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土归流是什么?

改土归流,清代中央政府在西南一些少数民族地区废除土司制,实行流官制的政治改革。

我国从元朝开始实行土司制度,到明朝在西南少数民族沿袭元朝的统治办法,设宣慰司,土知府等各级政府机关,任用少数民族首领担任长官,允许世袭,但必须忠于朝廷,这叫土司制度。

永乐年间,西南两个宣慰司叛乱,明朝平定以后,改设贵州布政使司,从此取消土司衙门,改由朝廷派流官直接统治的变革,称为“改土归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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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土归流的原因:

1、土司世代为官,独霸一方,更有一些土司专横不法.对境内人民实行政治压迫和经济掠夺。导致生灵涂炭,对朝廷也叛服无常。随着社会的发展,土司制度已日益腐朽落后,废除它已成为必然。

2、明朝是土司制度的高峰,因为在明成祖时期对于越南的征伐,所以朝廷更需要西南边陲的稳定来保证军队后方的安全,为了保证国内政权稳定,对西南土司土司更是优待。因此,导致清朝初期土司势力过大,尾大不掉。

影响:

改土归流废除了土司制度,减少了叛乱因素,加强了政府对边疆的统治,有利于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经济的发展,对中国多民族国家的统一和经济文化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流官制

百度百科-改土归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