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的主要内容

《家》是巴金的第一部小说(在《家》之前出版的《死亡》只是一部中篇小说)。它在1931年被写成激流三部曲之一。所以刚出版的时候就用了激流这个名字。《家》里不一定有作者本人,但书中的人物都是作者所爱所恨的。很多场景都是亲眼所见或者亲身经历过的。

作者说:我写家的时候,好像和一些人一起受苦,在一些人的魔爪下挣扎。我和那些可爱的年轻生命一起欢笑,一起哭泣。我知道我在挖掘记忆的坟墓。那些痛苦的回忆至今还历历在目。小时候经常被迫目睹一些可爱的年轻生命被毁灭,以至于得到了悲惨的结局。当时我的内心因为爱而痛苦,但同时又充满了恶毒的咒骂。我有一种觉慧在梅的灵魂面前的感觉。我甚至说出了觉慧在他哥哥面前说过的话:“让他们做一次受害者吧。”直到我写了《家》,才有机会表达我对一个不合理制度的“积怨”。于是我在1937年写的一篇“序言”中大胆地说:“我要向一个垂死的制度喊出我的‘自责’。”

我想写一个“家”作为一代年轻人的诉求。我要为过去无数无名的受害者“呐喊”!我想从魔鬼的爪牙手中拯救那些失去青春的年轻人。虽然这份工作超出了我的能力范围,但我不想推卸责任。

给家里写信的想法在我脑子里已经有三年了。后来有机会就写了它的前两章,然后就继续写。我刚写完“老大哥”这一章(第六章),就意外收到了报告我老大哥自杀的电报。这对我打击很大。但这坚定了我写作的决心,也让我感受到了自己应有的责任。

刚刚有了写《家》的想法,简单思考了一下小说的结构。我首先想到的是那些熟悉的面孔,然后是很多我无法忘记的事情,还有我度过童年的地方。我不想写我的家庭,也不想把我认识的人写进我的小说里。我不想用小说作为报复攻击个人的武器。我讨厌的不是个人,而是制度。这就是你所知道的。然而,出乎意料的是,那些人物、地点、事物都争先恐后地出现在我的笔下。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我大哥的脸。这违背了我的初衷。我不禁因为这个而犹豫。有一次我在给我大哥的信中顺便提到了这件事。我说我怕我把他写成小说(可能我想给他写小说,现在记不太清楚了),我说了各种顾虑和困难。他回复的内容出乎我的意料。他启发了我写这部小说,他劝我“以家人为主角”。他还说:“其实我家的历史可以代表一般家庭的历史。从有了《新青年》等书报看,就想写一本这样的书。但是我写不出来。既然你想写,我很喜欢。希望你能写下来。..... "我知道他的话是发自内心的。我感谢他的鼓励。但我不想按他说的做。我不只是为我们家写一段特别的历史。我想写的应该是一般封建家庭的历史。这里的主人公应该是我们在那些家庭中经常见到的。我想写这个家庭是如何不可避免地走向了崩溃的道路,走向了自掘的坟墓。我想写其中包含的争斗、斗争和悲剧。我想写一些可爱的年轻生命是如何在其中痛苦挣扎,最后死去的。最后,我想写一个旧伦理的叛徒,一个天真却大胆的叛徒。我想把希望寄托在他身上,让他给我们带点新鲜空气。我们在那个古老的家庭里窒息了。

我终于按照自己的意思开始写我的小说了。希望大哥能看完,告诉我他的看法。但就在我的小说在《泰晤士报》发表一天后,可怕的电报来了。我收到电报的那天晚上,第六章的手稿还没有送到报社。我把那一章看了一遍又一遍,突然惊恐地发现,我已经把大哥的脸画在纸上了。这是我一开始的意思,后来我尽量避免。我又仔细读了一遍那一章。我毫不怀疑。我的分析不错。我仿佛在十多页稿纸上看到了他不可避免的悲剧结局。他自然没有看到自己是如何一步步接近悬崖边缘的。我看得很清楚。我本可以打开他的眼睛,让他看到面前的深渊。然而,我没有这样做。现在我刚好有这个机会,他却突然堕落了。我伸手去救他已经来不及了。这是我一生的遗憾。我只能责怪我自己。

我整晚都没合眼。经过一夜的思考,我最后一次决定了家的整体结构。我把我的大哥视为小说中的英雄。他是《家》中的两个真实人物之一。

然而,即使如此,我小说中觉新的遭遇也不完全真实。我主要是采用了我大哥的性格。我大哥的性格真的就是那样。

我写了觉新、觉民、觉慧三个兄弟,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导致了不同的结局。觉慧的性格可能和我相似,但是我们做的事情不一定一样。我不能瞒着你。你在觉慧这个年纪的时候,也许会比他勇敢。我三哥以前比我好斗。我不能把他当作觉民。在女性方面,我还写了梅、秦、,她们也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性格,有三种不同的结局。至于秦,你也可以把她当成什么人。但是梅和呢?你能指出他们是谁吗?自然,你我都见过几个女人。但是在我们家,你找不到它们。那我们来谈谈云剑吧。你觉得我们家有这样的人吗?不要因为找不到这样的人,就拿自己当替代品。要知道,我写的人物不一定是我们家的。我们家里没有,没关系,中国社会有!

我不是一个冷静的作者。我一生中有过爱与恨,有过悲伤,有过憧憬;我写作时也有我的爱与恨,悲伤和渴望。没有这些,我就不会写小说。我拿笔不是为了当作家。你一定比任何人都了解这一层。所以如果我告诉你家里没有我自己的感觉,你可以指责我撒谎。最近又看了一遍这本小说,最近还在修改。我在每一页每一句话都看到一双眼睛。这是我自己的眼睛。我的眼睛把那些人,那些事,那些地方连接成一段历史。我的目光停留在书上。我盯着每个人,什么都不放松。好像连一件小事都是我见证的。我好像和书中的每个人一样痛苦,在每个人的魔爪下挣扎。我陪着那些年轻的灵魂流过一些眼泪,我也陪着他们笑过几次。我想说,我和我的几个主角同甘共苦。如果我因此被一些严肃的评论家批评,我只能低头认罪,但我不想洗心革面。

所以我坦白的说,家里没有我,但是如果有人坚持家里到处都有我,我也无法否认。你知道吗,事实上,没有我那本小说就不会存在。如果是别人写的,那就变成另一张脸了。我写的是我眼睛看到的;人物自然是我最了解的。所以我不把自己放在小说里,其实我已经在里面了。我曾经在一个地方声明:“我从来没有把自己写进作品里,虽然我的作品里也浸透了我自己的血泪、爱恨、悲喜。”我写信回家的时候,从来没有想到要用觉慧来代表自己。虽然觉慧做了我做的事,例如他在“外国学院”读书,他结交新朋友,他编辑刊物,他创办报纸阅读室,这些都是我做的。他有两个哥哥,我也有两个哥哥(大哥和三哥),他们的性情和我两个哥哥相差不远。他最终带着和我一样的心情离开了家。但是这些不能被别人用来反驳我的论点。我自己已经说得很清楚了:“我偶尔会在小说中加入个人经历,但这只是为了让小说更接近真实。”而正是在这些地方,我也注意到了书的统一性和人物描写的一致性。“我的性格可能和觉慧很像。但是,两个人的经历不一定相同。我比他幸福。我可以和一个兄弟公开离开成都。他不得不独自逃跑。我一生中从未有过鸣凤,那时候我也从未想过在爱情中寻求安慰。那时候我的野心比现在大。即使在童年的梦里,也没有稳定的生活和温暖的家庭。对于其他人,我的确祈祷“一切都会好的,有情人终成眷属”;我只有为自己努力的事业。我的态度自然受到了别人(和书)的影响。我现在不想写什么来为它辩护。我只是陈述过去的一个事实。我在家里种下了阿明凤,并不是因为我们家有个叫翠凤的女孩。我不记得这个女孩了。我只记得一件事:我们有个远房亲戚让她当阿姨,她拒绝了。她只是我们家一个送饭的婢女,她舅舅苏生是我们家的老仆人,所以她还有这样的自由。她后来幸福地结婚了。她自然嫁给了一个穷丈夫。然而,我们家每个人都称赞她有勇气。女孩子选择“仆人”而不是主人,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在我的小说里,我写鸣凤投湖自尽,是因为她不想做冯家的小妾。我觉得不算夸张。这不是作者替鸣凤劝她走的路;是性格,是教育,是环境,迫使她(或者说是引诱她)在湖里找了个家。