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还是丝黑色,晚上变成了雪是什么意思?
这句话出自唐代诗人李白的《入酒》,全诗原文如下:
你有没有看到黄河的水是怎样从天上流到海里,一去不复返的?
你有没有看到,在高高的房间里,明亮的镜子里的可爱的头发,虽然早上还是丝黑色的,到了晚上就变成了雪?
哦,让一个有精神的人去他想去的地方冒险吧,永远不要把他的金杯空着对着月亮!。
既然上天给了人才,就让它被利用吧!至于钱,虽然散了,但还会再聚在一起。
煮一只羊,杀一头牛,磨一磨胃口,让我,三百碗,喝一大口!。
岑老爷,丹秋生,会饮,杯不绝。
让我给你唱首歌吧!请听我说。(竖起耳朵听)
钟鼓、珍馐、珍宝是什么?,让我永远沉醉,永远不要理智!。(少贵:何祖贵;不想醒来:永远不要醒来)
古代清醒的人和圣贤被遗忘了,只有伟大的饮酒者才能名垂千古。(一部古代作品:自古以来;仅通过:仅)
陈在完成殿的一次宴会上,用一万个金币买了一桶酒,大家笑着说了一句俏皮话。
为什么说,我的主人,你的钱不见了?,去买酒,我们一起喝!。
五花千里马,千金秋,把它们交给男孩,换来美酒,与你一起,分享永恒的悲伤。
全诗是什么意思?翻译成白话如下:
你没看见吗?黄河之水仿佛从天而降,波涛滚滚直入大海,一去不复返。
你没看见,在高堂里对着镜子,深深感叹那白发?早上黑发,晚上却变得像雪一样。
当你为自己的人生感到骄傲的时候,就要尽情地享受欢乐,不要为了明月而空了金杯。
上帝创造了我的才能,这种才能一定会有用,在黄金花死后我可以再次得到它。
让我们尽情地烹羊宰牛吧,一次喝300杯也不为过。
岑勋,袁丹秋,快喝,别停。
我给你唱首歌,请仔细听。
山珍海味的奢华生活并不珍贵。我只希望我能醉生梦死,而不是醒来。
圣贤自古被世人冷落,只有会喝酒的人才能留下好名声。
那时候,王晨曹植设宴招待乐观的人们,喝着昂贵的酒,尽情享乐。
为什么主持人说钱不多?就用这些钱买酒喝吧。
珍贵的五花好马,昂贵的金皮衣,叫服务员全部换成酒,我们一起消除这无尽的烦恼吧!
有一些话,我觉得有必要单独解释一下,以便更好地理解这首诗的含义:
将入酒:劝酒之歌属于乐府老话题。
威尔(qiāng):请。
君不见:乐府中常见的一句自夸。
从天而降:黄河发源于青海,因地势极高而得名。
高堂:一所房子的主厅。我说的是我父母。一个是“床头”。
青丝:指柔软的黑发。一个是“青云”。
程雪:一个是“像雪”。
骄傲:开心的时候。
金樽:中国古代盛酒的容器。
会需要:刚好应该。
岑大师:岑洵。
单秋生:袁丹秋。他们俩都是李白的朋友。
不停地喝:一首《不停地喝》。
小君:给你,给你。君指岑、袁。
倾耳倾听:一是“侧耳倾听”。
钟鼓:富裕家庭宴会上用来演奏音乐的乐器。
篆玉:形容食物美如玉石。
不愿醒来:也有“不需要醒来”或“不再醒来”的版本。
指陈、、曹植。
平乐:关明。洛阳西门外,是汉朝富豪达官贵人的娱乐场所。
Ziì:自由放纵。
徐:戏剧。少说钱:一部“少说钱”的作品。
主持人:指的是招待李白的人,袁丹秋。
舒静:很简单,保重。
卖出:买入。
五倍子:指珍贵的马。说到外套的颜色,是五个图案,说到脖子上的长毛,是修剪成五个花瓣。
邱(qiú):皮衣。
乔尔:你。Pin:同“取消”。
作者写这首诗的创作背景是什么?
关于这首诗的写作时间,众说纷纭。余显浩《李白集》认为这首诗写于开元二十四年(公元736年)前后。黄希宣《李太白年谱》编纂于天宝十一年(752)。一般认为,这是李白天宝年间离京后,在梁宋间游荡,遇到好友岑勋、袁丹秋时所为。
唐玄宗天宝初年,李白经道士吴俊推荐,被唐玄宗招安,命李白拜翰林。不久,由于权贵的污蔑,李白在天宝三年(744年)被逐出北京,唐玄宗还钱。此后,李白一直在江淮一带游荡,思想极度烦闷,再次踏上了周游祖国山河的漫漫征途。李白写这首诗的时候,距离李白被唐玄宗“赐金而归”已经八年了。在此期间,李白和他的朋友岑荀(岑夫子)被邀请到杨颖,嵩山的另一个朋友袁丹秋,他们三人爬上了山,举行宴会,并通过酒唱歌。诗人在政治上被排挤,受挫,理想无法实现。他们经常借酒消愁。人生之乐无非是在鸡尾酒会上结交朋友,而作者正处于“用天下之才而不相见”的时刻,所以充满了不合时宜的借酒浇愁。
既然知道了创作背景和整首诗的意思,那就一起欣赏吧:
“入酒”原是汉乐府短笛钹歌的曲调。题目的意思是“饮酒之歌”,内容多是唱歌、喝酒、唱歌。这首诗是诗人和他的朋友岑洵在松山的另一位老朋友袁丹秋的杨颖山居的客人。作者正处于仕途的挫折之中,所以他用酒来酣畅淋漓地表达这首诗。在这首诗中,李白“借题发挥”,借酒消愁,感叹人生易老,抒发自己无能的情怀。
这首诗生动地体现了李白桀骜不驯的性格:充满自信,孤傲自大,热情奔放,“既然上天给了人才,就让它就业吧!”还有“哦,让一个有精神的人去他喜欢的地方冒险吧”。全诗气势豪迈,感情奔放,文字流畅,感染力强。李白的酒诗最能体现他的个性,思想内容深刻,艺术表现成熟。《入酒》是他的代表作。
诗歌以两组整齐的长句开头,如随风雨奔向读者。“你没看见吗,黄河的水是如何从天堂移出,进入海洋,一去不复返”,杨颖离黄河不远,所以爬得很高很有趣。黄河历史悠久,落差极大,如从天而降,泻千里,向东入海。如此壮丽的现象一定是肉眼看不到的。作者虚构,言过其实。最后一句说大河的来临势不可挡;下一句说的是河水没了,不可逆转。一个上升,一个消失,构成一口气,这是短句所没有的(如“黄河堕天,归东海”)。然后,“你没看到,多么可爱的锁在明亮的镜子在高房间,虽然丝绸般的黑色在早上,到了晚上变成了雪”就像一个动荡的浪潮。如果说前两句是对空间范畴的夸大,这两句就是对时间范畴的夸大。感叹人生苦短,却不直言,只说“高庭明镜锁多可爱”,一副搔头望影的神气,宛如作画。把人生从青年到老年的整个过程描述成一个“早”“晚”事件,是一种“逆向”的夸张,在前两句话里让原本短暂的东西比原本壮丽的东西更短暂。开篇“河水一去不复返,意味着生命易逝”,“黄河的伟大和永恒,表现了生命的渺小和脆弱”。这个开头极其悲伤,但并不细腻。可以说是具有惊心动魄艺术力量的巨人式悲凉,也是因为长句开头的气势感所致。作者经常使用这种开场方式,如“从昨天起不得不把我和博尔特扔了;今天更伤了我的心”(《宣城谢朓楼送别校书》),沈德潜说:“此体太白自心”,可见颇有创见。这首诗是对“君不见”的呼唤(一般乐府诗只是在文章开头或结尾偶尔使用),大大增加了诗的感情色彩。所谓大开大合,这个可谓大开。
“哦,让一个有精神的人去他喜欢的地方冒险吧”,这似乎是提倡及时行乐的想法,但这只是一种现象。诗人有过“骄傲”吗?“凤凰初发紫泥,皇帝称之为御宴”(《玉壶吟》)似是得意;然而,这只是一种幻觉。“冯将归途,无鱼可吃,周不思屈,以贵族之才迎”(《三难行诗二》)似乎并不骄傲,有些失望和愤慨,但他们并不沮丧。诗人接着用乐观而坚定的语气肯定了自己的人生和自己:“天赐人才,随它去吧录用!”,这是一句让人拍手称快的好句子。“有用”和“必须”,非常自信,就像一个人类价值的宣言,而这个人“我”需要大写。所以,从看似消极的现象中,透露出一种想要入世的积极态度。应该为这样的未来大声歌唱的是“总有一天我会乘风破浪”。花钱不算什么!
旋转一千块银币,全部回来!!这又是一句高度自信的惊人之语,能带动金钱而不是被金钱所造,足以让所有普通人瞠目结舌。诗如其人,以为诗人“东游千里,不到一年散三十余万”(《商安配昌史》)是何等豪迈之举。所以这句话是骨子里深深的骄傲,绝不是装腔作势的人能得到十分之一。作者用这种风格描述一场盛大的宴会,绝不是“你要一个菜还是两个菜?“要不要一壶酒,两壶?”而是要从头“烹羊杀牛”,不喝到“三百杯”绝不罢休。多么盛宴,多么壮丽的诗篇!此时,狂野的感情趋于高潮,诗歌的旋律加速。“岑老爷,丹秋生,会喝,别停喝!”几个短句的突然加入,不仅让诗歌的节奏变得多种多样,也让我们仿佛听到诗人在餐桌上频频劝酒。他不仅是知音,也是喝酒的对手。不仅“忘乎所以”,诗人甚至忘了自己在写一首诗,仿佛沦落到了生活。他还想“让我给你唱首歌吧!,请听我说”。以下八句是诗中的歌,纯属巧妙。
“钟鼓玉”意为富贵生活(有钱人吃饭时,钟声响起,食物精致如玉),但诗人认为这“不够贵”,并宣称“但愿醉后永不醒”。至此,诗诗明显由狂放转为愤怒。这里不仅有酒后的狂言,也有酒后的告白。以“我”为天生有用之才,本应身居要职,春风得意,但“路阔如青天,眼前无出路”(《难行三首》,下篇)。说财富“不够贵”是出于义愤下面的话“古已有之,圣贤忘乎所以”也是气话。诗人曾感叹“我不管葛说的是谁”,说古人“孤独”,其实表现的是自己的“孤独”,所以要久久不醉。在这里,诗人用古老的酒杯浇自己的砖垒。说到“唯酒徒留名”,他以“王晨”曹植为代表。而用他的“名都”一句“回宴寻欢,酒斗万人”。古代喝酒的人很多,他为什么选择“王晨”和李白的自负分不开。在他的心目中,谢安等前辈人物树立了榜样,而在这些人物中,“王晨”曹植更多地与酒联系在一起。这文笔有风格,和上面说的极度自信的语气一致。而且曹植这位“陈王”,在曹丕、曹睿两朝被高度怀疑,野心难显,也引起了诗人的同情。提起“古代圣贤”和“王晨”曹植,一肚子委屈。这首诗乍一看,似乎只涉及生活感受,并未触及政治色彩。事实上,整篇文章充满了一种深刻而广泛的焦虑感和自我信念。诗歌之所以悲而不伤,悲而坚强,就是根源在这里。
我只是表现出了一点深情,然后我又回到了酒上,似乎酒更高了。下面的诗又野了,越来越狂。“主人,为什么说你的钱不见了?”既照顾到“一千块钱花光了”这句话,又故作跌宕,引出最后的豪言壮语:即使花光了一千块钱,也不惜用珍贵的宝物“五花马”(皮毛有五种花纹的好马)和“千足金裘”(一种昂贵的皮衣)换酒喝醉。这个结局的美,不仅仅在于“虎儿”和“玉儿”,更在于一个大调子;而且,它有一种作者此刻可能没有意识到的武断情绪。你要知道,诗人只是被朋友请去喝酒的客人。此刻的他坐在高高的位子上,颐指气使,提议出马,让人不禁怀疑谁才是“主人”,十分浪漫。说话要快,除非大胆贴心,否则做不到这一点。诗歌在这一点上是如此的狂野,以至于让人唏嘘不已,唱起歌来,要“手舞足蹈”。爱情还没结束,诗已经结束。突然,另一句“我将永远出售我的悲伤”与开头的“悲伤”有关,“永远悲伤”的含义更加深刻。在这“白云从空中飘来,随风消失”的结尾,很明显诗人是风起云涌,跌宕起伏的。纵观全篇,真是跌宕起伏,必如巨笔。
《入酒》篇幅不长,却饱含五音不绝,气象非凡。它笔墨饱满,悲愤交加,狂放不羁,语言极其大胆冷静。整篇文章有撼古今的气势和力量,无疑与夸张有关。例如,诗中反复使用巨大的数字(“一千美元”、“三百杯”、“一千杯酒”、“一千美元的黄金”和“永恒的悲伤”等)。)来表达英雄的诗意。同时也不会给人空虚夸张的感觉。其根源在于其丰富深刻的内心感受,潜在的酒词如下。此外,全篇跌宕起伏,诗意顿然展开,从悲到喜,到狂,再到怒,再到狂,最后到《长恨歌》,呼应文章开头,如江水奔流,气势磅礴,一波三折,可以扛起鼎。他的歌充满了孕味的写法,别出心裁,妙不可言,既不易学,也不容易达到。全篇以七言为主,却被三五言打断,极不均衡,错综复杂;诗以散文为主,但也穿插对句短句(如“岑夫子、丹秋生”、“五花马、千金球球”),节奏多变,奔放,不易流。《唐诗》说“读李诗者,在大中而得其远神,是神仙之面”,这篇文章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