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男人去朋友家吃饭,多次和朋友的老婆发生关系。他们的行为会被如何描述?

俗话说,朋友的老婆不能欺负。有这种想法的人,内心道德一定相当龌龊。如果真的干出了这些卑劣的勾当,这个人以后真的很难抬起头来,甚至很有可能触犯法律,接受法律的严正审判。

最近新闻媒体曝光了这样一件荒唐的事情。在广东中山打工的四川人胡,应老乡魏的邀请来到他家。其间,胡某见魏某妻子有中度智障,遂强行与魏某妻子郑某发生关系。事后更不可思议的是,胡居然还给了魏钱。魏看了之后,什么也没说,一句话也没有。

拿到胡的钱后,魏似乎尝到了甜头,再次邀请胡到自己家吃饭,但胡仍不改心意,再次侵犯魏的妻子郑。本以为此事就此作罢,却因其性质蛮横,最终败露,当地警方很快将犯罪嫌疑人胡抓获。

法院审理此案时,胡某强行猥亵妇女,对他人实施身体侵犯,已构成强奸罪,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本案中,最可耻的是,郑某的丈夫魏某作为被害人的配偶,放纵引诱他人实施强奸,在理智和情感上都不能容忍这样的行为。因此,魏与胡有预谋的犯罪。

正所谓天下无奇不有,我们的社会应该坚决谴责上述违背人类伦理道德的龌龊行为。毕竟这种不道德的事情可谓危害无穷,我们的社会应该是文明道德的载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