候,有很多种哭和唱。在奴隶社会,男女权力平衡不仅在现实生活中被彻底打破,在观念上也是如此。女性原有的怀念母系社会的心态不复存在,不得不默默承受来自名字复杂的男性的压迫。由此,哭嫁习俗传承的要素进入了新的内容,发生了质的变化。虽然掠夺式婚姻不复存在,娶新娘的手段也不再诉诸武力,但随之而来的买卖婚姻、服务婚姻、交换婚姻、雇佣婚姻等特殊婚姻形式剥夺了女性自由选择配偶的权利,为哭嫁习俗的生长创造了“优越”的社会环境。即使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买卖包办婚姻或变相买卖婚姻也经常死灰复燃。在《哭嫁歌》中,结婚和卖身往往是同义的,女孩成为商品,在媒人的丝线中到处被卖。“人家让女人选择自己的孩子,你就可以选择你的所有物,让你的女儿去做生意,不管她的命运。”(四川《哭泣的婚礼歌》)娶女人只是为了赚钱,性没有了,这是对人性最严厉的摧残。当“女人”和“婚姻”被强行绑在一起的时候,一个女人哭个不停。婚性分离与家庭法规相结合,成为女性性生活的桎梏。哭,是性欲的激情和婚姻现实的冷酷相互触碰时的必然爆发:既是婚姻悲剧的绝望和无奈,也是对封建家长制压制性爱的反抗。性与婚姻的矛盾是刺激哭嫁习俗在封建时代传承的最基本的内在动力。性根植于人性,“人死为爱,鸟死为食”,贵州流行的民歌有:“姐姐门前一梨,一刀砍断两头,宁死哥哥刀,不与哥哥分梨(与‘分’谐音)。”饥渴的性与婚姻冲突,青春黯然失色;踏上婚姻之路无异于踏入火坑,哭是必然的。这样的哭是最让人心碎的。他结婚是伤心的,但伤心就哭,宣泄的不是失去性的怜悯和绝望,而是对封建包办婚姻的愤恨和仇恨。它讨伐的对象主要不是父母,而是媒人。毕竟父母对自己的养育之恩是深有亏欠的,而且由于封建家长制的影响,对父母生气难免会受到大家的嘲讽。媒人是婚姻的媒人,在新娘眼里,是罪魁祸首。他们把怨气倒在媒人身上:“把错的人配错的字,和错的儿子孙子做媒人,和错的儿子做媒人...不要不好,但是找错儿子的媒人不好。不怪东方来了,不怪西方,怪大媒体。”诅咒如此犀利精辟,真的是针对封建包办婚姻,媒人不过是旧婚姻制度的替罪羊。这种充满指责的哭嫁,将个人的不幸与封建婚姻制度联系起来,使哭嫁具有了历史和现实意义;被剥夺了性爱的新娘,以自己的境遇,伴随着触目惊心的哭声,揭露了封建婚姻制度的罪恶。虽然还是以婚姻告终,性被泪水淹没,冲突化为屈服,但从结婚开始,女性就一直在用合理的方式唱着对女性婚姻自由的执着追求之歌,哭着嫁着。女人嫁给公婆,还要承受另一个沉重的精神负担,那就是你将何去何从的亲情。要从小离开父母兄弟姐妹,又要彼此依恋,悲伤就此而生。哭性早逝是封建礼教所不能容忍的,因为被教导男女不可亲嘴的道德观念腐蚀了人的心灵,谈恋爱找自己的婆家被认为是可耻的越轨行为。“将仲子熙,无多我园,无折我檀香。敢爱吗?怕话多。钟克怀也?话多的人也能让人敬畏。”这清楚地揭示了封建礼教氛围下女性对性的尴尬心态。他们更容易把性爱的欲望和不幸化解成泪水,沉入内心,而不是发泄出来。但倾吐亲人之爱是理所当然的,符合封建礼教的忠孝观念。所以在《哭嫁歌》中,表现得最淋漓尽致的就是姐妹的哭声,或者说是母女的哭声。其情深刻,催人泪下,感人至深。毛南族妇女出嫁,离别时唱着《出门到下一个阶段》:生来就是为了结婚,离开父母好心痛。九月躲在妈妈肚子里,一辈子都忘不了养个孩子。想想就哭,光伺候父母是不够的。当她的女儿出门在路上时,这位侗族母亲唱道:“女儿怎么能忍心离开她母亲呢?”。妈妈,如果我病了,谁来递水?靠近大雁的房子的主人很痛苦。女人就是身上的一块肉。一旦分开,她自然会感到难过。女人在母亲的呵护下成长。“再好的女人也打不过丑(坏)妈妈。”这种情况,在婚礼的特定环境下,最容易发泄,也最需要表达。感激、关心、歉意、焦虑等复杂的感情萦绕在母女心中,她们无法不开心。结婚会带来母爱和性的冲突。哭嫁是母爱的退化,是性爱的繁荣,是性爱对母爱的超越和升华。这是身体成熟的必然,感情萌芽,喜悦满满。但封建礼教束缚下的婚姻,却使婚姻的意义发生了质的变化,给新娘带来了双重损失:性没有实现,母爱一去不复返。结婚的时候哭,是性和母爱都在成熟的时候突然被掐死的绝望的哭。性和母爱这两个永恒的主题,随着哭嫁的终止,逐渐从女性的生活中消失。“三从四德”和“嫁狗随狗,嫁鸡随鸡”的思想成为女性开始新生活的主要精神支柱。可见,在人类所有的表达和行为中,哭嫁的悲剧意识应该是最丰富最强烈的。全国解放后,婚姻法颁布,妇女获得了政治解放、经济独立和婚姻自由,封建礼教的枷锁彻底粉碎。哭嫁的功能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封建时代是为失性而哭,现在是为怕失性而哭。这是心理平衡的需要。哭婚自古如此,随着时间的推移,原本激发哭婚习俗产生和流传的理由不复存在;即使是亲人的爱情,由于社会环境的优化和婚姻观念的更新,“嫁女,泼水”也不再是现实,分离的感觉自然也就淡漠了,母女之间实在没必要痛哭流涕。然而,哭嫁作为婚礼程序中的一种仪式一直延续着。当新娘实行这一习俗时,她不再显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不再发泄自己的感情。嫁了就哭,哭了就嫁。家家如此,代代相传。破例的话会破涕为笑,会不正常,会不安,会担心欢乐不会长久。所以哭婚寓意吉祥,有维持心理稳定的作用。这大概和民众的惯性有关。老套最容易,不会有错。旁观者既不会刨根问底,也不会因此而情绪化,只会把哭当成婚礼中的一个“节目”,评论新娘哭的保真度。所以,如今哭嫁习俗的流传,有其盲目性和强烈的“惯性”,呈现出另一种对抗:性与礼仪的碰撞。从性的觉醒开始,被封建婚姻制度破坏后流行起来的哭嫁习俗,并没有因为性的解放而消失,反而导致了性的对立,客观上起到了“压抑幸福”的作用,导致新娘在性即将实现的最幸福、最美妙的时刻,把感情积累在心里,而不是去幸福、去表达。正是由于这种内在的原因,哭嫁的习俗进入了衰落期。在广大的汉族地区,哭嫁是婚礼中可有可无的点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