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一篇500字左右的粉丝作文。
去年春天,我们学校要参加武汉“小白花”杯写作比赛,每个班都有名额。可能是我的书法得到了老师的认可,被选上了。
有一天中午,老师把我叫到办公室,语重心长地对我说:“松源,你要代表我们班参加作文比赛,那就用心写吧。”我听着,点点头。
好事多磨。我努力练习,终于在这次比赛中获得了第二名。全国只有三个第二名!老师宣布好消息后,所有的学生都来祝贺我。我的心比蜂蜜还甜。
我甚至开玩笑来练习我的书法。
有一次,一个同学来我家玩,我正在练字。妈妈让那个同学把我叫出来,但是无论那个同学用什么方法都无济于事。无奈之下,我同学只好把火腿面包放在我桌子上,他默默的走了,我却不知道。不知道过了多久。我觉得饿了,没有四处看,就拿起火腿和面包蘸了墨水。尝一尝,为什么这么奇怪?我低头一看,说,天哪,面包上都是墨水!
你看,我就是这么一个书法小粉丝。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2.“我是我是小书迷。
书籍对我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他们会给你带来好奇、快乐和知识。所以,书和我是兄弟。什么?你不相信我,好,我证明给你看。
记得上次去图书馆,我妈说:“你今天看够了。”听到这句话,我豁然开朗,手舞足蹈,跑了进去。哇,有这么多书,它们在向我招手。我毫不犹豫地拿起它们,专注地阅读。没几分钟,我就到了,仿佛置身于一个迷人的世界。多么感人!树木郁郁葱葱,五颜六色,蝴蝶在空中轻轻地飞舞,像一个穿着礼服的女孩一样翩翩起舞,像一个顽皮的孩子一样飞来飞去。啊?它去哪里了?咳咳!看完之后,我还在。我还是不甘心。我刚想拿起另一本书,妈妈跑过来说;“走吧,我还有未竟之业。”我立刻露出了难过的表情,我抱怨道:“你不是说让我看够了吗?”。“我妈妈也很无奈。不管愿不愿意,我都要读。我妈没办法。她看出了我的意思,让我选一本书买下来。突然,我开怀大笑,手里拿着书,我高兴地回到了家。
现在我还好好保存着这本书,因为它教会了我做人,真正的人,我喜欢这本书。
你问我有多少本书?那你洗耳恭听。有很多关于科学、中国知识、真理、情感和...左和右。妈妈看到他们,头疼的说。“或者我们卖掉它。”我生气地说不不不不不”妈妈摇摇头走了。
书对我来说是不可或缺的,是我的宝贝,我会永远保护它们。
3.写一篇关于我痴迷的东西的作文。500作文以一个话题开始,以详细的事情论证正文,结尾总结升华。
主体
我是一个足球迷。
平时只要一有空,我就会带着我心爱的足球,和朋友一起疯狂。
有一次,学校放假几天,我欣喜若狂。我抓了几口米饭,迅速拿起足球。我像风中的流浪汉一样跑了出去。不用说,大家也能猜到我做了什么。我打电话给我的朋友,去了足球场。我们尽情地踢着,笑着,就这样一直玩,忘记了吃午饭。
最后我妈找到了我们,把我带回家,才发现我累得衣服都湿透了,肚子早就对我不满了,饿得咕咕叫。我妈看着我,又好气又好笑,对我说:“你真是个足球迷。”晚上,我扑通一声从床上摔了下来,倒在地上。原来我睡觉的时候,梦见自己还在踢球,身体一直在动,才倒地。
还有一次,体育频道上有两支足球队在激烈地比赛。我立刻坐下来,津津有味地看着比赛越来越精彩。我越看越兴奋,忍不住脱口而出:“9号,快传球,唉!快,快,把门守住。”这时,一名球员射门一次打在门上,可惜没打中,球弹了回来。
这时,另一名球员旋风般冲到球前,迅速再次射门。球像离弦的箭一样飞了出去,守门员因为上次的胜利而沾沾自喜。他可能还没有反应过来。最后球进了。
此时的我仿佛是一名球员,穿着一身白色运动服,在球场上驰骋,一次次出手漂亮,赢得观众阵阵掌声。我沉浸在激烈的战斗中,过了很久才恢复过来。原来我在看足球比赛!
我是个真正的足球迷。
4.我算什么粉丝(作文500字)?我是什么粉丝?
我是什么样的粉丝?我不知道,也许我是音乐迷,也许我是电脑迷,也许我是绘画迷,也许我是剪纸迷,也许我是体育迷,也许我是阅读迷,也许我是一个...
我是一个音乐迷是真的。古典的和流行的,中外的我都喜欢。而且我是学古筝的,练琴的时候也从不闲着:练手指有《梁祝》,练基本功有《浏阳河》。指法和音乐都练过,两全其美。平时,我也喜欢听音乐。我喜欢听轻音乐,经常沉迷其中。
说到电脑,我可以谈谈侃侃。我喜欢看新闻,玩游戏,聊天,发图片,做幻灯片,做任何我想做的事情。到时候要查资料,随时随地只需要几秒钟就OK了。
没错,我是个绘画迷。我房间里有很多地方藏着我的“杰作”。几条线,一个圆,可以是我想象中的一朵花,一条鱼。在我的房间里,我最满意的画是我最近完成的作品。我把它命名为“猪安格”。一只可爱的小猪(我的小猪)在可爱的云上。它是多么纯洁,它代表着我心中的爱与和平。这幅画得到了家人的高度评价,让我有点沾沾自喜。
我是一个体育迷。我喜欢跳绳、球类运动和其他运动。有空的时候会和邻居一起去公园锻炼身体,呼吸公园里的新鲜空气,锻炼身体特别清爽。
说到书,我几乎读遍了全世界。《三国演义》《西游记》我看了不止几遍。《简爱》《威尼斯商人》《基督山伯爵》也是我的最爱。我最喜欢的是最近买的《鲁迅全集》,里面收录了鲁迅先生的几篇知名小说和散文,比如《孔乙己》、《阿q正传》、《祝福》、《从百草园到三潭印月》等。我能说出每篇文章的内容,感受鲁迅先生的情怀。
我的奥秘是什么?我是一切的粉丝。
我是什么的粉丝?
我们家有一个多才多艺的男孩。他有许多爱好。让我告诉你这件事。
范玮琪
他是一个铁杆围棋爱好者!李昌镐是他的偶像,昌浩是他的理想,围棋天地是他最喜欢的书,围棋是他最喜欢的活动。
有一次,他妈妈在给他讲数学,他根本不听。围棋浮现在他的脑海里,然后他陷入了思考:李昌镐是2001的棋王,小林宽一是2002的棋圣...这时,他妈妈让他回答一个问题。他想了一会儿,突然脱口而出:“聂卫平!”结果可想而知——一个暴力的k。
四轮驱动风扇
“小项,给我拿块电池!”
“毛凯文,帮我装电机!”
“来了。”
“明白了”
“咦,这车是装的,为什么不容易开?萧哥哥,帮帮我,好吗?”
“蠢!你的马达上没有齿轮。天哪,我没有齿轮。去肖旭(玩具店的老板,我们都这么叫他)那里买一个。”
…………
经过一天的“工作”,他终于可以回家了。在回家的路上,他拿出了花了一天时间组装的东西。
“内在感官”在滑坡上疾驰起来。速度太快了,冲上山崩一点都不麻烦。
晚上,他把“内在感官”放在床边,给他盖上被子(其实是手帕)。
他也是科技、历史和侦探的爱好者...
如果让他填自己的爱好,他真的不知道该填什么。哦,太好了!我忘了告诉你,他是儿子!
5.我是什么?我是个手机迷。
如今,每个家庭成员都有一部手机是非常普遍的。当然,我家也不例外。
我妈拥有的是一部苹果手机,屏幕贴膜,包装在绿色手机壳里,背面镶有钻石的蝴蝶。灯光照在上面,闪闪发光。有了这个手机,我妈再也不玩电脑了。她经常手里拿着手机玩。有时候我盯着看,发现我妈在用手机上网。每次我让我妈玩手机,她都拒绝。到了周末,机会来了,因为妈妈经常邀请朋友来家里打麻将。于是我一直跟我妈要手机。为了安心打麻将,我妈只好把手机给我,专心打麻将,让我打一两个小时。啊,妈妈的手机太好玩了。有各种各样的游戏。我不会厌倦玩它们。所以每次看到有人来我家打麻将,我就特别激动。
其实爸爸的也有苹果手机。中午,爸爸回家吃午饭。当我向父亲要手机时,父亲会很有礼貌地递给我。但是我想玩也玩不了多久,因为爸爸工作很忙,所以电话很多。每次,我只玩一会儿,手机就响了,只好勉为其难地给了爸爸。
奶奶的手机竟然是老年机,灰色外壳,巨大的手机号码。手机铃声听起来像是学校广播。我在三楼做作业,奶奶在二楼做饭,能听到电话响。奶奶的老爷机功能很多:左边有紧急按钮、SOS、收音机;右边有手电筒和耳机插头;背面有四张图片。一个孩子代表一个孙子、一个母亲、一个父亲和一个祖父。这四个按键分别连接他的手机,也很方便。现在奶奶赶上了潮流,让妈妈送她苹果手机。一开始我以为奶奶不太会用苹果手机,就暗自沾沾自喜,心想:奶奶这么爱我,终于可以天天玩苹果手机了。但是每天都看到奶奶在沙发上津津有味的玩游戏,有时候还会玩微信。奶奶真是紧跟潮流。
一直盼着有个新手机,可我妈总说:“手机会影响你学习,等你长大了我给你买。”现在我只能听我妈的,她说我是个好孩子!
每部手机都会发生不一样的事情。如果你仔细观察,一定会发现越来越多有趣的东西。
6.以()为题写一篇500字左右的作文让我着迷,真的让我着迷。
书籍可以治愈无知,使人明智。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中寄托着长者的羽翼,书中展示了人类的成长历程;这本书反映了老师和同学之间的友谊以及我们的情感...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但我想说:“书是我最好的朋友,能给我带来巨大的快乐。”
我第一次接触书是在我四岁的时候。有一次,父亲把我从幼儿园接回家,幼儿园附近的一个书摊吸引了我。我拉着父亲下了车,挤进人群,好奇地看着琳琅满目的书和拿着书专心看书的人。突然,一本彩色的书深深吸引了我,于是我缠着爸爸买了《小人国历险记》。我很开心。因为我终于有了我的第一本书。
现在,我有两柜子的书,读书也渐渐让我着迷。
有一次,我妈蒸米饭,叫我注意。而我此刻正在津津有味的看书,于是不经意的“恩”了一声。我妈看到我的承诺,就放心的出去逛街了。我沉浸在书中:巍峨的群山,波涛汹涌的大海,栩栩如生的人物,惊心动魄的故事……这一切都让我疯狂。啊?奇怪,为什么甜甜的大苹果有烧焦的味道?
“啊!”我大叫一声,冲进厨房,沮丧地看着那锅烧焦的米饭。那锅烧焦的米饭似乎在骄傲地看着我:“哼!谁让你放过我的。现在你可以看到了!看你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我焦急地在厨房里打转,像热锅上的蚂蚁。唉!太好了。你不仅要吞下这难吃的糊饭,还要忍受你妈妈的唠叨:“书虫,书虫,会吃书……”嘿!
……
明白了!不是有本书提到,可以把大葱插到蒸饭里,倒入牛奶吗?为什么不试试?去做吧。我把洗好的大葱切成片,插上米饭,倒上一些牛奶...嘿!还别说,这招真高明:不仅焦味没了,牛奶的甜味也没了!吃饭的时候,爸妈夸我技术好,他们不知道,是这本书救了我。
读书陶冶了我的性情,增长了我的才干,让我受益匪浅。
我从阅读中享受了无限的快乐。读书怎么能不让我着迷?
7.我是个写作小爱好者,500字。我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书迷。据我妈说,我不到一岁就喜欢看书看图。现在,书已经成为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而我之前对写作并没有太大的兴趣,文笔也很差。看书的时候,我常常边看边想:为什么书的作者写得那么生动,好像真的能看到书里写的一切?如果他们能写,为什么我不能写?不知道如何提高自己的写作能力。当时,我真的很苦恼...终于有一件事改变了我。有一次,班主任董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题目是《广州是光明的》。就在几天前,我和父母参加了珠江夜游。珠江美丽的夜景震撼了我,父亲耐心地教我仔细观察细节,在船上练习选择合适的词语。同时,我偶然看了一篇描写风景和夜晚的好文章,积累了几个非常漂亮的词语和句子。所以,我很快就写了一篇好作文。没想到老师给了我“一根油条,两个金蛋”。我太酷了!
回家把作文拿给我妈看,我妈心花怒放,把我抱起来,往我脸上“啃”。她还把我的作文拿给爸爸公司的同事看。大家都赞不绝口,夸我写得好,说“比某些学校的六年级学生还要好。”当时我的心像小鹿撞胸。“哇,我也能写出大家都喜欢的文章了!”“从那以后,我对写作、写作、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现在作文写得很好。
哈…兴趣真的是最好的老师,我也有几个秘诀。第一,平时看很多课外书,写下很多好的单词和句子;第二,父母总是指导我反复修改,让我学会用词、用句、细节都恰如其分。我进入了兴趣作文班,在老师的专业指导下,写作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董老师多次表扬我,让我对写作更感兴趣了。第三,我不怕失败,不怕努力。我每天读书写字,经常修改自己写的东西。好作文是改的。第四,我妈把我这学期写的16作文都放到了日志里,现在这些作文都在发表区发表了。哈哈的笑...多开心啊!现在每当我提起笔,就特别有精神,有说不完的好词好句!我是小书迷,又变成了小作文迷。
8.一个网迷(作文)500字一到家就听到“啪啪啪……”。我真的没见过他。我先听到了他的声音。嘿,那一定是我妹妹。自从家里买了电脑,姐姐就爱上了电脑,键盘声几乎成了我们家的一种习惯和规矩。看到姐姐和爸爸抢电脑,我忍不住了:“那东西有什么好?不如看电视舒服。再说你这么近,眼睛都要碎了!”
但毕竟,我看到我妹妹对电脑如此着迷,以至于她坐在电脑前几个小时,并不时发出阵阵无忧无虑的笑声。我开始好奇了。有一次,又听到姐姐的笑声,想看看热闹。探头一看,原来姐姐正在专心致志地用电脑画画!只见她用鼠标轻点“工具栏”里的图案,再轻点“油漆桶”,一只栩栩如生的小鸡出现了...不一会儿,一幅精美的画面就轻松完成了。我看得津津有味。我不禁赞叹:“电脑真好!”我姐吓了一跳,回头看了我一眼,笑着对我说:“怎么,你想学吗?”我想起过去,有点不好意思:“我不稀罕!”“姐姐调皮地用水汪汪的大眼睛冲我眨了眨,对我说:“电脑还是有很多技巧的。你不想学吗?“姐姐的话让我动摇了。我姐趁机把我拉过来:“我来教你!”“然后他没完没了地说:“电脑上有很多网站,我们可以在网上和朋友聊天。在电脑里,不仅会传来对方的声音,还会显示出他的形象;”如果你想通过电脑寄信,只需要几秒钟,比普通邮件快很多倍;我们也可以在网上阅读各种知识。人们还可以在网上看新闻、听音乐和看电影。甚至足不出户就能去“网上购物中心”...“我被它迷住了。之后姐姐自己动手,带我去了网上书库。书库里有这么多书!描写事物、事物和风景.....................................................................................................................................................................那篇优美的作文真的是一块磁铁,深深地吸引了我。那比去图书馆方便多了。
啊,原来电脑技术这么棒!真的是一张巨大的蜘蛛网,把我们整个巨大的地球都缩小了。虽然对方很远,却让人感觉近在咫尺。我们过着丰富多彩的生活,就像生活在“网络村”一样。我觉得电脑真的是一个默默的英雄,默默的为人民服务。
渐渐地,我也变成了一个“小网虫”,粘在网上,不知不觉地吸收了很多营养,增长了很多知识。有时候,我希望我能把我的电脑变成一个橡皮擦,小到我可以随时从口袋里拿出来。如果有,那该有多好!
9.阅读真的让我着迷。世界就像一个色彩万花筒,各种各样的东西让人着迷。
朋友,当你踏入这个世界,有什么让你着迷的事情吗?是的,有许多事情让我着迷。我可以大声告诉你,我对读书很着迷。有人想,书是什么?这本书是一张废纸。我不这么认为。这本书有其真正的趣味。这真的让我着迷。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我爱上了读书。从高一学“一二三”到“日、月、山”,素养明显多了很多,求知欲也多了很多。
啊!阅读真的让我着迷。从小漫画书到厚厚的小说,书籍见证了我的迷恋。
这些不同的书带给我不同的品味,包括耐人寻味的童话,atrix的武侠小说和让我发笑的笑话。其中,我最喜欢看侦探小说。
有一次,我买了一本侦探小说,厚厚的一本。我坐在床上,聚精会神的看书,想着那篇文章里他的脸为什么变了颜色。没多久我就知道,他戴着一个透明的面具,在不同灯光的反射下,会随着灯光的颜色而变化,真的让人觉得很开心。
这时候门突然开了,我妈下班回来问我你吃饭了吗?想起没吃饭,不知不觉从早上8点看到下午2点。不过,我在心里吃了一顿。
还有一次,表哥给我看了几本侦察小说,我一天也看不完,就带去教室看。数学课上,老师在讲解正数和负数的时候,我在看侦察小说《金田少年的故事》。为什么我可以在断桥重新连接他们,但我一只手就能做到?老师问我问题的时候,我突然大叫一声:“啊!我明白了,我怎么没想到呢?”学生们大声喊叫和大笑。有人说:“老师,这个爱看侦探小说的大傻瓜又犯傻了。”老师走到我座位上说:“下课来找我。”我在心里感叹“又要挨骂了...如果有一天我不看侦探小说,我可能会疯,可能会疯。我无法想象。
啊!我真的很喜欢阅读。阅读真的让我着迷!写作真的让我着迷。我喜欢我小学的语文老师,她的笑容,她的文字,她对我文章的评论。所以,从那以后我就迷上了写作。我的语文老师23岁,她很漂亮。平时喜欢叫她姐姐,她也欣然接受。小学一直在跳舞,画画,拉手风琴,但是没有长期的兴趣。我受不了了。总觉得手风琴枯燥的音乐框住了我,让我动弹不得。他们不仅无聊,而且无聊。我喜欢写作,喜欢汉字的舞蹈,喜欢标点符号的线条,喜欢修辞手法写出来的音乐。我更喜欢安静的坐在房间里写作,看着蓝天,看着秋天写作,丰富了我所有的课余生活。每次写文章,我都喜欢和同学一起。她也很耐心的看了,评论了我。我喜欢老师对我的文章真诚的评论和真诚的指导,所以我不断地利用业余时间写作文和日记。老师告诉我,生命是绚烂的,大自然是多彩的。她还告诉我,任何东西都是可以全方位感受的,比如看、闻、听、摸。她告诉我,只要我注意观察,就能看到最小的东西,她告诉我。
因为她,我爱上了写作。小学毕业后,我把小学所有的文章整理好,仔细装订好,送给了她。我还把自己写的小诗都整理出来,送给了她。我记得我写的最长的一篇文章是童话。当时脑子一热,两个多月就写了一个一万多字的故事。这本书的名字叫做。这有点像写一个神奇的故事,我因为吹牛而参加了一个夏令营,不幸因为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被大风吹到了一个土著岛上。她知道后,总是给我支持和鼓励,让我的文章继续下去。正因为如此,我从此对写作更有信心了。也许这就是我和写作的缘分吧!所以,我对写作更着迷!阅读名著使我着迷。我喜欢听故事,但是自从我上学以后,我妈妈就不再给我讲了。相反,她让我每周去图书馆借书,自己看。我总是喜欢挑一些童话,小公主或者漫画之类的书。
我妈妈建议我读一些名著,但是我不喜欢。我什么时候能看完那些又厚又重的书?二年级暑假的时候,妈妈借了一本《鲁滨逊漂流记》,她每天睡觉前都会给我读一段。渐渐地,我被故事里的情节深深吸引。当鲁宾逊漂流到一个荒岛上时,我非常担心他的命运。妈妈每天只看一小段,我恨不得自己看。如果我不认识这些单词,我会查字典。
后来才知道,鲁滨逊不仅顽强地活了下来,还救助了当地的西班牙灾民。当他带着一个忠诚的星期五安全回到祖国时,他已经离家35年了。
多年以后,当鲁滨逊再次出海经商,经过他居住的荒岛时,留在岛上的水手和西班牙人已经定居下来,繁衍生息。看完之后,我不禁为他喝彩!时隔一年,我又看了一遍《鲁滨逊漂流记》的原版,里面有一些更生动的细节让人记忆犹新。
那个暑假之后,我就迷上了看名著。到目前为止,我大概看了二十多本书,给我最大快乐的是《海底两万里》。那个离奇的幻想让我梦见自己晚上穿着潜水服走在珊瑚礁里,漂浮的海带突然变成了一条条带鱼。多有趣啊!《汤姆叔叔的小屋》让我明白了黑奴的悲惨命运。当他被活活打死的时候,我伤心地哭了。
看到他以前的主人把他带走安葬,我又感受到了人间真情。给我知识最长的书应该是《中国五千年》。我妈妈在我的床边贴了一张中国地图和一张世界地图。每次看的时候。
10.“——我真的很着迷。”为题目写一篇500字的作文“真的让我着迷。
昨日的夕阳,今日的红尘,悄悄流逝的时光,一切都轻如流水,飘逸如云。然而,在那匆匆的岁月里,有一样东西让我着迷,那就是动漫!但是,有这样一部动画让我印象深刻。
我是在一个寒假认识这部漫画的。当时我在一个冰冷的房间里发呆。我很无聊。我拿起平板,无意中搜寻着什么。突然,在闪亮的屏幕里,五个字发出了比屏幕更大的光。我很想告诉你,他们一直在吸引我。它们一直闪耀在我的脑海里。我向她伸出手指。突然,一个女孩爽朗的笑容出现在我的心里。是最美的人!
听着夏天的歌,唯美清新的画风,长发飘飘的女生,爽朗的男生,一些朦胧的感觉慢慢在空气中出现。
这个冬天,我迎来了这首临夏音乐。春夏秋冬,分分秒秒,日复一日,月复一月,总是在不经意间流逝。小时候,童年的记忆最多应该停留在夏天。
一边的梧桐可以挡住烈日,偶尔还能听到蝉鸣。当汗水慢慢滴到地上,我突然意识到,现在已经是临夏的时候了,而这时候,双子早就遇到了风,黑沼爽子”。第一次有人叫她的名字,“你怎么做这道题?"?第一次有人问她一个问题,“这是我们的秘密”。第一次有人把她当“人”,而不是怕见她的“贞子”。
一切都是第一次,双子不会忘记那一次。当冯藻深情地对自己微笑,呵护自己的时候,或者为了保护自己英姿飒爽的外表,她把这一点一滴藏在心里,放在最深处,不让任何人看见,却在自己一个人的时候拿出来,傻傻的,开心的。
从小,她胆小,感恩。在临夏的时候,她遇到了冯藻,那个带给她翻天覆地变化的人,那个让他知道有一种东西叫幸福的人。因为冯藻,双子有了好朋友。因为早风,人们不再以异样的眼光看待对方;因为早风,双紫第一次融入了她期待已久的群体。她那么单纯,却为同学温柔的笑容激动得睡不着觉。他那么单纯,只为她的笑容脸红紧张,害羞了好久。两个单纯的孩子十七岁在临夏相遇,心中一点点的爱渐渐积累。
他会陪她坐在他身边。他会觉得她喜欢别人,慢慢把她从别人身边拉开。他会紧张,因为她看到了她小时候哭的照片。他会因为她做太多冲动的事。一切都只是因为她。她也很想念他在身边的时候,也很想看到他的笑容,渐渐的终于明白她在临夏的时候就已经喜欢上他了。
看这部动漫的时候,我会情不自禁的感到开心,轻松,快乐,因为一切都是那么的简单,却一点也不无聊。然而,不经意间,却发现你已被深深打动。
我突然想起S.E.N.S写了一首谷泽智文的歌《阳光下慵懒的午后》。上课的铃声慢了下来,轻抚脸颊的微风,让呼吸变得深沉,曲折的泪水交织成一条未来的轴线。这样天真无邪的感情,带着微笑的相遇日,一定会在我心中呵护成长,穿越断断续续的日子,给我无数。
每次听到这首歌,我都会想起他们“我想…我想…我想…我想告诉你他们的感受。”。这种欲望越来越强烈。我想和你在一起,和你度过未来的每一天,只想和你一起创造属于两个人的美好回忆。我寻找的只有你;我一直在想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只有你,我想,冯藻和爽子一定也是这样的感觉。
我永远不会忘记,遇见你的那一天是在临夏,我最爱你。动画,真的让我着迷!迷恋你的美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